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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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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源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定向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2026-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00 证券简称:上海洗霸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源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定向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洗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源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源固能”) 以定向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缙云丽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缙云丽泰”)。缙云丽泰拟出资4,000万元认缴科源固能新增注册资本83.3333万元,溢价部分计入科源固能资本公积,公司及科源固能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 科源固能通过本次增资所取得的资金,拟应用于与经营科源固能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完成对丽水市(含缙云县)项目公司的返投即收到缙云丽泰增资款之日起4年内不低于6,000万元固定资产的投资承诺(含本次增资款4,000万元)。

● 公司拟新设控股子公司科源固能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通过项目公司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实施0.5GWh固液混合电芯及500吨/年固态电解质粉体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实施建设,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 本次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

1.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可能因中央或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调整,导致建设项目出现实施时间推迟、建设内容变化、投资成本增加或项目建设暂停、终止等情形。

2.本次拟设立的项目公司尚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在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开始建设;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环评审批、能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和影响投资计划顺利实施的风险。

4.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5.全固态电池技术研发加速落地,固液混合电池市场生命周期缩短,存在公司产品性能落后行业竞品的风险。

6.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较大,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7.本次科源固能定向增资设置了回购条款,如触发回购条款,科源固能可能须回购缙云丽泰所持科源固能的股份。

8.科源固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上海洗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科源固能的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科源固能、上海新能元安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元安”)、张涛、曾毅、周俊(新能元安、张涛、曾毅、周俊为科源固能其他现有股东)、王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实控人”)和缙云丽泰拟共同签署《关于上海科源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和《关于上海科源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

根据《投资协议》相关约定,缙云丽泰拟出资4,000万元认缴科源固能新增注册资本83.3333万元,溢价部分计入科源固能资本公积,公司及科源固能其他现有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同时,科源固能通过本次增资所取得的资金,拟应用于与经营科源固能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完成对丽水市(含缙云县)项目公司的返投即收到缙云丽泰增资款之日起4年内不低于6,000万元固定资产的投资承诺(含本次增资款4,000万元)。

结合相关行业技术、市场发展情况、公司事业发展战略需求及《投资协议》相关约定,公司拟新设控股子公司科源固能的全资子公司,并通过项目公司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实施0.5GWh固液混合电芯及500吨/年固态电解质粉体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实施建设,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6年7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王羽旸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王炜博士委托副董事长兼总裁王羽旸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兼副总裁王善炯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潘阳阳女士委托董事邹帅文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定向增资方式对上海科源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日,公司与缙云丽泰等主体签署《投资协议》及《股东协议》等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缙云丽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2MAK780W4X7

(3)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鑫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成立时间:2026年2月9日

(5)出资额:27,000万元人民币

(6)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好溪路9号3014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信息:

(9)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缙云丽泰为新设有限合伙,截至目前设立未满一年,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缙云丽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科源固能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科源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C4BFWU2D

(3)法定代表人:王羽旸

(4)成立时间:2022年11月16日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集中登记地)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电池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新型膜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电池零配件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数值尾差乃是四舍五入导致。

(9)本次定向增资完成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定向增资的定价情况

综合考虑科源固能所处行业特点、当前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目前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潜力等因素,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缙云丽泰按照每注册资本人民币48元价格认购科源固能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交易定价基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0.5GWh固液混合电芯及500吨/年固态电解质粉体产业化项目基本情况

(1)投资概况

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科源固能的全资子公司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实施0.5GWh固液混合电芯及500吨/年固态电解质粉体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实施建设,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2)建设周期

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期为2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3)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科源固能的新设全资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本次科源固能定向增资的股权融资款4,000万元,拟投入0.5GWh固液混合电芯及500吨/年固态电解质粉体产业化项目。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以科源固能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4)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目前0.5GWh固液混合电芯及500吨/年固态电解质粉体产业化项目在前期筹备阶段,尚未签署任何相关文件及协议,尚未开始建设。

