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7月30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何大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组织调动,何大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何大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由组织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提名,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徐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公司总经理聘任情况
由组织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提名,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徐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徐杨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徐杨先生政治立场坚定、专业能力突出,管理经验丰富,其在科技创业投资、战略规划及企业运营方面的深厚积淀,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对总经理岗位的任职需求。徐杨同志熟悉基金投资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实务经验与职业素养,其任职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经核查,徐杨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处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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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大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何大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公司将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空缺董事的补选工作。
何大军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建设国际一流张江科学城、构建世界级集成电路产业生态作出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何大军先生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 月 1 日
附:徐杨先生简历
徐杨,男,198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科员、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监,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徐杨先生具有二十余年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国有及市场化科创投资平台从业经历,熟悉科技创新政策与资本市场运作规则,在科技创业投资、战略发展规划等方面具有深厚的专业积累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任职期间,深度参与上海硬科技产业规划、科创基金运作、先导产业项目投资布局等工作,具备出色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前瞻性战略思维,能够有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科技成果转化、科创企业赋能、产融结合发展等方面形成了系统的实践积累,对张江科学城建设和上海科创中心核心区的发展路径有着深刻理解。其专业素养、管理能力与职业操守均得到组织与行业的高度认可,具备履行上市公司总经理职责所需的全部条件与资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