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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文件。

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8月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