(5)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根据发展战略,公司聚焦新能源领域的新材料发展需求和产业升级前景,拓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工艺领域的先进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及销售等业务。

目前,公司先进材料事业部主导的吨到十吨级/年锂离子固态电池粉体先进材料产线平稳运行;同时,公司已开展多批次、多形态固态电解质样品或产品的测试与验证,在与固态动力电池与高安全消费电池、涂覆固态电解质隔膜、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潜在客户的技术交流与产品供货过程中,获得了相关客户对迭代新材料差异化需求比较充分的反馈,对高安全、长续航、快速充电、合适成本的锂离子固态电池相关材料有了更加丰富的产业化经验。

在新能源和电子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固态电池有望凭借性能优势脱颖而出。电池企业对固态电池的重视度显著提升,纷纷开始进行产能布局。公司本次同步布局LLZTO固态电解质粉体与0.5GWh固液混合软包叠片电芯两大产品,形成“材料+电芯”一体化供给体系,分层匹配不同下游客户需求,同时达产后核心原料自主供应,富余产能对外销售,可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六、《投资协议》和《股东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协议》

1、协议签署方:

甲方:缙云丽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也称“投资方”)

乙方:上海科源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也称“标的公司”)

丙方:上海科源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即:

丙方1(控股股东):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2(股东):上海新能元安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3(股东):张涛

丙方4(股东):曾毅

丙方5(股东):周俊

丙方6(实际控制人):王炜

本协议中丙方1、丙方2、丙方3、丙方4、丙方5、丙方6合称“丙方”。

2、认购金额及比例

各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按照标的公司投前估值人民币48,000万元、每注册资本人民币48元价格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83.3333万元。其中甲方向乙方投资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人民币83.3333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3,916.6667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乙方现有股东均同意放弃认购该等注册资本。

3、增资款的用途

(1)乙方通过本次增资所取得的资金,应用于与经营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完成对丽水市(含缙云县)项目公司的返投即收到投资方增资款之日起4年内不低于6,000万元固定资产的投资承诺(含本次股权投资款4,000万元),不得用于偿还股东借款、代股东偿还其债务、委托贷款、股票交易、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期货交易或其他与标的公司业务不相关的用途。

(2) 乙方须在本次投资款确认到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资子公司(“项目公司”)的设立(以取得营业执照为准),完成税务登记,并在一年内实现子公司的实质化运营。

(3)若甲方事后核查发现标的公司未完成返投要求或有违背上述约定使用资金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立即纠正违约使用资金行为,要求标的公司按违约使用资金金额加上6%年利率计算的利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相关违约情形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标的公司退还甲方全部投资款。

4、投资退出方式

在符合法律规定及各方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可以选择包括但不限于股份上市交易、协议转让、兼并收购清算等方式实现投资退出。

5、后续融资约定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标的公司实现上市前,标的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或在标的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后增发股份的(以下简称“后续融资”),该等后续融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后续融资价格不低于该次融资时前一个季度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每注册资本/股账面净资产;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续融资价格亦不低于本次增资的每注册资本/股价格(在此期间如进行过分红、送股、股份发行,可按复权价格进行调整),但标的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情形除外。

6、未分配利润

甲方成为标的公司股东前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成为标的公司股东后的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对履约方由于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责任、诉讼及合理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赔偿责任。

若因标的公司的原因致使标的公司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标的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向甲方出具相关文件和验资报告,经甲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内仍未完成的,则标的公司应在逾期期间每天按本次已支付投资款的0.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及丙方承诺,对于因交割前存在或产生或者据称已存在或产生的事项导致标的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投资方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标的公司因此遭受的前述损失进行全额补偿;如因上述事项导致投资方遭受任何损失,投资方有权要求乙方及丙方进行全额赔偿。

8、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凡因履行本股权投资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股权投资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协议》

1、协议签署方:

(1)上海科源固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洗霸或控股股东”);

(3)上海新能元安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王炜;

