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35证券简称:迪生力公告编号:2026-047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林子欣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林子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公司财务总监后,林子欣先生将担任公司风控官,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于国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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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林子欣先生已按公司离职管理等相关
规定做好交接工作,林子欣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和正常生
产经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林子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林子欣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林子欣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于国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国文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于国文先生履历等材料进行审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担任的职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于国文先生拥有履行职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胜任财务总监岗位的职责,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财务总监简历
于国文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2001年10月至2010年4月,任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专员、财务经理;2010年5月至2013年5月,任山东鸿林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4月,任山东汇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5年6月至2025年6月,任北京伟润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9月至2026年7月,任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法务专员;2026年5月至今兼任广州迪生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国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国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