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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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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6-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13.471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9,067.8984万股的1.91%。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4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万股。

(3)授予价格:93.76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3.7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97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4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和2022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内各期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考核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和2022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内各期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考核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S、优秀A、良好B、一般C、待改进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个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其个人对应职务的咨询,经相关部门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提出其他疑问。除此之外,截至公示期满,没有其他激励对象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3)。

(4)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6)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8)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444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14日向激励对象授予111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3.4714万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55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静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中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8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8日至2027年7月7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13.4714万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55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1月8日。

(二)归属数量:113.4714万股。

(三)归属人数:558人。

(四)授予价格:93.76元/股(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4.09元/股调整为93.7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本次激励对象可归属数量存在尾数的,将保留向下取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558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55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113.4714万股。同意公司为上述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刘静、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赵曦、杨小强于2026年4月7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除此之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5.9572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5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9,067.8984万股的1.91%。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4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万股。

(3)授予价格:93.76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3.7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97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14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预留授予部分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和2022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内各期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考核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和2022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1、上表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内各期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考核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2、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S、优秀A、良好B、一般C、待改进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个年度。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其个人对应职务的咨询,经相关部门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提出其他疑问。除此之外,截至公示期满,没有其他激励对象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3)。

(4)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6)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8)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444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14日向激励对象授予111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9572万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19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4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7年5月13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9572万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19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11月14日。

(二)归属数量:35.9572万股。

(三)归属人数:193人。

(四)授予价格:93.76元/股(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4.09元/股调整为93.7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本次激励对象可归属数量存在尾数的,将保留向下取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193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19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5.9572万股。同意公司为上述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无董事参与。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6个月内,高级管理人员陈新益、宁建平、牛新平、许龙旭于2026年4月7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除此之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一位员工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其个人对应职务的咨询,经相关部门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提出其他疑问。除此之外,截至公示期满,没有其他激励对象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11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3)。

4、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3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6、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8、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前次调整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140元/股调整为94.36元/股,授予数量由375万股调整为55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00万股调整为444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5万股调整为111万股。

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94.36元/股调整为94.09元/股。

2、本次调整情况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6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94.09-0.33=93.76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34名激励对象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7228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165万股。

因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1393万股。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21名激励对象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1070万股。

因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1070万股。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2463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76元/股。

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作废事项:根据《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34名激励对象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7228万股。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165万股。

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作废事项:根据《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21名激励对象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1070万股。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2463万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13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85,97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7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99,999,731.7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1,747,379.8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58,252,351.88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1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0号)。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2026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其中“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剩余3.51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实施子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6年6月17日,项目实施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3,065.43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3,065.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26年7月20日出具了《关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7216号)。

四、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项目实施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并作出本次董事会决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3.76元/股。

根据《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3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7228万股。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中有9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4165万股。

(下转10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