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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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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6-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159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或公司)于2024年1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号),行政处罚认定其子公司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趣科技)虚增2020年的营业收入及利润。

世纪华通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盛趣科技2020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从29.86亿元调整为26.19亿元,盛趣科技系世纪华通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收购的标的资产。根据世纪华通披露的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交易报告书、补偿协议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世纪华通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收购的标的资产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曜瞿如)、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熠趣盛)、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虞梵)分别需补偿7,768.00万股、2,447.39万股、2,447.39万股公司股份。

根据补偿协议,曜瞿如、熠趣盛、吉虞梵除直接承担补偿义务外,还承担“互相连带责任”。同时,世纪华通原控股股东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控股)出具承诺函对曜瞿如的补偿义务追加担保,世纪华通时任CEO王佶对吉虞梵的补偿义务追加担保。

吉虞梵在2025年8月足额完成了股份补偿,履行完毕补偿义务。截至目前,曜瞿如、熠趣盛未履行补偿义务及对其他补偿义务人的担保义务,吉虞梵未履行对其他补偿义务人的担保义务,华通控股未履行对曜瞿如的担保义务。

曜瞿如、熠趣盛、吉虞梵、华通控股的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所述情形,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4号)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七条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曜瞿如、熠趣盛、吉虞梵、华通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承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