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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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提起的境外诉讼

2022年2月23日起,因项目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在境外法院对TBCA基金、TBCA GP,以及TBCA管理人(以下统称“TBCA”)提起诉讼,该案件后续进入上诉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对公司提起的境外诉讼

与上述诉讼相关联,TBCA基金和TBCA GP于2024年8月向另一境外法院发起了针对公司的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

(一)公司提起的境外诉讼

近日,公司获悉美国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已作出终局判决,主要内容包括:

1、认定TBCA相关人员在与公司及其全资香港子公司沟通的过程中误导后者,未告知重要实情,以及构成违反坦诚义务(duty of candor),并应向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支付名义损害赔偿金;

2、认定TBCA将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退出相关基金的行为不构成违反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

至此,公司提起的该项境外诉讼已取得终局判决。

(二)对公司提起的境外诉讼

TBCA基金和TBCA GP向公司提起的另一个关联境外诉讼案件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

三、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向TBCA提起的境外诉讼已取得终局判决,涉及的损害赔偿属于象征性赔偿。本次终局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对于TBCA基金和TBCA GP向公司提起的境外诉讼正在进行中。根据现阶段的诉讼进展,公司认为,该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利润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TBCA基金和TBCA GP向公司提起的境外诉讼仍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形成终局判决。上述案件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会计处理和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审计机构最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拒绝毫无理由和缺乏事实基础的指控,目前正积极开展应诉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年7月30日、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年7月15日披露了《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需要修正业绩预告的情况。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