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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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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8版)

2026-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8版)

(2)公司委托咸阳经开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工程代建服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①公司所处行业环境:2023 年新能源充电桩、储能赛道处于高速扩张、技术迭代、市场抢滩的关键周期,市场竞争加剧、产能布局窗口期短,需要快速落地研发与智能制造基地、尽快投产放量,同时持续投入研发迭代产品、拓展全国渠道与客户资源,属于重研发、重扩张、前期现金流消耗较大的成长型业务阶段。

②公司当时现状:公司处于快速扩张期,资金优先投向研发投入、产线设备、市场渠道铺设、供应链备货;咸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整体总投资约 15 亿元,涵盖土地购置、土建厂房、配套管网电力、生产车间基建等长期固定资产开支,截至 2023 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41,134.10 万元,扣除当下短期借款1,450万元及相关票据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9,337.77万元,公司可自由支配的资金约30,346.33万元, 同时公司业务处于高速发展期,需要投入大量流动资金支撑公司业务的扩张,该自有现金需要投入支持公司日常业务的运营,公司持有的可自由支配资金规模不足以覆盖项目全额建设投资。该项目若由公司全额自筹、一次性投入,将产生大额长期资本开支,占用营运资金,造成短债长投、现金流错配,增加流动性风险,挤压主营业务投入节奏,拖累业绩增长与研发进度。

③咸阳经开及其下属企业具备成熟的园区开发、工程建设及地方政务配套协调能力,整体工程施工、用地手续办理、行政审批协调、土建、管网、电力及配套设施建设全流程,由咸阳经开及其下属企业主导统筹实施。公司根据研发生产工艺及产能布局需求,全程主导园区整体规划、功能布局及工艺设计,确保厂房结构、配套参数完全适配公司研发与智能制造生产运营要求。

④西安租赁厂房与代建项目方案中约定的租赁费用和回购安排相比较的经济合理性

园区竣工验收后、完成回购前,公司通过租赁形式正常使用园区,租金按租赁期限内目标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且用于标的项目建设支付的贷款利息计算;双方约定五年内由公司完成整体资产回购,最终实现研发生产基地完整确权。

以目前确定要完成的投建方案,即咸阳经开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完工规模来测算,总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为8.15亿元。

回购前的租赁费用为:咸阳经开政府目前在与金融机构洽谈融资贷款,规模为7个亿,利率约为4%。假设该笔贷款一次性全部提取,年度贷款利息为2800万,即该基地年租金为2800万元。

项目回购后的年度摊销费用:以土地使用年限50年来测算,该笔固定资产8.15亿元按50年摊销,年度摊销费用为1630万元。

按西安地区市场价格租赁厂房:同样的厂区面积16万平方米,按目前西安基地的市场价格32元/平方米/月来测算租赁费用,年度租金为6144万元。

通过上面各情况下费用测算数据来看,无论是代建项目竣工后回购前的租赁费用,还是项目回购后固定资产的年度摊销费用,都比在西安地区按市场价格租赁同等面积来得更经济。

综上,咸阳经开建设项目,建设期前期基建投入及融资压力主要由咸阳经开下属平台承担,平滑大额固定资产支出节奏,有效缓解公司短期财务压力,兼顾公司轻资产快速扩产的阶段性诉求和长期自有产业基地布局目标,同时实现地方产业集聚发展与企业稳健成长的共赢,具备充分的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是否与咸阳经开及其关联主体之间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2023年11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益明控制的主体北海景儒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北海景儒”)、湖州市景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湖州景宏”)与咸阳经开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咸阳经开”)签署《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咸阳经开通过增资的方式对北海景儒进行投资,本次投资款为5亿元,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投资款1.5亿元,北海景儒用于借款给员工参与绿能慧充能源的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投资款3.5亿元,北海景儒用于置换原有的中建投信托3亿元债务,截至目前,北海景儒已实际收到上述投资款3.5亿元。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各关联方,与咸阳经开及其关联主体不存在任何未披露的其他利益安排。上述交易与公司建设专属自有生产基地及委托咸阳经开及其下属企业提供工程代建服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工程代建定价参照当地市场价,交易公允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项目当前的建设进度、预计建成时间、已投入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的预计触发时间、预计回购金额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或有负债的风险。

