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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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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2026-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6年第二季度(4-6月)订单情况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2016年11月28日,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城市管理部(原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发布“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确认公司和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联合体(以下合称“中标人”)为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中标人与政府方代表郑州高新智慧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高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在郑州市成立了郑州高新区锦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甲方和项目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33.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调整后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合计暂估为104,904.64万元(最终实际的建设期利息及全部建设成本按《项目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甲方与项目公司已签署《补充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拟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之建设规模调整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公司已向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城市管理部发送《关于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的通知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PPP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截至2026年6月30日,项目已投入金额约为34,895.06万元,累计应收未收的服务费约为9,460万元。项目公司已就本项目合同纠纷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权利,并已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豫01民初234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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