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
(下转82版)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4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已经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6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四次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39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7月3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11名,11名董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表决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一名董事的议案》。
董事梁建章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衷心感谢梁建章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战略制定,融资发展,经营决策等工作做出的卓越成绩!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推荐肖媛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1),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股东会审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7年 9 月 23 日)。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以赞成 5 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6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和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40号。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次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的 独 立 意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三、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已经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6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公告》临2026-041号。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议案》。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姜晓明先生的书面离职报告,姜晓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姜晓明先生的离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姜晓明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与运行,符合《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的相关程序。截至目前,姜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未履行的公开承诺或义务。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姜晓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临2026-042号。
五、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已经 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临2026-043号。
六、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已经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已经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临2026-044号。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已经2026年7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临2026-045号。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已经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详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公告》临2026-046号。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期间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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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的议案》已经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6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赞成11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了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过程中的监督职能,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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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已经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赞成 11 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 100%;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47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 1:肖媛女士简历
1979年6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于2005年加入携程集团,曾在多个高级管理岗位任职,现任携程集团副总裁及住宿事业群CEO。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2026-040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旅酒店”)拟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 交易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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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
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2017年、2020年、2023年、2025年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以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目前公司正在执行的协议是2025年与财务公司签署的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规要求,及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需求的变化,公司与财务公司就《金融服务协议》部分条款内容进行重新约定,拟重新签订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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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4月19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2013]195号),于同年4月23日领取《金融许可证》,2013年4月28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5年12月17日换发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颁布的《金融许可证》(编码 L0175H211000001)。2026年1月13日换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067277004G号营业执照。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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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宗旨及业务优势
财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依托集团,服务集团,开拓创新,求实创效”,致力于服务所属企业集团,为首旅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规范、高效的资金集中管理和灵活、全面的金融管理服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将始终坚持“审慎经营、规范管理、稳健发展、开拓创新”的经营方针,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和服务性”的经营原则,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在增强首旅集团发展的自主性,促进集团做大做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稳健成长、发展壮大。
(四)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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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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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公司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一)经与财务公司友好协商,由其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服务,业务类型与定价原则具体如下:
1.存款服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本金余额原则上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在法定范围内浮动,除符合前述标准外,应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入资金的安全,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财务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存款的,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因财务公司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财务公司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且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公司向财务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贷款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有关贷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借贷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将按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要求,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票据承兑等 。
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就本条所述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二)风险控制
1. 财务公司、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各自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并设立适当的风险预警措施,保证各自的经营风险可控。
2.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须定期向公司提供财务公司的月报、年报,财务公司的年报应当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财务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于事件出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主动配合公司启动和实施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1)财务公司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2)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
(3)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4)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一年以上未偿还;
(5)财务公司出现严重的支付危机;
(6)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7)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8)财务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是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综合金融平台,使公司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这些业务均是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与财务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以赞成 5 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回避表决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本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李云女士、董事孙坚先生、董事袁首原先生、董事霍岩先生、董事张聪女士和董事陆斌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实施会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后,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七、其他说明
无。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 月4日
证券代码:600258 证券简称:首旅酒店 公告编号:临2026-047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2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 10 号凯威大厦三层301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0日
至2026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2、3已经 2026 年 8月 3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6 年 8月 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 10 号凯威大厦三层
4、联系人:李小东、刘欣
5、联系电话:010-66059316
6、传真:010-66059316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44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2026-046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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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