1.项目当前的建设进度、预计建成时间、已投入金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占地面积19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建设研发办公大楼,多栋智能制造厂房及食堂、宿舍等配套生活设施,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建设16万平米,总投资8.15亿元,咸阳经开及下属公司代为建设,二期规划建设6万平米厂房,后期根据实际需求实施。

项目一期工程含2栋智能制造厂房、充电和储能产品研发中心、办公以及职工宿舍、餐厅等配套设施,建设年限2025年-2027年,分两阶段实施建设。一阶段已完成2#厂房建设,规划29条生产线,其中17条产线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正式投产,剩余产线正分批开展设备调试、安装工作,现阶段项目已实际完成投资2.98亿元;二阶段1#厂房、研发中心办公楼、宿舍、食堂等工程建设中,目前处于地基施工阶段,对应计划投资额约5.17亿元,预计2027年6月前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项目一期整体规划落地SMT、充电桩、储能系统等自动化生产线40余条,全面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各品类充电产品20万台套、储能产品3GWh,对应年产值约50亿元。

项目一期整体竣工交付后,公司新能源业务的研发及职能部门统一搬迁至咸阳经开基地,实现新能源业务板块管理、研发、生产集中一体化办公运营。项目代建阶段,项目资金由咸阳经开及下属项目公司负责筹集。

2.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的预计触发时间、预计回购金额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及或有负债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咸阳经开管委会签署的《代建协议》、《股权回购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应于代建项目单独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内启动回购程序,且不晚于代建项目单独建成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内完成回购。一期项目回购金额预计8.15亿元,一期整体建设完成竣工时间为2027年5月,根据协议预计2032年5月完成回购;二期建设将依据公司中长期发展部署,按需分步投入有序推进(目前,二期是否建设以及建设时间,公司会根据后期整体市场情况及公司战略和发展再定)。

在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后,2030年6月到2032年5月期间,公司会有约8.15亿元回购该研发生产基地的履约义务,将出现相应金额的资金需求,现金流会有一定承压。届时上市公司将通过多渠道来募集资金完成资产回购,主要资金渠道有:(1)自有资金:一期根据协议预计2032年5月完成回购,回购时间较长,未来几年随着上市公司新能源业务及无人机业务的发展,营收规模大幅增加,并带动净利润大幅提升,自有现金流会有逐年累积;(2)银行资金:上市公司未来可通过银行并购贷款解决回购资金;(3)再融资:上市公司未来在二级市场可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进行融资以满足资产回购的资金需求。

根据《股权回购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应确保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进行回购,因上市公司单方面原因不能按期启动回购程序或按期未完成回购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且应继续履行回购义务。该股权回购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的《绿能慧充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投资建设咸阳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的进展公告》。如果届时上市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回购,将面临的潜在违约责任或者赔偿义务,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关于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合计年末余额14.03亿元,同比增长120%。本期新增应付账款中包含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1.2亿元,系公司通过银行或平台服务商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办理反向保理业务。上述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时间区间显著长于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应付账款。请公司:(1)补充披露应付账款账龄结构,并结合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主要支付对象和交易内容、公司业务模式、结算模式、采购政策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年末余额显著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因现金流紧张而延迟付款的情形;(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开展反向保理业务涉及的主要供应商的名称、关联关系、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内容及金额情况,并比较公司开展反向保理业务前后相关账款的结算周期变化,说明开展反向保理业务的主要考虑;(3)补充披露反向保理业务相关合同主要条款,并结合相关条款中关于是否确权、追索、贴息等约定说明该业务是否构成上市公司的实质性融资,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和列报是否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应付账款账龄结构,并结合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主要支付对象和交易内容、公司业务模式、结算模式、采购政策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显著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因现金流紧张而延迟付款的情形

1.补充披露应付账款账龄结构

期末应付账款的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1年以上金额合计4,468.97万元,占比仅有4.55%。与上期(账龄1年以上金额合计4,324.25万元,占比10.91%)对比,长账龄应付账款占比大幅减少,体现出随着业务基数的增加,公司应付账款的管理和流动性处于增强趋势,整体资金运营效率及商业信用环境持续向好。