(5)张涛;

(6)曾毅;

(7)周俊;

(8)缙云丽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缙云丽泰或投资方/本轮投资人”)。

2、全职及不竞争义务

科源固能方股东及科源固能应当确保关键员工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付出主要时间和精力承担科源固能经营管理工作、服务于科源固能,直至科源固能合格首次上市后满一周年。

实控人承诺、且科源固能方股东及科源固能应当确保在实控人或任一关键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科源固能的权益或是任何科源固能的董事或雇员的期间,以及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科源固能的权益或不再是任何科源固能的董事或雇员之后的两年内(以孰晚者为准),与科源固能不构成竞争关系。

3、最优惠待遇

本轮投资人就本次增资获得的条款和条件不低于科源固能任何现有其他股东享受的条款和条件。如果科源固能的任何现有股东根据任何文件、承诺或安排享有任何优于本轮投资人在交易文件项下的优先权,或者享有任何额外的优先权,则本轮投资人应当自动享有同样的该等优先权利。

4、股权转让的限制和权利

(1)优先购买权

任何科源固能方股东向第三方转让、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源固能股权,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共同出售权

如果投资人决定不行使或放弃优先购买权,则该投资人有权(但无义务)按照转让股东与受让方就拟议的股权转让达成的条款与条件,将其所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与转让股东一起售予受让方。

5、优先认购权

如果科源固能增加注册资本、或发行新股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权为科源固能股权权益的证券、或进行后续融资,本轮投资人享有优先于其他股东和第三方按照其在科源固能中的持股比例认购科源固能拟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权。

6、投资人的其他股东权利

(1)反稀释

若科源固能拟以低于本轮投资人按照增资协议认购本次增资的每一元注册资本或每股单价的认购价格的每一元注册资本单价或每股单价新增注册资本,或任一科源固能方股东拟以低于原单位价格的每一元注册资本单价或每股单价转让其直接或间接的注册资本(以员工激励为目的而进行的股权转让、员工持股平台内部的转让及员工持股平台人员与公司人员之间的股权转让除外),则本轮投资人有权获得反稀释保护,要求将相应原单位价格变更为新单位价格。

(2)回购权

(a)回购事件

如发生本协议约定的通用回购事件和/或实控人所持股权存在不清晰、不稳定的情况;或因与实控人股权有关的争议给本轮投资人或科源固能造成任何损失;和/或科源固能、科源固能方股东或科源固能管理层出现重大诚信问题,则本轮投资人(以下也称“回购权人”)有权在任何该等情形发生后的任何时间通过向科源固能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科源固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以法律不禁止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定向减资的方式)回购本轮投资人届时持有的科源固能全部或部分股权。

(b)特殊回购事件

如上海洗霸未能在2030年12月31日前以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收购投资方持有的科源固能股份且科源固能未能在2030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格上市,则本轮投资人有权通过向科源固能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科源固能(以下称“回购义务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价格以法律不禁止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定向减资的方式)回购本轮投资人届时持有的科源固能全部或部分股权。

(c)回购权人的回购价格

该回购权人要求回购的公司股权所对应的该回购权人的增资价款本金加上6%年单利计算所得的利息;减去该回购权人在发出回购通知之日前已实际收到的公司向其支付的红利(以下称“回购价格”)。

(d)在本轮投资人足额收到其根据本协议有权获得的回购价格之前,回购义务人的资金、资产不得向其他任何股东支付回购价格。同时,回购权人发出回购通知后,也允许回购义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寻求合适第三方主体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回购价格收购回购股权,如第三方完成收购,则视为回购义务人已完成回购义务。

(e)回购权人转让其持有的科源固能股权的所得实际价款(以下称“股权转让价款”)未达到本协议所列回购价格时,回购义务人应当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向回购权人补足回购价格与股权转让价款的差额;如本轮投资人要求,本协议各方应同意并配合科源固能采取变卖资产、分红、清算或其他适用法律允许的方式促使本轮投资人获得相应的回购价款或实现同等效果。

