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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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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6-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绵阳华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飞投资”)、绵阳华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知投资”)、绵阳华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跃投资”)、绵阳华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誉投资”)、绵阳丰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勋投资”)、绵阳丰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瑞投资”)、绵阳丰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祥投资”)、绵阳丰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霖投资”)、绵阳丰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茂投资”)、绵阳丰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捷投资”)(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丰科技”)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26.6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513,809股。

● 公司股东华飞投资、华知投资、华跃投资、华誉投资、丰勋投资、丰瑞投资、丰祥投资、丰霖投资、丰茂投资、丰捷投资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经营风险,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询价转让。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 公司股东华飞投资、华知投资、华跃投资、华誉投资、丰勋投资、丰瑞投资、丰祥投资、丰霖投资、丰茂投资、丰捷投资共计持有本公司69,296,6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16.45%减少至14.80%,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倍数。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7月24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注:以上持股比例按2026年7月24日公司总股本468,254,966股计算。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华飞投资、华知投资、华跃投资、华誉投资、丰勋投资、丰瑞投资、丰祥投资、丰霖投资、丰茂投资、丰捷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绵阳华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5%,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让方为员工持股平台,委派代表刘太国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公司部分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和“转让后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6年7月30日公司总股本468,254,966股计算;

2.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华飞投资、华知投资、华跃投资、华誉投资、丰勋投资、丰瑞投资、丰祥投资、丰霖投资、丰茂投资、丰捷投资

本次转让后,华飞投资、华知投资、华跃投资、华誉投资、丰勋投资、丰瑞投资、丰祥投资、丰霖投资、丰茂投资、丰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16.45%减少至14.8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26年6月12日,因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60,992,831股增加至468,254,966股,出让方的持股比例由16.45%被动稀释至16.19%。

2026年7月31日,出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合计6,513,8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导致出让方合计持股数量由75,810,504股变为69,296,695股,持股比例由16.19%减少至14.80%。

综上,出让方合计持股比例由16.45%减少至14.80%,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的整倍数。

1.基本信息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1.变动方式中“其他”是指因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出让方的持股比例相应被动稀释;

2.“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3.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6年7月24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295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76家、证券公司61家、保险公司39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07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6年7月27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32份,均为有效报价。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2026年7月27日16:39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申购报价单》合计17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49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32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26.6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651.3809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