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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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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6-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43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失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8,25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4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仅收到部分员工的咨询,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向相关员工进行了客观、详细的解释说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4-037)。

4、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7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5、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8月22日为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对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3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

2、公司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在80分-90分,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在70分-80分,本期个人归属比例为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4,25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上述人员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8,2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原因及作废失效数量符合《公司法》《激励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44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盛锂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锦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关联董事沈锦良、沈鸣、李伟锋、林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关联董事沈锦良、沈鸣、李伟锋、林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67,750股,其中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699,000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68,750股。

● 归属股票来源: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17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767,75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37.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950.00万股的1.49%。预留授予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950.00万股的0.09%。

(3)授予价格:11.70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1.7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60人,预留授予23人,合计183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下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标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的考核评价结果分为6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不能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雄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2024年7月1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仅收到部分员工的咨询,公司监事会、人力资源部和证券部向相关员工进行了客观、详细的解释说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7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4-037)。

(4)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7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5)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4年8月22日为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3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归属情况如下: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8月22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7年8月20日。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完成后授予完成,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6月13日,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完成授予的,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2027年6月11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及激励对象放弃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归属中,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4,000股限制性股票作作废处理;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在80分-90分,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在70分-80分,本期个人归属比例为50%,对其本期不得归属的4,250股限制性股票作作废处理。上述人员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8,2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四)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年8月22日

(二)归属数量:699,000股

(三)归属人数:157人

(四)授予价格:11.70元/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2.00元/股调整为11.7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票。

(六)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5年6月13日

(二)预留部分归属数量:68,750股

(三)预留授予部分归属人数:21人

(四)授予价格:11.70元/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12.00元/股调整为11.70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票。

(六)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3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17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日前6个月,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沈刚先生、张雪梅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部分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除此之外,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或披露股份增减持计划的行为。

根据《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因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导致证券数量变动的,不构成短线交易。基于上述规定,本激励计划中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归属不构成短线交易。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原因及作废失效数量符合《公司法》《激励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