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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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预付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田地乐种植专业合作社1,756.66万元原粮采购款,2026年1-6月已完成入库核销667.17万元,期后交付比例37.98%,剩余1,089.49万元预计在2026年9月完成交付。
(3)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期末预付的新疆广汇篮球俱乐部有限公司608.72万元冠名费和主场地贴费用,于2026年4月24日CBA新疆伊力特队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完成交付,期后交付比例100.00%。
(4)恒欣会展(成都)有限公司
期末预付的恒欣会展(成都)有限公司70.00万元展位费,于2026年3月第114届成都春季糖酒会结束后完成交付,期后交付比例100.00%。
(5)新疆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期末预付的新疆博圣酒业酿造有限责任公司68.25万元组合酒采购款,于2026年1月组合酒到货入库后完成交付,期后交付比例100.00%。
4.预付款项的商业背景及是否存在资金变相流向关联方或控股股东的情形
综上,公司预付款项商业背景均是正常采购原材料或者服务,期后已全部或大部分完成交付,不存在资金变相流向关联方或者控股股东的情形。
(二)结合酿酒原材料的采购模式、公司生产安排、供应商付款政策及行业惯例,说明在产量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向两家合作社大额预付款项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 长期固定预付款付款政策,是维系本地订单种植供应链的基础
公司长期与新源县绿泽、察布查尔田地乐等本地种植合作社开展稳定订单种植合作。为稳定农户种植收入、及时兑付粮款、杜绝收购款项拖欠,充分调动农户高粱种植意愿,公司多年来统一执行预付款结算政策,付款机制持续稳定未做调整,向合作社预付货款属于常态化、标准化经营安排。
2. 原粮采购基于中长期生产规划制定,审批流程完备,收购合同具备刚性约束力
公司原粮需求不依据单期短期产量确定,公司生产设备部每年12月结合发酵周期、排产安排编制覆盖当年及次年用粮需求的酿酒计划,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落地,采购规划具备严谨性与前瞻性。
2024年基于2025年用粮需求敲定36,000吨高粱收购合同;2025年行业调整带来产销量下滑,全年实际耗用高粱仅26,553.25吨,形成9,446.75吨结余库存。为保障订单农户利益,采购协议一经签订不可随意撤销,即便当期产量下行,仍需按合同约定履行预付及收粮义务。
结合需求回落现状,公司逐年压缩采购规模:2025年下调2026年采购目标至27,000吨、实际收购23,200吨;2026年结合存量结余,进一步将2027年采购目标降至15,000吨,体现采购端主动控量调整思路。
3. 预付采购模式契合白酒行业惯例,是锁定酿酒专用高粱的刚需手段
高粱种植、收购存在显著季节性,本地高粱专供酿酒、供给弹性有限,提前预付货款能够锁定年度粮源,避免后期原料短缺、粮价上涨。同行业多家白酒上市公司均采用订单种植模式,并配套预付款、保价收购等惠农举措,公司结算方式与行业通行操作保持一致,不存在异常商业安排。同行业公司采购订单种植模式的上市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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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预付账款与原粮库存走高是多重客观因素叠加,大额预付款具备充分合理性
本期预付账款、原粮库存余额大幅增加,核心为双重客观因素叠加:一是前期按中长期产能签订不可撤销收购合同,后续行业调整导致实际用粮需求大幅收缩;二是公司采用订单农业种植模式,长期执行预付款结算制度,需按收粮进度提前支付采购资金。综合供应链稳定、农户权益保障、行业通行规则及合同约束等多重角度,即便当期产量明显下滑,向两家核心合作社支付大额预付款仍具备经营必要性与商业合理性。
5. 公司已出台针对性举措,逐步消化库存、优化采购计划
针对现阶段原粮库存积压、部分预付款尚未入库核销的问题,公司已主动优化远期采购规划,结合现有存量高粱规模下调2027年度高粱采购总量,在保障日常酿酒原料供应充足的前提下,逐步减少新增采购,消化现有库存,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减少预付支出。
【会计师回复】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 了解与采购与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设计,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选取项目检查采购付款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采购付款申请单、银行回单等;
(3) 询问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并结合查询工商登记信息等程序,以确认预付款项支付对象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 询问管理层和相关人员,了解预付款项余额大幅增加且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并评价其合理性,检查预付款项期后交付情况;
(5) 选取样本对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函证项目包括对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和应付、预付供应商款项余额;
(6) 访谈主要预付款项支付对象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与其交易的背景,了解合同签订、款项支付、货物交付的情况,询问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原因及未来交付计划;
(7) 检查与预付款项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预付款项相关的信息披露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预付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变相流向关联方或控股股东的情形;
(3) 公司预付款项具备真实商业背景,期末余额大幅增加且集中度较高具备商业合理性;
(4) 公司部分预付款项期后未完全交付,相关预付款项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账龄不超过一年,不存在长期未交付的情形。
四、关于存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25.13亿元,占总资产41.91%,同比增长12.11%,是公司占比最高的资产,其中半成品酒(基酒)余额20.46亿元,占存货的81.26%;成品酒余额2.47亿元,占存货9.79%;存货周转天数由2024年708.10天上升至2025年1016.09天,显著延长。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9.26万元,其中对成品酒计提14.86万元,对半成品酒计提110.20万元。公司的产品按价格分高档酒、中档酒和低档酒,其中2025年低档酒收入0.99亿元,毛利率仅1.33%。