7、公司治理

(1)股东会

未经本轮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科源固能不得且应确保其他公司不得实施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事项。

未经代表科源固能2/3(含本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和代表投资人所持科源固能表决权2/3(含本数)以上的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科源固能不得且应确保其他公司不得实施以下事项:

1)增加科源固能注册资本;

2)批准科源固能合格首次上市方案中的上市地点和上市板块。

(2)董事会

科源固能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董事应由控股股东委派,1名董事应由缙云丽泰委派。董事任期为3年,经原任命方重新任命可以连任。

无论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法及科源固能章程的规定是否需要科源固能董事会的批准,未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科源固能不得且应确保其他公司不得实施本协议约定事项。

(3)监事

控股股东有权提名1名监事候选人,提名的人选经科源固能股东会选举被任命为科源固能监事。

8、利润分配

科源固能股东会同意分派股息或红利的,则可供分配的股息或红利应在全体股东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在向本轮投资人宣布分配并支付股息或红利之前,科源固能不得以现金、资产、股权或其他任何形式向其他股东分配或支付股息或红利。

9、清算

如科源固能解散、终止、破产、清算,科源固能财产应依照法定顺序清偿清算相关款项。如科源固能财产按前述规定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则应优先向本轮投资人支付相当于本轮增资价款100%的金额加上按照6%年单利计算所得的利息,并减去投资人已实际收到的科源固能向其支付的红利;在支付上述投资人优先清偿款后,科源固能的剩余可分配清算财产(若有)应按照其它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向各股东分配。

如因《公司法》或其他原因致使科源固能不能按照上述顺序向投资人及科源固能股东支付清算所得的,科源固能可供分配的财产应在全体股东之间按照股权比例或届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配,分配完成后,除本轮投资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应以其在清算中的所得首先使本轮投资人在科源固能清算中所获得的金额等于其按照本条前述规定而应得的金额。

10、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方(以下称“赔偿方”)应就以下情形向本协议其他方(以下称“受偿方”)作出赔偿,使受偿方免受损害并偿付相关款项:(1)赔偿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或其声明和保证失实,(2)赔偿方违反或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承诺、协议、保证或义务,已被其他方以书面形式豁免的情形除外。赔偿方应就受偿方因上述情形所直接或间接产生或者遭受的任何和所有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作出赔偿或补偿。

11、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进行仲裁。

七、本次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科源固能以定向增资方式引入缙云丽泰,主要用于建设0.5GWh固液混合电芯及500吨/年固态电解质粉体产业化项目,有助于巩固公司在固态电池赛道的先发卡位优势,促进其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科源固能的股权比例为57.2308%,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八、本次交易事项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

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可能因中央或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调整,导致建设项目出现实施时间推迟、建设内容变化、投资成本增加或项目建设暂停、终止等情形。

(二)实施风险

(1)本次拟设立的项目公司尚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在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开始建设;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环评审批、能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和影响投资计划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按照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

(3)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可能会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强化对上述项目的管理,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技术迭代风险

全固态电池技术研发加速落地,固液混合电池市场生命周期缩短,存在公司产品性能落后行业竞品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产品开发工作,建立阶梯式技术储备,持续迭代产品性能。

(四)财务风险

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额较大,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如项目快速推进,短期内财务费用和偿债风险可能会有所增加。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规划资金安排推进项目实施,同步强化银行信贷融资等方式,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缓解周转压力。

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初步测算的计划数或预估数,实际投资金额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如后续实际投资金额超出董事会审议计划投资的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五)其他风险

(1)根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本次科源固能定向增资设置了回购条款,如触发回购条款,科源固能可能须回购缙云丽泰所持科源固能的股份。

(2)科源固能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上海洗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九、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交易的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专人配合相关主体签署相关协议/决议/文件、具体办理和本次拟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项目公司设立、项目用地手续、厂房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产线建设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