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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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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
污泥处置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29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

污泥处置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热电”)控股子公司杭州临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江环保”)因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拟与杭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签订《2026-2027年污泥处置服务合同》,处置金额2,990万元(含税,按暂定数量预估,以实际处置量为准,下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鉴于排水公司系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全资孙公司,杭州热电系城投集团控股孙公司,故排水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临江环保拟向排水公司提供污泥处置服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决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日常关联交易之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类别预计额度项下,2026年1-6月,公司与排水公司实际执行金额为1915.60万元。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次数及金额均为0。本次合同签订后,公司向排水公司提供污泥处置服务将计入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类别。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江环保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排水公司签订污泥处置服务合同,向排水公司提供污泥处置服务。根据合同约定的暂估处置量,处置金额2,990.00万元(含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经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日常关联交易之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类别预计额度项下,2026年1-6月,公司与排水公司实际执行金额为1915.60万元。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次数及金额均为0。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鉴于排水公司系城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杭州热电系城投集团的控股孙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故排水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和交易。交易定价参考服务发生时当地同类业务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采购服务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排水公司(甲方)与临江环保(乙方)拟签订《2026-2027年污泥处置服务合同》,处置金额2,990.00万元(含税),按自然月统计结算,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60个自然日内甲方结算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污泥处置费,不得无故拖欠,逾期支付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违法处置污泥导致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处置污泥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或者罚款。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排水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在跟公司过去的合作中保持友好合作关系,本次交易总体风险可控。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日常关联交易之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类别预计额度项下,2026年1-6月,公司与排水公司实际执行金额为1915.60万元。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次数及金额均为0。本次合同签订后,公司向排水公司提供污泥处置服务将计入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类别。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3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1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0日

至2026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及时间:会议当天13:30-14:00在董事会办公室接受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199号趣链产业园1号楼。

联系人:吴玲红

电话:0571一88190017

邮箱:hzrdjt@hzrdjt.com

邮政编码:310051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后附附件)

因经相关内容增加及变动,原有的章、节、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涉及条文序号引用的,所引用的具体条文序号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的条文文号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修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次《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同日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

《公司章程》主要内容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6-027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污泥处置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炳、俞峻、吴玲红、章力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