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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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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完成《项目投资合同书》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6-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完成《项目投资合同书》

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签署事项:近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湖北容百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容百钠电”)与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年产30万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同书》”)的签署。

●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47.2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40亿元、流动资金约7.23亿元。其中,一期项目合计需投入9.36亿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自筹部分,分别占项目总投的比例约为20%、43%和37%。

● 审议程序:仙桃年产3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系前述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

1. 项目审批及实施风险。本项目尚需完成项目备案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审查、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或手续。如因政策调整、审批进度或建设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 资金筹措风险。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若公司自有资金安排不及预期、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或融资渠道收紧,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放缓或无法按期完成,并可能增加公司的财务压力。

3. 市场及产能消化风险。钠离子电池行业仍处于产业化推进阶段,下游市场需求、技术路线选择及终端应用推广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若客户需求增长或导入进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或行业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可能影响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及预期收益。

4. 技术迭代风险。钠离子电池材料技术迭代较快,且存在多种技术路线。若公司技术研发及产品升级进度不及预期,或产品性能无法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5. 合同履行风险。《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履行受项目审批、厂房建设与交付、配套条件落实、政策环境及双方履约能力等因素影响,项目支持事项亦需符合适用政策、资格条件及审批程序,相关安排能否按期落实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仙桃年产3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指定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投资建设仙桃年产3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仙桃年产3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项目投资合同书》的签署。根据签署文本,项目总投资约47.2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40亿元、流动资金约7.23亿元。

三、《项目投资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一: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湖北容百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乙方一和乙方二合并称乙方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仙桃年产3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2. 项目内容:乙方拟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项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

3.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47.2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40亿元、流动资金约7.23亿元。建设内容包括3栋生产车间以及污水处理站、空压站、35kV配电站、仓库、天然气站、宿舍、办公楼等配套设施;项目用地约380亩,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4. 项目进度: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按照5万吨、10万吨、15万吨依次推进。建设周期预计为24个月。其中,一期建设周期预计为2026年8月至2027年5月,二期、三期实际建设进度以各期项目启动为准。

(三)厂房租赁

项目所需厂房由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甲方负责协调市属国有平台公司提供满足项目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物流等要求的厂房。具体租赁标的、面积、期限、租金标准、支付方式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由乙方与市属国有平台公司另行签订《厂房租赁协议》。

(四)项目支持

甲方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协助乙方申报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补贴、融资贴息、数字赋能、科技创新及人才引进等支持政策;在国家和湖北省能源规划及新能源指标管理政策框架下,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绿电直连相关工作,并协调项目用电接入与结算。相关支持均以适用政策、公开资格条件、法定程序及有权机关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五)主要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主要义务: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协调项目建设推进,协助依法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施工等手续;协调保障项目正常用水、用电、道路通行等基本生产条件;维护乙方正常建设、生产、经营秩序,并协助员工招聘及相关扶持资金申报。

2. 乙方主要义务:依法办理安全、能源、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批,合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厂房租金及相关费用,合理使用厂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继续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安全或环境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协调保障基本生产条件,或者因甲方或厂房产权方原因未按进度建设并交付符合要求的租赁物、租赁物权利状态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合同生效

《项目投资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是推进本项目落地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公司把握钠离子电池产业化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钠电正极材料产能布局,推动公司在钠电材料领域的技术、客户及规模化制造优势协同转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投产方式推进,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预计本次合同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随着项目后续建设及投产,公司固定资产、运营资金投入及相关费用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统筹资金安排,合理控制投资节奏和财务风险。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不涉及对外担保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 项目审批及实施风险。本项目尚需完成项目备案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审查、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或手续。如因政策调整、审批进度或建设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 资金筹措风险。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若公司自有资金安排不及预期、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或融资渠道收紧,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放缓或无法按期完成,并可能增加公司的财务压力。

3. 市场及产能消化风险。钠离子电池行业仍处于产业化推进阶段,下游市场需求、技术路线选择及终端应用推广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若客户需求增长或导入进度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或行业出现阶段性产能过剩,可能影响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及预期收益。