2.公司的采购政策、业务模式

(1)采购政策

公司采购政策旨在规范采购行为、控制采购成本、保障物料供应、防范运营风险。采购工作遵循“合规、透明、经济、高效”的原则,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采购管理模式。采购部作为采购工作的核心职能单元,全面负责采购制度建设与规划、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采购过程执行与监督、成本与风险控制、采购相关数据管理维护以及跨部门工作协同。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管理模式,采购发起以此为基础驱动。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订单交期发起采购需求,并严格按照公司既定制度,组织开展供应商选择、招标、询比价、合同签订、订单下达及到货验收等环节,确保所采购的物料或服务在质量、规格、数量、交付时间等方面,满足需求部门的使用要求,有效支撑公司产销协同与运营效率。

(2)业务模式

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主要通过集中采购与按需采购两种方式进行,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源模块、枪线、结构件、单板、接触器、电芯、结构件、变流器、水机等。

公司重载工业无人机业务主要通过按需采购进行,根据公司订单情况及市场预计情况进行零部件原材料及配件采购。

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业务采购模式分大宗物料公开招标和零散物料询价采购,主要采购的项目包括铁路装卸服务(车务、机务、工务、通信、电务)等代维护服务和线路租赁服务等。

3.公司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主要支付对象、交易内容、结算模式

(1)2025年末,应付账款余额1,000万以上的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2025年末,应付票据余额1,000万以上的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主要支付对象中的主材供应商,基本都在公司集采实施的范围内。针对集采供应商,非特殊情况下,公司会严格按照双方协定的结算周期和支付方式支付,但非现金支付居多,汇款支付较少,账期相对较长。随着公司集采措施的加深和普及,银承、供应链金融和信用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增加,会较大程度拉高应付余额和账期。

4.说明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显著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因现金流紧张而延迟付款的情形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显著增加的原因主要为:(1)业务规模扩张带动采购量增长。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及生产规模的扩大,对原材料、商品及服务的采购总额同步扩大,2025年采购额较上年增长91.70%。(2)供应商账期延长。基于多年的商业合作、以及公司集采条款对供应商的约束,大部分供应商给予本公司更长的信用期,其中主要的充电桩主材供应商平均延长70.83%的账期。(3)结算方式的选择。公司更广泛地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信用证作为主要支付方式,这些支付工具可以显著延长公司实际付款期限,本年接受供应链金融结算的主要客户中,平均可以给公司延长68.65%的付款期限。

综上所述,公司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显著增加与其业务变化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且期末应付账款账龄1年以上占比较低,应付账款管理和流动性较好,不存在明显的因现金流紧张而延迟付款的情形。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开展反向保理业务涉及的主要供应商的名称、关联关系、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内容及金额情况,并比较公司开展反向保理业务前后相关账款的结算周期变化,说明开展反向保理业务的主要考虑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开展反向保理业务涉及的主要供应商的名称、关联关系、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内容及金额情况,并比较公司开展反向保理业务前后相关账款的结算周期变化。

公司在2025年度首次开展反向保理业务,公司反向保理业务主要通过供应链票据实现。截至2025年末,应付账款中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1.2亿元。其中,交易金额前十的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针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公司2025年以前支付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兑付期限一般为6个月,2025年开展反向保理业务后,供应链票据的兑付期限为12个月,公司应付账款的结算周期会延长6个月。

2.公司开展反向保理业务的主要考虑

公司开展反向保理业务的主要考虑如下:

(1)优化现金流,延长账期。开展后无需即时付款,合理拉长应付账款账期,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经营效率。

(2)稳固供应链,深度绑定上游伙伴。相较于正向保理,反向保理以买方确权为核心,贸易真实性、回款确定性更强,融资成本也相对较低,能够降低供应商的回款和融资压力。

(3)降低自身有息负债和资金成本。反向保理业务下,融资主体仍为供应商。

(三)补充披露反向保理业务相关合同主要条款,并结合相关条款中关于是否确权、追索、贴息等约定说明该业务是否构成上市公司的实质性融资,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列报是否准确

