2026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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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67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的列席3人

2、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并转让部分原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至议案3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议案1至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雄师、吴任恒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68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订合同

暨募投子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并转让部分原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液、酒石酸阿福特罗雾化吸入溶液两个募集研发子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上述两个项目;其中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液研发项目拟对外转让。本次资金调整总额合计1,104万元,将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液研发项目转让对价中涉及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650万元以及酒石酸阿福特罗雾化吸入溶液研发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54万元,全部用于实施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品研发项目”中的其他子项目(包括小儿麻龙止咳平喘颗粒、小儿化积颗粒、百苓止咳颗粒研发项目)。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7月29日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及转让原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2026年7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二、合同签订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7月29日与盈科瑞(天津)创新医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北京盈科瑞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三方正式签署《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液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终止及回购协议》,交易标的为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液研发项目 100% 产权,整体回购交易总价 1,760 万元。协议约定款项分三期支付。协议生效后,乙方、丙方已向公司支付的本项目转让订金共计700万元转为丙方回购本项目的第一期款项;在公司向丙方提交本协议约定的资料,并经丙方验收合格后,丙方向公司支付该项目第二期回购款410万元;公司、乙方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丙方完成本项目权利人变更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丙方向公司支付该项目第三期回购款人民币650万元。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研发战略调整,为统筹内部资源配置,聚焦核心治疗领域发展,公司终止了盐酸左旋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雾化吸入溶液研发项目,并由北京盈科瑞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回购该项目100%产权。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前期研发投入,回笼项目资金,规避项目后续大额研发投入及不确定性风险。将转让对价中涉及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65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品研发项目”中其他子项目的研发。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