4. 技术迭代风险。钠离子电池材料技术迭代较快,且存在多种技术路线。若公司技术研发及产品升级进度不及预期,或产品性能无法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5. 合同履行风险。《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履行受项目审批、厂房建设与交付、配套条件落实、政策环境及双方履约能力等因素影响,项目支持事项亦需符合适用政策、资格条件及审批程序,相关安排能否按期落实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项目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6年7月2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需要,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本次投资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白厚善、冯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仙桃年产3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目有利于公司把握钠离子电池产业化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钠电正极材料产能布局,推动公司在钠电材料领域的技术、客户及规模化制造优势协同转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投建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仙桃年产3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仙桃年产30万吨

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仙桃年产3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47.2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40亿,运营资金7.23亿元。其中,一期项目合计需投入9.36亿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自筹部分,分别占项目总投的比例约为20%、43%和37%。

● 项目实施主体:本项目将由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负责实施。

● 项目实施安排及建设周期:本项目规划年产能30万吨,拟按照一期5万吨、二期10万吨、三期15万吨分期建设、分步投产。建设周期预计为24个月。其中,一期建设周期预计为2026年8月至2027年5月,二期、三期实际建设进度以各期项目启动为准。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风险事项

1.资金筹措风险。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7.23亿元,投资规模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自筹部分。若公司经营现金流、自有资金安排或外部融资不及预期,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放缓;同时,项目建设可能增加公司有息负债、利息支出及阶段性资金压力。本项目拟采用分期建设、分步投产的方式推进,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和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降低资金筹措风险。

2.市场风险。钠离子电池行业虽处于产业化加快推进阶段,但目前总体仍处于市场导入和规模验证期,下游应用市场、技术路线选择及商业化进度仍存在不确定性。钠电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受下游电池企业技术路线选择、终端应用推广进度、锂盐及其他原材料价格变化、产品经济性等因素影响。若储能、动力等领域对钠离子电池的应用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影响本项目产能消化及预期收益。

3.技术迭代及规模化生产风险。钠离子电池行业目前仍处于产业导入期,电池材料、电芯及电池系统等技术迭代较快。钠电正极材料存在聚阴离子、层状氧化物等多种技术路线,不同路线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倍率性能、成本及适用场景等方面各有特点,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仍可能发生变化。若公司技术研发、产品迭代或规模化生产能力不及预期,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客户导入放缓或产能爬坡不及预期的风险。

4.项目审批及建设实施风险。本项目尚需完成发改委备案、环评安评能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程序后方可建设;且项目目前处于初期阶段,投资金额、投资周期、建设周期等实施情况存在变动可能性,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近年来,国家有关政策持续支持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以及钠离子电池关键材料、系统集成和应用示范。随着产业链技术持续迭代、下游应用验证逐步推进,钠离子电池产业化进程有所加快。

公司在钠电正极材料领域深耕多年,公司已形成“量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技术阶梯,并围绕能量密度、压实密度和低成本持续迭代,产品梯队不断完善。凭借覆盖下游头部电池企业及终端用户的优质客户矩阵,以及产品在关键性能指标上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已在头部客户供应链中实现关键卡位。

为抢抓钠电产业化关键窗口期,为满足下游大客户预期需求,公司拟投资建设仙桃年产3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在钠电正极材料领域的先发优势。

本项目将由公司并表范围内子公司负责实施,预计总投资约47.2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0.00亿元,运营资金投入7.23亿元。本项目规划总产能为年产30万吨,拟采用分期建设、分步投产的方式推进,其中一期5万吨、二期10万吨、三期15万吨。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需依法履行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7.23亿元。其中,一期项目合计需投入9.36亿元。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其他自筹部分,分别占项目总投的比例约为20%、43%和37%