1.补充披露反向保理业务相关合同主要条款,并结合相关条款中关于是否确权、追索、贴息等约定说明该业务是否构成上市公司的实质性融资

截至2025年末,公司所有反向保理业务涉及的主要合同条款列示如下(在下述合同条款中,“签约主体”、“甲方”和“买方”均指绿能慧充,“卖方”是指供应商):

如上表所示,公司开展的反向保理业务的利息由卖方支付,是一种延期付款的结算方式,其偿付义务本质上等同于原买卖合同下的货款支付义务,没有承担付息义务,不属于该业务下的融资主体,故不构成上市公司的实质性融资。

2.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列报是否准确

公司对反向保理业务的会计核算和列报如下:在反向保理业务发生环节,因该业务仅涉及应付账款的债权人由原供应商变更为反向保理银行,公司对该笔应付账款的偿付义务未发生实质性变更,故公司不作账务处理,相关负债仍保留于“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待反向保理合同约定的付款到期日,公司实际支付款项予反向保理银行时,再行终止确认该笔应付账款并完成转销。

鉴于公司在该反向保理业务中不构成融资主体,其偿付义务等同于原买卖合同项下的货款支付义务。公司对该笔负债的会计处理“即不终止确认应付账款,待实际付款时予以转销”,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相关规定,亦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且公司已在年度报告第八节七、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完整披露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情况,

因此,公司反向保理业务不构成上市公司的实质性融资,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列报准确。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采购与付款循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有效,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应付账款账龄表,分析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查阅主要供应商采购合同中的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条款,结合采购情况判断增长是否与业务规模匹配。

3、获取应付票据台账,检查票据结算情况及保证金缴纳情况,分析应付票据增幅的合理性。

4、通过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公司主要供应商的工商信息,核查是否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5、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未来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授信情况等,分析是否存在因现金流紧张而延迟付款的情形。

6、获取公司反向保理清单、合同,核实确权、追索权、贴现利息等关键条款,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融资;

7、结合供应商结算方式及信用政策,复核反向保理业务台账与对应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

8、检查相关会计核算和列报是否符合准则规定。

(二)核查意见

1、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年末余额增加主要是采购业务量扩大和延长信用期等因素所致,不存在因现金流紧张而延迟付款的情形,是真实的、合理的;

2、公司在反向保理业务中不承担贴现利息,是一种延期付款的承诺,不构成上市公司的实质性融资,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和列报准确。

六、关于货币资金与借款。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货币资金年末余额为4.38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受限部分约为1.59亿元,主要系保证金。公司2025年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合计年末余额2.83亿元,同比增长304%。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货币资金的具体受限原因,结合公司经营模式、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融资成本等,说明有息负债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潜在合同安排以及其他潜在限制性用途;(2)逐笔列示有息负债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期限及债务担保等情况,说明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流向,结合相关债务的到期情况和偿付安排,说明公司是否面临偿债压力及相关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上述货币资金的具体受限原因,结合公司经营模式、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融资成本等,说明有息负债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潜在合同安排以及其他潜在限制性用途

1.披露货币资金的具体受限原因

2025年末,公司受限资金全部为保证金,具体受限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公司和供应商结算货款以承兑汇票支付为主,根据合作银行授信要求,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按票面金额缴存30%-35%的保证金,待承兑汇票到期还款后保证金可释放。

(2)履约保函保证金:由于参与招投标项目或销售合同中约定需要提供履约保函的,公司需向银行申请开立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银行开立保函需缴存对应保证金,待履约保函到期解除后保证金可释放。

2.结合公司经营模式、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融资成本等,说明有息负债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

(1)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主要包括新能源、无人机和铁路运输等业务。

新能源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具体包括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和储能设备的制造与销售,以及充电场站、工商业光伏等建设项目的设计与施工服务。公司的新能源业务采取“产品+服务”一体化经营,既能自主制造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与储能产品,把控技术源头与成本,又能伸至充电场站及光伏项目的设计、施工与运维,通过“硬件销售+工程服务”获取双重收益。

