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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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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6-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7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2026年7月30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同意选举吴合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吴合佳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吴合佳先生将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合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5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执业药师。历任公司合成一车间、针剂车间操作工,合成一车间副主任,生产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吉林分公司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合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8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17:30以现场方式在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0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张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组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张俊(主任委员)、张银姬、李建新

审计委员会:卢相君(主任委员)、吴楠楠、王致锋

提名委员会:李建新(主任委员)、卢相君、孟思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楠楠(主任委员)、李建新、孟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俊先生为公司经理;聘任张银姬女士为公司副经理;聘任张银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孟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圣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晓楠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发布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例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9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了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2026年7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张俊先生(董事长)、张银姬女士、孟思先生、申太根先生、王致锋先生

独立董事:卢相君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吴楠楠女士、李建新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吴合佳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2026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6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3人)

成员:张俊先生(主任委员)、张银姬女士、李建新先生

2、审计委员会(3人)

成员:卢相君先生(主任委员)、吴楠楠女士、王致锋先生

3、提名委员会(3人)

成员:李建新先生(主任委员)、卢相君先生、孟思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成员:吴楠楠女士(主任委员)、李建新先生、孟思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卢相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经理:张俊先生

2、副经理:张银姬女士

3、董事会秘书:张银姬女士

4、财务总监:孟思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结果,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均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经理,该安排是基于提升公司战略决策与执行效率、充分发挥实际控制人专业能力的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合理确定了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及经理的职权,确保决策、执行及监督的有效制衡。在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方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对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了完全的独立性。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兼经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银姬女士同时担任副经理职务,不分管经营业务,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俊先生、张银姬女士、孟思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郑圣玉女士

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证券事务代表郑圣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郑圣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情况

内审部门负责人:宋晓楠女士

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宋晓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六、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银姬、郑圣玉

联系电话:0431-80606619

联系传真:0432-65888287

电子邮箱:xidianyy@xidianyy.com、zhengdai@xidiany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卫星路1471号

邮政编码:130000

七、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石英秀先生、孟永宏先生、刘淑敏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也不再担任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石英秀先生、孟永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任后,石英秀先生、孟永宏先生、刘淑敏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英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54,017股、孟永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6,249股,刘淑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以上离任董事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冰女士任期已满六年,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也不再担任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苏冰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苏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人员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并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八、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简历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简历

1、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郑圣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公司商务部、证券部。2021年11月起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证券部部长,自2024年2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郑圣玉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可以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郑圣玉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500股,持股比例 0.1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内审部门负责人简历

宋晓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长春市鑫焱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计职员、吉林省嘉城医药有限公司会计。2021年加入公司,现任会计。

宋晓楠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1130 证券简称:西点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6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0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张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28,559,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55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6,001,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6,001,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6,001,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99%。

3、公司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张俊先生、张银姬女士、孟思先生、申太根先生、王致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571,83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014,532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张俊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银姬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571,84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014,542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张银姬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孟思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571,83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014,532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孟思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申太根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571,83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014,532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申太根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王致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571,82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014,527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王致锋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卢相君先生、吴楠楠女士、李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卢相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571,83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014,530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卢相君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吴楠楠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571,82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014,527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吴楠楠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李建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7,571,82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014,527股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李建新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52,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4,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52,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4,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团结、杜羽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进行律师见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通知中载明了会议召开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14:30在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张俊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8,559,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8292%。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55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29.879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01,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7.949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会议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张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银姬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孟思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申太根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致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卢相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吴楠楠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建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00《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三)以上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

(四)上述议案均为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属于累积投票事项,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5名,具体如下:

1.01审议通过了《选举张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571,832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4,532股。

1.02审议通过了《选举张银姬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571,842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4,542股。

1.03审议通过了《选举孟思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571,832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4,532股。

1.04审议通过了《选举申太根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571,832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4,532股。

1.05审议通过了《选举王致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571,827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4,527股。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通过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3名,具体如下:

2.01审议通过了《选举卢相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571,830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4,530股。

2.02审议通过了《选举吴楠楠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571,827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4,527股。

2.03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建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27,571,827股。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14,527股。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52,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4,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00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552,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4,8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反对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盖章) 见证律师(签字):

负责人(签字): 吴团结:

颜克兵: 杜羽田: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