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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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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5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子公司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玲珑”)业务需要,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玲珑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的20,000万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24亿元(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3.68%。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在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会另行审议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

3、债务人: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1)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使用的本金),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金贰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主债权:20,000 万元人民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金额为124亿元(为2026年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和),其中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41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3.68%、13.60%。本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57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2日、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6)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7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5.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最高成交价为1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6元/股,成交总金额约1,999.8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