无人机业务定位为新兴高科技制造业务,是公司未来业务增长的重要储备;铁路运输业务为零星传统物流辅助业务。

(2)日常运营资金需求

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采购与生产环节: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代加工成本、库存备货、设备购买及维护、生产能耗等。

②销售环节:主要包括工程项目垫资、项目保证金、应收账款占款、销售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市场宣传费等。

③人力与日常运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与福利性支出、经营场所的租金、物业及水电办公费用、货物运输及物流费用、差旅及招待费用等。

④税费及其他刚性支出:主要包括税费缴纳、贷款利息、必要的第三方服务费、产品检测认证费等。

(3)公司现金流状况

公司报告期及可比期间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公司近两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均呈现负值,且2025年度净流出额较2024年度增幅较大,说明公司公司在业务规模扩大的同时,营运资金占用同步上升,经营活动尚不具备自给自足的资金循环能力。

(4)公司融资成本

2025年度,公司长、短期借款平均余额为17,949.75万元,与其相关的财务利息支出为447.56万元,当期平均融资成本为2.49%。

(5)有息负债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2025年末和2024年末长、短期借款相关的有息负债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如上表,公司本期有息负债较上期增加21,879.14万元,增幅312%,除了正常短期借款较上期大幅增加外,本期还新增了保理、票据贴现、长期借款等新融资方式。

公司有息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为:

①经营活动自给自足能力不足。公司2024年、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18.80万元和-12,631.95万元,净流出增幅达162%,较大的经营性资金缺口,需通过外部有息负债予以弥补。

②营运资金需求随着业务规模扩张同步增加。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37%,期末存货余额较上期增加283%,业务量的大幅增长必然导致采购、生产及备货环节的资金占用显著提升,从而形成较大的融资驱动。

③投资活动仍需较大资金支持。公司新能源与无人机两大核心业务均处于高速成长期,行业技术迭代快、产能要求高,相应的生产线建设与设备更新改造投入较大。虽然公司2025年度投资活动净流出为-2,478.56万元,较2024年的-5,146.52万元有所收窄,但这主要是公司在经营现金流趋紧的情况下,主动放缓长期资产投入节奏以保全营运资金所致,而非投资需求的实际减弱。考虑到未来仍面临设备维护、产线升级等刚性投资需求,在经营活动尚无法自给自足的情况下,通过扩大外部融资来支撑投资需求。

综上,公司有息负债的大幅增加与公司当前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特征基本匹配,具备商业合理性。

(6)公司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潜在合同安排以及其他潜在限制性用途

公司货币资金受限均为正常经营所需保证金,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潜在合同安排以及其他潜在限制性用途。

(二)逐笔列示有息负债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期限及债务担保等情况,说明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流向,结合相关债务的到期情况和偿付安排,说明公司是否面临偿债压力及相关应对措施。

1.逐笔列示有息负债的借款金额、借款利率、期限及债务担保等情况,说明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流向

单位:万元

如上表,有息负债主要用于每月人工成本、原材料、税金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除少量信用借款外,担保借款主要是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占比超87%)。

2.结合相关债务的到期情况和偿付安排,说明公司是否面临偿债压力及相关应对措施

(1)1-5月公司偿还情况:

如上表,公司1-5月份累计归还银行借款4,481.91万元,其中对部分2027年到期的长期借款提前进行,不存在逾期事项。

(2)公司信贷资金采取分月均衡提款、长短期借款期限错配搭配的融资安排,债务到期偿付节奏分散均衡,不存在集中偿债的流动性兑付风险。但受业务规模扩张、营运资产资金占用提升影响,公司可自由调配营运资金整体偏紧,日常经营周转存在阶段性资金压力。为有效缓解流动性缺口、保障经营持续稳健运行,公司统筹制定收支两端资金优化方案,多措并举拓宽资金来源、延缓资金流出,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①搭建数字化全面预算管控体系,以收支联动预算盘活自有资金

依托预算系统实现全流程精细化预算管控,结合公司中长期经营战略科学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回款端设定刚性回款考核目标:历史存量应收账款年度回款率不低于70%,当期新增销售款项年内回款率不低于50%;付款端严格约束供应链资金支出,年度采购资金支付比例控制在43%以内。通过收、付款双向预算联动管控,持续提升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规模。

