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后稳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10人,4位独立董事全部列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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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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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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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3、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飞龙、康辉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