本项目规划总产能为年产30万吨,拟采用分期建设、分步投产的方式推进,其中一期5万吨、二期10万吨、三期15万吨。建设周期预计为24个月。其中,一期建设周期预计为2026年8月至2027年5月,二期、三期实际建设进度以各期项目启动为准。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钠离子电池与锂离子电池在资源禀赋、成本结构、低温性能、倍率性能及能量密度等方面各有特点,潜在应用场景主要包括新型储能、启停电源、两轮车及部分动力领域。现阶段,钠离子电池行业总体仍处于产业导入和规模化验证阶段,技术路线、供应链成熟度和产品经济性仍在持续演进。

公司将钠电材料作为平台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持续推进钠电正极材料的技术开发、客户验证及产业化。本项目将建设一体化钠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NFPP钠电正极产能1.8万吨/年,其中贵州新仁1.2万吨改造线稳定量产,仙桃6,000吨钠电中试线已建成并完成相关工艺及设备的验证。

客户资源方面,公司已与多家动力及储能电池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并就钠电正极材料开展产品验证、定点、供货及订单对接。公司已取得的供货意向、预测需求或合作安排不等同于具有约束力的采购订单,最终采购数量及采购时间以客户实际订单为准。本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方式,有利于使产能投放节奏与客户实际需求相匹配。

经综合论证,本项目在政策导向、市场前景、技术储备、客户资源和建设条件等方面均已具备充分可行性。钠电产业已进入规模化应用的关键窗口期,公司凭借多年深耕形成的技术领先优势、稳定的头部客户订单保障以及仙桃高新区完善的产业配套,能够有效支撑年产3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分期建设与有序实施。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钠电正极材料领域的行业地位,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是公司推进平台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在巩固三元正极材料核心业务的同时,持续布局钠电、磷酸铁锂、磷酸锰铁锂等多元正极材料体系。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正极材料产品矩阵及规模交付能力有望进一步完善,有利于降低对单一产品及单一技术路线的依赖。

2.本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钠电正极材料规模化交付能力。公司部分聚阴离子正极材料已实现批量出货,并进入部分核心客户供应体系。本项目将根据客户订单及需求分期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客户响应、产品供应及规模制造能力。

3.产能优势与成本优势的协同转化。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将公司的技术优势转化为产能优势与成本优势,30万吨规模化产能将形成显著的规模效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在钠电材料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公司钠电正极产品开发具有领先优势,各项性能参数、工艺稳定性和成本控制等综合指标表现突出,规模化量产后将有效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4.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本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分步投产的方式推进,一期5万吨、二期10万吨、三期15万吨。本次投资在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随着项目逐步投产,如钠离子电池下游需求、客户订单和产能利用率达到预期,本项目有望对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影响不构成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同时公司会关注项目资金投入带来的阶段性资金压力,公司将统筹安排自有资金及银行项目贷款等融资渠道,确保项目资金需求。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也不涉及对外担保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资金筹措风险。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7.23亿元,投资规模较大,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自筹部分。若公司经营现金流、自有资金安排或外部融资不及预期,可能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放缓;同时,项目建设可能增加公司有息负债、利息支出及阶段性资金压力。本项目拟采用分期建设、分步投产的方式推进,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和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降低资金筹措风险。

2.市场风险。钠离子电池行业虽处于产业化加快推进阶段,但目前总体仍处于市场导入和规模验证期,下游应用市场、技术路线选择及商业化进度仍存在不确定性。钠电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受下游电池企业技术路线选择、终端应用推广进度、锂盐及其他原材料价格变化、产品经济性等因素影响。若储能、动力等领域对钠离子电池的应用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影响本项目产能消化及预期收益。

3.技术迭代及规模化生产风险。钠离子电池行业目前仍处于产业导入期,电池材料、电芯及电池系统等技术迭代较快。钠电正极材料存在聚阴离子、层状氧化物等多种技术路线,不同路线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倍率性能、成本及适用场景等方面各有特点,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仍可能发生变化。若公司技术研发、产品迭代或规模化生产能力不及预期,可能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客户导入放缓或产能爬坡不及预期的风险。