②细化月度滚动资金计划,全流程跟踪管控收支执行进度

按月度滚动编制资金收支计划,以上月实际回款、经营实绩为基础动态调整次月资金安排。对各业务单元下达月度应收回款指标,建立日度跟踪、实时反馈的回款督办机制;统筹划定月度供应链采购、运营费用支出额度,依托预算系统刚性管控各类资金支出,实现收支动态平衡。

③优化供应链采购模式,压降采购成本并拉长应付账期

全面推行年度集中招标集采模式,实现原材料综合采购成本下降约10%;同步与核心供应商协商调整结算条款,将电源模块、枪线、电表等关键物料原90天月结账期延长至180-210天,通过延后应付账款支付时点,无偿占用供应商信用资金,增厚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储备。

④完善客户信用与应收全周期管理,强化回款能力、压降减值风险

前端销售环节完善客户信用分级管控机制,优化合同结算收款条款,严控超长账期业务合同,从业务源头提升月度现金流入;后端专项成立应收账款催收工作组,对逾期应收款项建立常态化跟踪处置机制,加速存量欠款回收,同步降低信用减值损失风险。

公司通过预算管控、资金计划、供应链账期优化、应收催收等多维度资金统筹手段,持续改善资金收支结构、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在合理管控整体融资规模的基础上,公司将适度依托银行信贷等标准化金融工具补充营运流动性,支撑主营业务稳健快速拓展,全方位保障日常生产经营、项目落地履约、到期债务偿付等经营活动平稳有序推进。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保证金台账、协议和基础业务资料,核对保证金的比例、支付对象、到期收回情况;

2、访谈财务总监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和融资方式,了解相关债务的到期后的还款计划及资金安排;

3、获取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检查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

4、获取公司报告期主要银行流水明细,对大额流水进行双向核查,检查资金的支付对象是否和实际业务一致;

5、对公司所有银行发函询证核对保证金余额、资金受限情况、借款及抵押担保等信息,核对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潜在合同安排以及其他潜在限制性用途;

6、获取公司融资台账、贷款协议、抵押协议、担保协议及银行授信协议等,对协议的主要条款进行检查,并结合银行流水双向核对程序,检查借款具体用途及流向等情况;检查标的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将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信息与账面记录信息进行核对,核实账面借款记录是否准确、完整。

(二)核查意见

1、公司有息负债规模的大幅增加系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正常融资安排,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具备商业合理性。相关借款资金的使用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及流向,公司已结合各笔债务的到期时间、金额分布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偿付计划,能够有效应对偿债需求。

2、公司的货币资金受限具有合理原因,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潜在合同安排以及其他潜在限制性用途。

七、关于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销售费用1.78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销售服务费3691.11万元,同比增长198%,远超公司营业收入增幅。公司2025年管理费用0.93亿元,同比增长19%,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行政人员202人,同比增长62%。请公司:(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模式和主要客户变动情况,说明销售服务费较上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服务费的支付对象、采购服务内容及用途、实际效果,相关支付对象及其关键人员与公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股权或任职关系、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况;(2)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新增管理人员的任职单位及具体职务,说明管理人员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存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代为承担员工费用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模式和主要客户变动情况,说明销售服务费较上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服务费的支付对象、采购服务内容及用途、实际效果,相关支付对象及其关键人员与公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股权或任职关系、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模式和主要客户变动情况,说明销售服务费较上年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主营业务变动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由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重载无人机和铁路运输业务构成,其中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包含充电桩储能设备和配套的工程施工。2025年度,公司新能源和无人机业务均实现不同幅度增长,工程施工、储能和无人机业务占比提升明显,具体变动情况可参见问1中各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2)公司销售模式变动情况

公司新能源充电及储能业务发展策略是发挥公司全产业链服务的优势,从单纯的充电、储能设备供应商,向新能源整体方案提供商做转变。不断延伸产业链,为客户提供充电场站选址、设计、建设、运维及平台搭建等全周期的服务。

