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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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发科技”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湖北优山长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认购该合伙企业部分新增份额,出资额占合伙企业本次新增份额后认缴出资总额的4.5746%。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基金具备投资周期较长、资产流动性偏弱等特性,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周期、市场竞争格局、产业政策变动及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项目未能达成预期收益,甚至出现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项目资源、投资研究及产业赋能优势,及时把握化工新材料赛道优质投资机会,完善公司产业链战略布局,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武汉优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优楚”或“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湖北优山长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湖北优山长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于2026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BNL64)。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合伙企业认缴出资5,000万元,认购该合伙企业部分新增份额,出资额占合伙企业本次新增份额后认缴出资总额的4.5746%。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200,000万元,本次合伙协议签署后,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由此前的100,300万元增加为109,300万元。

(二)根据《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优山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其他基本情况

优山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山创投”)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优山创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基金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武汉优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注:上述数据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武汉优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有限合伙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合作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出资合伙企业,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本次出资完成后,出资人出资情况

注:1.上述合计数据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信息以最终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与决策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设委员5名,其委员人选由基金管理人提名、委任,并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全体合伙人。投委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委会全体委员中的4票(含)及以上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必须提交顾问委员会表决,且须经与会顾问委员会委员中非关联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为有效决议。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不晚于最后交割日的合理时间内组建顾问委员会,成员由其从合伙企业及联接投资载体(如有)的有限合伙人代表中选任,原则上不超过5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另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作为无投票权的顾问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顾问委员会负责就核心成员替换、关联交易、利益冲突、合伙企业投资期届满后的投资安排等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武汉优楚是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应聘任优山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监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情况及基金管理人提供服务的情况等。

3、管理费

在投资期内为2%/年,以基金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为基数。在退出期内第一年至第三年为2%/年,第四年为1%/年,以各基金有限合伙人已投未退金额为基数。如合伙企业存续期延长的,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4、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详见本公告之“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合伙企业将不低于70%的可投资金投向新材料领域,即关键战略材料、先进基础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其余可投资金的投资领域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予以决定。

2、投资方式: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认购增资、以股权投资为目的认购可转债、认购认股权证或以股权受让方式向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以取得被投资企业相应比例的股权。

3、投资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各区域性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公司的股权进行投资等投资行为。

4、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

(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

(2)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股份、出资份额、收益权或资产实现退出;

(3)由被投资企业或其股东回购;

(4)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5)其他合法合规的退出方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1、合伙企业名称:湖北优山长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管理人:优山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3、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优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有限合伙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武汉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湖北夏创星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长江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武汉都市圈高质量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优阳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集芯时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信恒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伙企业的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经营范围内从事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及其它与创业投资相关的活动,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本合伙企业资产的增值,并实现全体合伙人利益最大化。

(三)投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200,000万元,由全体合伙人和/或后续募集合伙人认缴和实际缴纳,并可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通过一次或多次交割进行募集。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减少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于首次交割之日,全体合伙人的首次认缴出资总额(“首次认缴出资总额”)为100,300万元。于本次交割之日,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本次认缴出资总额”)为109,3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其中金发科技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书面缴付出资通知一次性缴付100%。

(四)出资期限

全部认缴出资额应在合伙协议规定的投资期内缴清。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各合伙人发出书面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应至少比出资到账截止日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

(五)存续期限及投资期限

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的存续期限为8年,自首次交割日起计算。合伙企业首次交割的日期(“首次交割日”)为合伙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之日。前述期限届满后,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合伙企业的存续期可继续延长。

自首次交割日起四年之日为投资期,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延长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合伙企业剩余的存续期为退出期。

(六)管理费

在投资期内为2%/年,以基金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为基数。在退出期内第一年至第三年为2%/年,第四年为1%/年,以各基金有限合伙人已投未退金额为基数。如合伙企业存续期延长的,延长期内不收取管理费。

(七)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按“先划分、后扣费、再分配”的原则处理:

1、初步划分: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其他可分配收入按实缴出资比例划分。

2、可分配收入确认:扣除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及合理预留后的余额,方为可分配收入。

3、实际分配(针对有限合伙人的可分配收入,按以下顺序执行):

(1)投资成本返还:100%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累计收回全部实缴出资额;

(2)优先回报:如有余额,100%向有限合伙人分配,按单利6%/年计算,计息期为每笔实缴出资到账日至收回日;

(3)绩效收益追补:如有余额,100%向普通合伙人分配,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累计优先回报的25%;

(4)超额收益分成:如有余额,有限合伙人得80%,普通合伙人得20%。

(八)亏损和债务承担

在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所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合伙企业清算出现亏损时,由参股基金各出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有限合伙人承担亏损金额以其实缴出资额为上限。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争议解决

源于或涉及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无效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首先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当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按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且加盖各方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应持续有效直至(i)合伙企业完成注销登记之日;或(ii)各方书面同意终止;或(iii)根据适用法律终止,以较早发生者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团队和资源优势,及时把握行业动态与市场机遇,为公司在新材料相关领域的战略布局赋能,拓展产业资源与业务合作机会,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基金具备投资周期较长、资产流动性偏弱等特性,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项目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周期、市场竞争格局、产业政策变动及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项目未能达成预期收益,甚至出现投资本金受损的风险。针对本次交易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运作及管理情况,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陈平绪先生《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当前良好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长陈平绪先生提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建议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不低于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其他说明

1、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宜,包括是否实施分红、制定和实施具体分红方案等。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为: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同时,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分红上限为: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内容详见《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长的提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且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就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对董事会作出的授权安排。

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授权内容,结合实际情况及董事长的提议,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形成具体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7月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担保格式指引等相关披露要求,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发科技”)对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发生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进行月度汇总披露。

● 2026年7月,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情况

2026年7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其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向供应商等申请应付账款结算等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对控股子公司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发”)提供了如下担保,被担保子公司的7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截至2026年7月31日担保余额以及可用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月实际新增担保金额等于“本月签署的担保合同担保金额”减去“对应担保合同涉及的此前存续担保余额”。

(2)广东金发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向供应商等申请应付账款结算等业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广东金发提供担保额度600,000.00万元。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披露的《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广东金发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被担保方虽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长远发展。同时,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1.27亿元,占202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经审计)的比例为144.46%,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