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吴证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1,407,612,621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8.33%。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发集团通知,国发集团基于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对东吴证券未来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促进东吴证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拟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或其他允许的合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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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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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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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26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提名杨瑞龙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杨瑞龙先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履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杨瑞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杨瑞龙先生简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
杨瑞龙先生简历
杨瑞龙先生,男,195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经济学院院长、教授,学术期刊中心主任、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国家一级教授;兼任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9日
至2026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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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6年8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股东会材料于本通知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该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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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如有)、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其中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6年8月13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62938812
电子信箱:dwzqdb@dwzq.com.cn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邮政编码:215000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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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