2025年度,公司践行以上的发展策略,在充分发挥覆盖全国的销售、运维团队的优势上,实现工程施工业务增长171.51%,运维售后服务增长62.49%的成果,公司为央、国企等客户提供了更多的充电场站交钥匙工程,逐步实现了从产品销售到整体方案提供的转变。同时,公司拓宽储能销售渠道,增加经销模式,用于拓展工商业园区等用能大户。

公司重载工业无人机的销售模式分为直接销售和代理销售两种。(1)直接销售:公司销售专员直接对接大客户(如政府、大型企业)等,根据客户诉求,提供定制化服务;参与招标项目(如应急救援、地质勘探等政府采购)获取新客户及订单;(2)代理销售:发展国内区域及海外代理商,通过区域代理及海外代理开拓相关市场。

(3)公司主要客户变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客户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央、国企和上市公司等大型客户明显增加,且销售额也得到提升。公司主要客户的情况可参见问1中近三年公司前十大客户列表。公司为了新业务的开拓、老业务的提升需要投入较多资源,同时,公司客户集中度水平较低,2024年和2025年前十名客户占比分别仅有22.07%和24.41%。因此,公司为提高经营效率,业务除自己开发以外,还需要大量第三方中介机构予以支持,中介方向公司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在促成交易成功后,公司支付合理报酬。这部分中介服务费较上年大幅增加主要就是因为相关交易的成功实现,本公司按约定需要支付的报酬,相关费用具有合理性。

2.销售服务费的支付对象、采购服务内容及用途、实际效果,相关支付对象及其关键人员与公司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股权或任职关系、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2025年度,本公司销售服务费主要有中介费、认证费、会议费、运输代理费、修理费等构成,其中中介费占销售服务费比重达到了91.59%,中介费系公司支付给第三方中介机构为推荐并促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的合理报酬,主要对象包括商务中介机构、渠道代理商、居间人、会务服务公司等。报告期内中介费金额为3,380.58万元,支付对象比较分散,共245家,单一对象最高额不超过185万元,支付中介费对应的取得订单金额为73,686.37万元。

所以相关销售服务费的支付达到了效果,经核查,相关支付对象及其关键人员与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或任职关系、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相关资金不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新增管理人员的任职单位及具体职务,说明管理人员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存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代为承担员工费用等情形

年度报告中,本公司管理人员包括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经公司核查发现,2024年年报披露的行政人员数据统计范围存在遗漏,子公司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仅统计了本部94名行政人员,未纳入其下属四家全资子公司(南充绿能慧充有限公司、绿能慧充(陕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绿能慧充有限公司、新疆绿能慧充有限公司)共计32名行政人员。修订后2025年管理人员实际净增加45人。修正前后数据如下:

单位:人

2025年度公司管理人员主要增加在新能源业务和无人机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新能源板块2025年新增管理人员62人,其中新入职45人,转岗17人,离职41人,净增加21人。因为公司已形成完善的人力资源体系,基于绩效考核体系对人员的退出管理有明确规定,离职人数较多。公司在淘汰人员的同时也会按各部门实际需求进行人员调配和新增,在新能源业务实现38.06%增长的情况下小幅增加,主要是为新生产基地的运营储备部分管理人员。

(2)无人机业务2025年新增管理人员24人,其中新入职14人,转岗10人,净增加24人。因为无人机业务已初具规模,尤其是无人机运输服务业务发展较快,因相关业务发展需要及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对相关管理人员需求较多,因此新增人员数量显著。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人员增加符合业务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公司员工全部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代为承担员工费用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销售服务费的支付用途、主营业务、销售模式和主要客户变动情况;

2、获取销售服务费台账,检查支付对象、采购服务内容及用途、对应销售合同的签订、发货和收款情况;

3、查询销售服务费支付对象及其关键人员,检查相关收款方和人员与本公司和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合的情况;

4、获取公司报告期包含管理人员的花名册和工资表,检查新增管理人员的任职单位及具体职务,审计抽样部分人员重新计算工资准确性,抽样部分人员检查考勤记录,核对工作地点是否是任职单位。

(二)核查意见

1、销售服务费主要是中介费,用于市场开拓,相关支付对象及其关键人员与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或任职关系、其他业务或资金往来,相关资金不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替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代为承担员工费用等情形。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