请公司:(1)分产品(高档、中档、低档)分别披露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结构、存放地点、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在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期末存货的期后销售或结转情况,公司存货周转天数明显延长且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期末存货构成、终端销售价格走势、产品毛利水平、销售费用率、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过程,低档酒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账面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半成品酒的主要构成、酿造周期、基酒战略储备安排及行业惯例,说明半成品酒占存货比例超过80%且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产品(高档、中档、低档)分别披露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结构、存放地点、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在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期末存货的期后销售或结转情况,公司存货周转天数明显延长且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1.存货总体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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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库存商品一一成品酒的具体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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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
公司本期存货相较于上期增加27,143.70万元,增加12.11%,主要是本期半成品酒相较于上期增加27,059.68万元,增加15.15%,存货规模上升一方面源于白酒长周期酿造特性及以稳定生产确保中长期基酒储备战略;另一方面源于公司新增大容量酒库,具备长期稳定储存的条件,加长存放的周期。
4.期末存货的期后销售或结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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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业存货周转天数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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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报告期公司存货余额增加27,088.66万元,存货周转天数较上年有所延长,但整体处于行业中等区间、低于行业均值,变动具备合理性,与同行不存在显著差异。存货规模上升一方面源于白酒长周期酿造特性及公司以稳定生产确保中长期基酒储备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源于公司新增大容量酒库,具备长期稳定储存的条件,加长存放的周期。2025年行业普遍出现存货周转天数上行,公司销量下滑叠加半成品酒库存增加,是周转天数拉长的核心诱因;存货持续增长加大资金占用,致使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
(二)结合期末存货构成、终端销售价格走势、产品毛利水平、销售费用率、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过程,低档酒相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账面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期末存货结构
公司期末存货结构见本问询函回复四、(一)、1.存货总体构成情况之说明。
2.终端销售价格走势
当前白酒全品类终端成交价格整体维持震荡下行的趋势,同时营销模式改革也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部分产品价格下行,暂无价格倒挂的情况。
3.产品毛利率水平
公司分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见本问询函回复四、(一)、1.(3)分产品毛利变动情况之说明。
4.销售费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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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
以销售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为依据,结合销售公司税金及附加率、销售费用率,计算成品酒的可变现净值。由于公司成品酒绝大部分在销售公司,已经履行消费税纳税义务,因此无需考虑主要在生产公司报表已确认并计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消费税。
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过程
(1)成品酒存货跌价测试
对于包装破损等原因无法直接对外出售的成品酒,根据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其他可正常对外出售的成品酒,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量。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如下:
将前述原则计算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进行比较,若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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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算,公司2025年度可供出售的成品酒中,高档酒、中档酒的可变现净值均高于成本,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低档酒毛利率为1.33%,其中93.30%的低档酒已于年度内完成对外销售,其对应的制造成本和销售费用已反映在利润表中,期末结存低档酒仅占本期可供出售低档酒的6.70%,个别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合计金额为16.95万元,由于金额极小,基于会计核算的成本效益原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半成品酒和原粮跌价测试
