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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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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6-03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王虎祥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6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价格和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公司制定了2026年商品类和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签订经营管理人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公司按照管理要求,与经营管理人员签订202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与变动的高级副总裁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匡云龙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的议案

为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会及全体员工(含高级管理人员)多元化政策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董事会成员及员工多元化政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使基本管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以下13项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1.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条例;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条例;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5.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6.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

7.独立董事制度;

8.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9.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阅工作规程;

1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1.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12.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3.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6-039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注:以上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及最高合约价值仅为基于年度授权套保额度的理论上限峰值测算,实际执行中公司以审慎原则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2025年公司实际未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无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占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7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不排除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1.商品类金融衍生品

近年来热卷现货市场价格受宏观、期货、供需等多方面影响,短期内上下波动频繁且幅度较大,公司钢材销售及库存管理面临挑战;同时由于公司进口铁矿石期货占比较大,部分采用铁矿石普指定价模式,当市场变化较大时,装船发货月普指可能远高于货物到厂月普指,使得铁矿石原料成本高于当月市场水平。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冲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尽可能降低由于现货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2.货币类金融衍生品

公司部分铁矿石依赖进口,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风险,有必要开展远期购汇业务;2026年经济情况依旧不容乐观,为防范资金风险,储备授信额度,有必要拓宽融资渠道,为后续打通美元融资渠道做准备,因此有必要开展货币掉期业务。

3.交易可行性

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及《商品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交易规模

1.商品类金融衍生品

本期拟开展的商品类金融衍生品总量不超过60万吨,其中铁矿石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不超过40万吨,热卷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不超过20万吨。

2.货币类金融衍生品

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其中远期购汇总额不超过1亿美元,货币掉期总额不超过0.5亿美元。

3.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包含但不限于交易的范围、品种、额度及期限,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规模不超过审议额度;并结合自身资金状况及信用额度,审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持有合约价值控制在合理范围。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料资源铁矿石和产成品热轧卷板;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经营相关的外币汇率。

2.交易工具:远期业务、掉期(互换)业务、期货等金融工具。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及价格风险为目的,严禁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3.交易场所:境内/外的场内或场外。场内为期货交易所,场外远期及掉期的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7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事前风险

商品类期货对冲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存在因经验不足导致的风险识别盲区。

2.事中风险

2.1操作风险: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程序或未充分理解产品信息引发的误操作风险。

2.2市场风险:在正常市场条件下,长期来看由于现货和期货市场受同一供求关系的影响,所以二者价格同涨同跌。受宏观环境及供需关系影响,期现价格走势可能出现阶段性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效果不及预期,汇率大幅波动亦将影响当期损益。

2.3信用风险: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风险。

2.4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交易对手违约导致交易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3.事后风险

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事后分析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无法给后续业务提供可靠的理论支撑,影响后续业务的开展。

(二)应对措施

1.事前风险控制

加强专业培训,提升业务团队的风险识别与实操能力。持续完善《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商品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货币类、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管理组织架构,金融衍生品业务全过程规范、严谨,业务执行与管理监督严格分离,有序开展。

2.事中风险控制

2.1交易原则: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主要目的,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2.2产品选择:多市场、多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3预警与止损机制:当市场出现重大波动或发生政治、经济、行业等重大事件将对套期保值业务产生重大影响时,业务部门须联合经营财务部于24小时内完成影响分析并上报。管理层视情形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分析讨论,在授权范围内直接指挥交易操作。交易方案设置止损线,明确金额或幅度,控制风险。

2.4人员素质培养:持续加强专业培训,设计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操作规程及方案,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强化金融衍生品市场研究,持续监控市场变化,以便针对市场剧烈波动及时制订、实施应对方案。

2.5交易对手管理:严格准入,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3.事后风险控制

3.1信息披露:严格遵守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2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监督业务合规性与风控有效性。

3.3学习提升:学习系统的分析方法,对交易策略及执行效果进行复盘分析,持续优化风控模型与决策水平。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提高公司应对价格和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