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30日~2026年7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上午 9:15至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第一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杰先生
6、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载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41人,代表股份123,977,1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91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21,163,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905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2,813,9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含股东代理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39人,代表股份2,813,9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55%。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632,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8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69,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729%。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02 选举张凯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922,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9,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903%。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03 选举黄清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718,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8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55,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448%。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1.04 选举何少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726,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4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62,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13%。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涂连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690,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7,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96%。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02 选举刘世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680,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7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17,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775%。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2.03 选举黄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690,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5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6,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33%。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批准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全体董事推选张杰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选举黄清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确定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张杰、黄清华、张凯文,其中,张杰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涂连东、黄辉,何少平,其中,涂连东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刘世平、涂连东、张杰,其中,刘世平为主任委员。
4、薪酬和绩效考核委员会:黄辉、刘世平、黄清华,其中,黄辉为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凯文先生、许志强先生、谢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谢蓉女士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谢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同意聘任谢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许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聘任曾惠君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叶一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1)非独立董事:张杰先生(董事长)、黄清华女士(副董事长)、张凯文先生、何少平先生;
(2)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刘世平先生、黄辉女士。
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3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张杰、黄清华、张凯文,其中,张杰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涂连东、黄辉,何少平,其中,涂连东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刘世平、涂连东、张杰,其中,刘世平为主任委员。
(4)薪酬和绩效考核委员会:黄辉、刘世平、黄清华,其中,黄辉为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张杰先生;
(2)副总经理:张凯文先生;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蓉女士;
(4)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许志强先生;
(5)审计部门负责人:曾惠君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叶一青女士。
上述人员简历见公告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以及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秘书谢蓉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叶一青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三、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2-3152372
办公传真:0592-3152406
电子邮箱:xierong@anne.com.cn、yeyiqing@anne.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邮政编码:361002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合理性说明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张杰先生拥有丰富的公司管理经验,在既往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任期期间展现出了卓越的决策判断力与组织协调力。张杰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决策和执行效率,可兼顾公司规范治理和长远发展的要求,该项安排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合理划分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边界,严格区分决策层与执行层的职责,确保董事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考核等法定职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衡机制,严格落实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五独立要求,规范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程序,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上述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附件: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董事长/总经理:张杰,男,汉族,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总体设计专业,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法国ISTEC高等商学院博士。曾任中信国安实业发展公司业务部经理,北京星华实业集团公司经理,1998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本公司,2007年起任本公司第一至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版权区块链联盟理事长;中国反侵权假冒创新战略联盟联席理事长;厦门清华学梓经济促进会名誉会长、理事长,福建省闽商研究会监事长。
截至目前,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493,494股股票,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林旭曦为夫妻关系、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情况以外,张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张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张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副董事长:黄清华,女,汉族,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集美轻工业学校,1998年进入公司,历任业务部负责人、总部运营总监、经营企划部总监等职务;2011年5月起任公司第二至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黄清华女士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5万股,黄清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黄清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黄清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委员:涂连东,男,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律师。曾担任厦门宣凯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厦门猎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厦门金东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百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金鑫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乃尔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波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展鸿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自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涂连东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涂连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涂连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涂连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和绩效委员会委员:刘世平,男,汉族,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律师,1988年武汉大学本科毕业,历史学学士;1991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1991年8月至1997年7月在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任教;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为厦门洪秋生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4月至2007年12月为厦门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8年1月起为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世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刘世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刘世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刘世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薪酬和绩效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黄辉,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4月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2000年7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职于冶金部第二地质勘探局二队、厦门市磁带有限公司、福建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自2005年7月起入职厦门欣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担任主任税务师。
黄辉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黄辉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黄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黄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何少平,男,汉族,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集美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会计系副书记,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厦门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厦门住宅建设集团公司审计部经理兼风险控制副总监。曾任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至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厦门港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少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何少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何少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何少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副总经理:张凯文,男,汉族,1990年生,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2017年至2018年就职于上海君智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加入公司后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欧森营地(厦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3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凯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杰和林旭曦夫妻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张凯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张凯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许志强,男,1974年1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1998年毕业于东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至2006年任厦门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助理、项目经理职务,2007年至2011年4月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任高级经理、部门主任;201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2月至2026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许志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13,850股,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5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许志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许志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谢蓉,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厦门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欣贺(厦门)服饰有限公司。2011年7月起先后担任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8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谢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谢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1,300股;通过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5万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谢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谢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审计部负责人:曾惠君,女,汉族,1974年7月生,本科学历。2007年1月入职公司,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助理、会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现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曾惠君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曾惠君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曾惠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曾惠君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叶一青,女,汉族,199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中心;2022年4月入职于公司投资者关系部,2022年12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叶一青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叶一青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叶一青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和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叶一青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