对于包装破损的半成品酒、霉变的原粮,根据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其他可正常使用的半成品酒和原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材料存货的期末价值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与成本的比较为基础加以确定,对于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即无需对该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2.低档酒存货跌价准备
2025年度,公司低档酒销售收入9,872.72万元,占酒类销售收入总额的5.85%,毛利率1.33%;2025年末,公司低档酒存货余额699.20万元,占成品酒总额的2.83%,占本期可供出售低档酒的6.70%。公司低档酒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较小,低档酒存货余额占成品酒存货总额的比例及占本期可供出售低档酒的比例均较小,经测算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金额仅16.95万元,基于会计核算的成本效益原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结合半成品酒的主要构成、酿造周期、基酒战略储备安排及行业惯例,说明半成品酒占存货比例超过80%且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半成品酒主要构成
公司半成品酒账面余额20.46亿元,占存货总额81.26%,全部为各等级基酒,按品质分级储存管理。
高端基酒:用于公司高档、中档产品勾调,储存周期长,是年份酒体、核心大单品风味支撑原料。
基础大宗基酒:适配低档酒规模化生产,保障基础产品线稳定供货。
分年份储备老酒:逐年留存优质基酒长期陶坛陈化,作为中长期产品升级、年份酒开发核心储备资源。
2.酿造周期决定半成品酒高占比的合理性
(1)公司所属浓香型白酒具备长储存、先储后销的工艺要求,是半成品库存规模大、占比高的根本原因。
(2)粮食入窖发酵、蒸馏出新酒基酒,但新产基酒刺激性强、杂味重,必须窖藏陈化方可用于勾调灌装成品酒,普通基酒最低储存2年以上,中高端基酒需3–10年长期陈化,储存时间占白酒全生产周期90%以上。
(3)当年酿造产出基酒无法转化为成品销售,需分批次逐年消耗往年窖藏基酒;当年新增产能产出全部计入半成品库存,逐年推高基酒账面余额。
(4)周转延长主要系新增基酒储备、老酒储备加厚,并非成品滞销;成品酒仅需短期仓储,周转速度快,不会形成大额库存沉淀。
3.基酒战略储备安排推动半成品规模持续增长
(1)存货整体同比增长12.11%,核心增量全部来自基酒储备扩容,属于公司主动中长期经营战略,具备商业合理性。
(2)高档酒、中档酒对长储老酒依赖度高,主动扩大基酒储备池,逐年积累不同年份、不同风味基酒,丰富勾调酒体组合,提升产品口感竞争力与溢价能力。
(3)近年来酿造产能稳步释放,新产出基酒不急于全部灌装销售,遵循行业“多产多储”蓄水模式,留存基酒建立安全库存,以应对原粮价格波动、市场旺季供货缺口风险。
(4)储备多年份分层基酒,为后续推出年份系列产品预留原料,老酒储存时间越长风味价值越高,具备资产增值属性,属于白酒企业核心无形资产化储备。
4.符合白酒全行业通用经营惯例
行业下行周期,酒企普遍压缩成品酒库存、加大基酒储备,减少渠道滞销跌价损失;行业上行周期释放多年基酒支撑高端产品放量,“储基酒、控成品”是行业标准化库存调控方式。
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不存在显著实质性差异
(1)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半成品酒占存货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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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2025年末及2024年末半成品酒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居于行业中间水平,高于行业平均值,半成品酒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在80%左右具备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差异来源仅为企业战略与产品结构,无异常风险
酱香储存5年以上、浓香型3-10年、清香型1-3年,清香企业基酒储备占比天然偏低;公司浓香型工艺,基酒储存需求与水井坊、舍得酒业、洋河股份等可比公司一致;
公司同时布局低档酒,主动控制成品酒生产规模及结构,进一步压低成品酒存货占比,推高基酒相对占比;聚焦高端、年份酒的企业基酒占比会更高。
(3)结论
公司半成品酒占存货超80%、规模持续增长,由白酒长周期酿造工艺、中长期基酒储备战略、行业通用经营惯例以及公司模式改革等共同决定,不存在与行业显著偏离的异常情形,具备充分业务与商业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四)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1.核查程序
(1) 了解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设计,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并评价存货盘点方法,并对存货实施监盘;
(3) 选取项目检查存货购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发票、过磅单、入库单等;
(4) 获取并检查成本计算表,对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实施计价测试,检查期末存货余额计价的准确性;
(5) 询问管理层和相关人员,了解公司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存货持续增长的原因,以及半成品酒占存货比例较大且本期大幅增加的原因,结合公司情况及可比公司信息披露,评价其合理性;
(6) 了解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评价计提方法的适当性,复核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7) 检查与存货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存货相关的信息披露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 公司存货周转天数明显延长具备商业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过程合理,存在金额微小的跌价但未计提跌价准备对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4) 半成品酒占存货比例超过80%且持续增长具备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