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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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潮先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五名,实际出席董事五名(其中计乐宇先生、刘胤宏先生、庞霖霖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春生”)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运作效率以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香港春生提供担保、香港春生为自身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本次新增授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及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运作效率以及盈利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香港春生提供担保、香港春生为自身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春生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拟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满足其发展需求而进行的,有利于保证全资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上述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将有效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需求,从而促进整体业务的增长。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且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9.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证券代码:301486 证券简称:致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额度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原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它融资方式。本次新增授信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及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银行综合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信贷额度,进一步增强营运资金储备,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