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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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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2026-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46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5,000.00万元(含435,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4,000.00万元(含414,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调整前: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50亿元(含43.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调整后: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40亿元(含41.4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除前述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前述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45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

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50%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用于在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回购提议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公司股东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中,部分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A股股票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会议应到会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回购股份涉及部分股份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2.0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A股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回购方案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变更或者终止的,则回购期限自公司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50%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用于在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依照回购价格上限21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如下: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数据按回购价格上限21元/股,且50%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进行初步测算,仅供参考。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1元/股、回购总额下限3亿元计算,回购A股股份数量约为14,285,714股。按照50%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测算,则拟注销的A股数量约为7,142,857股。回购前A股股本减去拟注销的A股数量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数量约为1,535,022,873股。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21元/股、回购总额上限4亿元计算,回购A股股份数量约为19,047,619股。按照50%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测算,则拟注销的A股数量约为9,523,810股。回购前A股股本减去拟注销的A股数量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数量约为1,532,641,920股。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最终注销的股份数量和拟授予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需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504.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0.50亿元,流动资产353.06亿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4亿元测算,分别占上述指标的0.79%、1.60%、1.1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泓羿投资管理(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部分董事(包含回购提议人)、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部分董事(包含回购提议人)、高级管理人员已根据该增持计划增持公司A股股份。除了该公告中披露的部分董事(包含回购提议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及其增持股份实施进展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增减持计划,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向公司董事(含回购提议人)、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收到董事长焦承尧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函》,焦承尧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焦承尧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出售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但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本次回购期间,焦承尧先生存在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50%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数将向上取整),50%用于在未来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股数将向下取整)。本次回购完成后,对于拟用于注销的股份,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公司将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或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将适时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临时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如需)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方式、时间、价格、数量、金额及回购后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需注销已回购股份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知债权人,实施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并办理相关事项;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7、与专业中介机构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如需),借助专业交易能力,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提供综合服务;

8、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临时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公司股东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中,部分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未及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或其他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若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可能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修订或适时终止回购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44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承尧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发行原发行方案进行修订,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并对部分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相应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5,000.00万元(含435,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4,000.00万元(含414,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调整前: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50亿元(含43.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调整后: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40亿元(含41.4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同步修订并更新编制了《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49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智领”)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中创智领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用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及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债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情况为准。

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A股可转债于2026年底完成本次发行,并分别假设截至2027年6月30日全部转股或截至2027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14,000.00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影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785,399,93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6.18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日(2026年7月3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29,339.23万元及362,665.46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202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较上期降低10%;(2)与上期持平;(3)较上期增长10%;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2027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A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A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且存在不能当期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本次发行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债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是公司顺应国家产业升级导向、践行自身主业战略升级的关键举措。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展开:在传统优势领域,通过开展高端液压部件生产系统智能化升级项目,对液压支架油缸工厂进行智能化改造,旨在巩固煤机板块龙头地位,实现内生式增长,进而推动煤机行业制造方式转型升级;在新兴拓展领域,建设新能源汽车高端零部件产业基地,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高压驱动电机定转子以及底盘电机、全主动悬架电液泵等新能源汽车高端零部件,把握市场窗口期,支撑已获订单的可靠交付;在前沿技术领域,建设智能制造全场景研发中心与智能移动机器人制造基地,是公司从以提供解决方案为主向解决方案与智能装备制造并重转型的战略跃升,旨在构建“软硬一体”的综合竞争力,促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业应用双向赋能,为公司长远发展注入科技动能。

(一)公司具有充足的人员储备

公司构建了一支覆盖研发、生产、市场等全链条的专业人才队伍,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煤机装备、汽车零部件及工业智能领域从业经验,对行业技术趋势、生产工艺及市场需求有着深刻理解。在研发端,组建了由行业资深专家领衔的技术团队,涵盖材料、结构、自动化等多个专业方向,同时通过内部培育与外部引育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强化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移动机器人等领域的人才储备;在生产端,拥有一批熟悉智能化生产流程的熟练技术工人,可快速适配募投项目智能化生产线的操作与运维需求;在市场端,配备了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具备成熟的客户对接与市场拓展能力,为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推广奠定人才基础。

(二)公司具有充足的技术储备

公司在业务开展中均积累了扎实的技术沉淀,形成了完善的技术体系。煤机业务领域,主导高端液压支架国产化替代,破解液压电控系统国外封锁,掌握智能开采、智能掘进、工业互联网等前沿技术;汽车零部件业务领域,深耕动力系统、底盘系统零部件制造,在新能源驱动电机零部件、智能底盘等领域形成关键技术突破,旗下索恩格品牌在高压驱动电机领域具备成熟技术积累;工业智能业务领域,以自身“灯塔工厂”实践经验为基础,掌握智能生产系统、数字孪生、AI视频分析、智能物流装备研发等核心技术,形成“技术-产品-方案-订单”的完整闭环。

这些技术储备可应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大幅降低项目技术攻关难度,保障项目产品的技术领先性。

(三)公司具有充足的市场储备

公司在长期经营中积累了广泛且稳定的客户资源,为募投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有力支撑。煤机业务方面,作为全球最大的煤矿综采装备制造商,与国内外主流煤炭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智能升级需求持续稳定;汽车零部件业务方面,旗下亚新科、索恩格品牌已进入全球跨国公司供应链体系,索恩格电动化业务订单充足,同时与国内头部新势力车企达成合作;工业智能业务方面,已获取煤矿、非煤矿山、造船、冶金、汽车零部件等多行业客户订单,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此外,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精准匹配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等行业趋势,市场需求空间广阔,进一步保障了项目的市场前景。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未来发展战略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全面带动业务发展。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后,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制定了多项措施,承诺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但需要提醒投资者特别注意的是,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加强研发与创新,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二)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从而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和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兼顾投资者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积极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努力强化股东回报,继续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及时回馈广大投资者。

六、相关主体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本次发行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企业/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企业/本公司职权范围内督促发行人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企业/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企业/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企业/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对发行人或投资者相应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本次发行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承诺对本人相关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依法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对发行人或投资者相应的补偿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该议案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修订。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48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修订稿)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中创智领 公告编号:2026-047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修订议案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修订后的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