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6-112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东方时尚”)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23,453,606.64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由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东方时尚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京0108民初51908号民事传票。山东东方时尚因与原告北京华蓝盾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原告北京华蓝盾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华蓝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案由:合同纠纷
(二)本次诉讼机构的名称及所在
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机构所在地:中国北京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事实及理由
原被告双方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期间,就被告经营的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学校汽车、摩托车考试设备、场地、软件等的供销、建设、安装、开发、维护等事宜分别签订十三份合同书,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新增了多笔配件及服务采购项目。相关合同及新增采购内容均已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经双方对账确认,截止至2026年2月25日,被告仍欠付原告合同款及新增采购款共计8,215,281.04元。上述欠付款项经原告多次主张,被告均以财务困难为由拒不支付。
综上所述,被告在原告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对欠付合同款项均无异议的情况下,以财务困难为由仍长期、巨额拖欠合同款项的行为已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
(二)本次诉讼的申请人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合同价款本金共计人民币8,215,281.04元;
2、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截止至2026年3月31日的违约金15,238,325.60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由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数量为10件,涉及本金金额为37,006,558.8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1%。近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表如下:
■
注:1、“涉案金额”仅为原告/申请人主张的确定金额,包括债权金额、利息及逾期利息、罚息、承担的受理费等,不包含需持续计算以及暂无法确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罚息、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等,下同。
2、若案件在一审审理中,即涉案金额为诉讼请求金额;若案件在二审审理中,即涉案金额为一审判决金额。
五、其他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除上述披露的诉讼进展之外,其他诉讼的进展情况如下:
■
六、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6-111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裁决,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被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涉及的《保证函》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一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裁决书》裁决的民事责任。公司仅作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被申请人)的管理人,代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诉讼/仲裁权利、实施相关诉讼/仲裁行为。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被申请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代“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一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被申请人:徐雄
第三被申请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4)以及公司定期报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4)穗仲案字第11762号],《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即“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一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仲裁庭注)向申请人偿还强制平仓后未能清偿的融资债务本金33,985,259.06元、融资债务利息2,499,300.33元,以及自2024年8月8日(含)起,以欠付的融资债务本金33,985,259.06元为基数,按融资年利率8.3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融资债务利息;
(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两部分违约金:第一部分,以50,991,404.58元为基数,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二,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含)至2024年7月7日(含)共192天;第二部分,以36,484,559.39元为基数,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二,从2024年8月7日(含)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第一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的律师费110,000元;
(四)第一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本案仲裁受理费225,451元、处理费67,635元,仲裁费总计293,086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预缴本案仲裁费,本会不作退回,第一被申请人应承担部分由其径付申请人);
(五)第二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至(四)项裁决确定的第一被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以上裁决第一、第二被申请人应支付给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裁决书》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涉及的《保证函》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一被申请人以其财产独立承担《裁决书》裁决的民事责任。公司仅作为第一被申请人的管理人,代表第一被申请人行使诉讼/仲裁权利、实施相关诉讼/仲裁行为。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112)。
五、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6-110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2026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6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1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2026年3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号)。2026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3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6年3月23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且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述事项,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
二、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七)项规定,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全部消除,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会发生变化。
(二)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