4.项目审批及建设实施风险。本项目尚需完成发改委备案、环评安评能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程序后方可建设;且项目目前处于初期阶段,投资金额、投资周期、建设周期等实施情况存在变动可能性,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与上海鼎钠新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筹,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鼎钠新途管理”)拟共同出资设立湖北容百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筹,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容百钠电新能源”或“标的公司”)。其中:公司投资4,9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鼎钠新途管理投资2,1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设立完成后,容百钠电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为鼎钠新途管理,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任鼎钠新途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厚善先生实际控制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担任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鼎钠新途管理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情形。

● 2026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新设公司,尚需通过工商注册核准等行政审批程序,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容百钠电新能源成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后续业务拓展、技术研发及产品落地情况等尚不确定,若市场拓展或研发转化等后续运营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前期投入无法收回,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基于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为完善公司在钠电正极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钠电事业部的运营及管理效率、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促进员工与钠电正极业务的共同成长及发展,公司拟与鼎钠新途管理(公司钠电事业部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容百钠电新能源。其中,公司投资4,9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鼎钠新途管理投资2,1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设立完成后,容百钠电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为鼎钠新途管理,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任鼎钠新途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白厚善先生实际控制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担任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鼎钠新途管理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关联交易统计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比例未达1%以上,且未超过3,0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该合伙企业的设立尚需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合伙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

范围、认缴出资等信息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鉴于鼎钠新途管理尚未成立,暂无财务数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与鼎钠新途管理(公司钠电事业部员工持股平台)共同设立容百钠电新能源。其中,公司投资4,9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鼎钠新途管理投资2,1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以完善公司在钠电正极的业务布局,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价值共创、利益共享,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名称:湖北容百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筹)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仙桃市高新区通港公路特1号

4.法定代表人:白厚善

5.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钠离子电池材料、电子新材料的生产、经营及其研究开发、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注:标的公司的设立尚需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其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

范围、认缴出资等信息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二)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标的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容百科技委派;标的公司设经理,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担任;标的公司不设监事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尚未设立完成,上述董事及经理的具体人员安排尚未最终确定。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容百钠电新能源,交易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1元/注册资本的出资价格认缴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本次投资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鼎钠新途管理签订《湖北容百钠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

(一)合同主体

甲方: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316800928L

乙方:

名称:上海鼎钠新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以主管机构核准名称为准)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容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及出资安排

公司投资标的公司4,9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鼎钠新途管理投资标的公司2,1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标的公司成立之日(以标的公司成立的营业执照核发日期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成立日”)起1个月内,甲方、乙方应完成各自首期出资,即甲方应完成实缴出资人民币980万元,乙方应完成实缴出资人民币420万元,甲方、乙方应于标的公司成立之日起 5 年内完成其认缴的全部注册资本的实缴。

(三)违约责任

一般原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承诺或义务,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

过错责任:若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且该违约行为直接导致守约方产生直接经济损失或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生效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将争议提交至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钠电正极业务作为公司重点培育的新业务方向,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为把握钠电产业化发展机遇,进一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正极材料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成立钠电子公司并独立运营钠电业务,以提升业务发展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鼎钠新途管理系为实施钠电事业部核心团队激励而专门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身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在控股子公司层面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优秀技术及管理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员工在钠电正极领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员工个人发展与公司战略目标深度协同,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长效机制。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鼎钠新途管理共同投资,一方面有利于分担钠电业务在技术研发、产品推广及市场开拓过程中的经营风险,增强创新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另一方面,有利于后续在控股子公司层面持续推进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的股权激励安排,进一步强化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与公司创新业务的利益绑定,推动钠电正极业务快速、稳健发展。

设立完成后,容百钠电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本次出资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所涉及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新设公司,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的情况。

(三)新设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但其为新设主体,暂无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在未来的经营过程若发生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新设公司,尚需通过工商注册核准等行政审批程序,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容百钠电新能源成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后续业务拓展、技术研发及产品落地情况等尚不确定,若市场拓展或研发转化等后续运营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前期投入无法收回,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在钠电正极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与关联方鼎钠新途管理共同出资可以绑定和激励核心人员,同时降低新产品开发的投资风险和资金压力,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同股同价,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本次共同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标的公司为关联方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本次合作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白厚善和冯涛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