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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6-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8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8月3日(含)起暂停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本基金暂停申购等业务期间,本基金正常办理基金的赎回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可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htscamc.com)咨询相关事宜.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

关于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泰紫金碳中和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8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6年8月9日。本基金长期以来规模较小,若截至2026年8月9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规模低于二亿元,则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情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直至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完成,将免除全部赎回费用。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自2026年8月3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

2、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本基金自2026年8月11日起暂停办理赎回业务,投资者如需办理赎回业务,请在 2026年8月10日15:00前办理,2026年8月10日15:00之后的赎回申请将不予确认,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就此另行公告。2026年8月10日将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即2026年8月11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关注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

3、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4、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也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htsca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进行咨询。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