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6-5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96号),同意公司向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进出口”)发行 13,535,55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140万元的注册申请。
本次向中技进出口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发行价格为11.19元/股,发行数量为13,535,558股,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
一、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技进出口承诺:
“1、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如本公司因涉嫌本次交易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2、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前述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
4、若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上述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股份锁定履行情况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存在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11.19元/股的情形,触发了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
根据前述承诺,中技进出口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13,535,558股股份锁定期将在原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股份锁定期由2026年3月24日起至2029年3月23日止变更为2026年3月24日起至2029年9月23日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