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6-046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3日在公司2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傅柏先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投资计划第一次中期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四、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6-048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20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公司2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0日
至2026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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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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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26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人:隋荣昌先生
联系电话:0531-89260052
传真:0531-89260050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会议材料登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便查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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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6-04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最终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28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7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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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若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回购额度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额度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根据授权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7.28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亿元(含)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5,787,037股至11,574,07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至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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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7.28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近日,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出具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用途:仅用于公司在承诺函出具日之后进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
承诺函有效期:自承诺函开出之日至正式合同签署前。
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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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644.3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6.80亿元,流动资产265.69亿元,资产负债率62.66%。假设此次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含)全部使用完,按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12%、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43%、占流动资产的0.75%。
综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338,419,95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此次交易旨在优化股权结构,促进各方优势互补和品牌升级;积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发展,强化区域重大战略协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共同扩大优质运输服务供给,全面提升综合能力、服务品质、运行效率和整体效益。此次交易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回购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相关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主体拟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2026年7月20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傅柏先先生《关于提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相关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5、在回购期限内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决定使用自筹资金的规模及使用期限,签署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相关的协议;
7、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8、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做好与公司股东沟通,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