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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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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6-051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9日

至2026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4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 年8月11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

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301 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47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投资金额:72,15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新建电解液产线的电解液产品,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缺少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胜华利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72,15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53,318.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870.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71.12万元,预备费2,377.56万元。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93,598.93㎡,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东营胜华利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91370521MAEXMK6N3E

3. 成立日期:2025年9月25日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人代表:宋垒

6.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兴隆街道同兴路198号

7. 注册资本:2,000万元

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

单位: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3.建设实施单位:东营胜华利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20万吨/年电解液

5.项目投资预算:项目预计总投资72,150万元

6.项目用地面积:93,598.93㎡

7.项目建设期:12个月

8.建设投资:53,318.89万元

9.项目年产值:544,085.71万元

10.项目资金来源: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1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年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根据上述收入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东营胜华利达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迎合新能源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充分依托公司现有公用工程和原料一体化配套优势,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增长。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新建电解液产线的电解液产品,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缺少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49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1.2万吨/年添加剂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2万吨/年添加剂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投资金额:28,587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氟化锂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氟化锂产品除自我配套六氟磷酸锂外也对外销售,新建氟化锂装置的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缺少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公司”)拟投资建设1.2万吨/年添加剂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套 12,000 吨/年氟化锂装置以及配套现场机柜室、立体化成品仓库等。项目预计报批总投资28,587万元,项目建设投资28,2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3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0万元,预备费913万元。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3,500㎡,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1.2万吨/年添加剂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913705217884565988

3. 成立日期:2006-04-18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人代表:郭建军

6.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兴隆街道同兴路198号

7.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经营情况: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2万吨/年添加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3.建设实施单位: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 套 12,000 吨/年氟化锂装置以及配套现场机柜室、立体化成品仓库等

5.项目投资预算:项目预计总投资28,587万元

6.项目用地面积:3,500㎡

7.项目建设期:12个月

8.建设投资:28,244万元

9.项目年产值:196,368万元

10.项目资金来源: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1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年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根据上述收入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迎合新能源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1.2万吨/年添加剂项目,可以充分发挥原料一体化配套优势,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增长。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氟化锂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氟化锂产品除自我配套六氟磷酸锂外也对外销售,新建氟化锂装置的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短缺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4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

锂盐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投资金额:179,737.23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液态锂盐产品除自我配套电解液外也对外销售,新建液态锂盐装置的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缺少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90,000万元,项目报批投资179,737.23万元,项目建设投资177,362.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192.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72.63万元,预备费14,097.28万元。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273,237.02㎡,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 91370500MA3C5PGC93

3.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 法人代表:宋垒

6.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市北外环路以南、石大路以西

7. 注册资本:58,000万元

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经营情况:

单位: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3.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23万吨/年液态锂盐生产装置及配套存储、公辅设施(氟化氢罐组、三氯化磷罐组、盐酸罐组、液氯罐组、液态锂盐甲类罐组、110kV区域配电室、空压、制氮装置、仓库、区域配电室Ⅰ、区域配电室Ⅱ、区域配电室Ⅲ、区域控制室Ⅰ、区域控制室Ⅱ、区域机柜室Ⅲ、污水处理装置、消防站(增压泵站)、事故水池及雨水监测池)

5.项目投资预算:179,737.23万元

6.项目用地面积:273,237.02㎡

7.项目建设期:24个月

8.建设投资:177,362.04万元

9.项目年产值:608,579.5万元

10.项目资金来源:自有或者自筹资金

1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年产量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2)根据上述收入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迎合新能源市场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充分发挥原料一体化配套优势,具有很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利润的增长。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液态锂盐产品除自我配套电解液外也对外销售,新建液态锂盐装置的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短缺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46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7)。

(二)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3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8)。

(三)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1.2万吨/年添加剂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1.2万吨/年添加剂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9 )。

(四)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0)。

(五)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1)。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5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3,720.00万元。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方的认定符合香港上市规则中对关连人士的认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122374N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4.法定代表人:李伟

5.注册资本:1003986.0402万元

6.成立时间:1997年9月25日

7.注册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凫山南路949号

8.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矿石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游览景区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计量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针纺织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防火封堵材料生产;防火封堵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关联关系: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实控人控制。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7347051654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孙清涛

5.注册资本:284284.0861万元

6.成立时间:2002年1月4日

7.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8.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关联关系: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实控人控制。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购买甲醇等商品,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