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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6-031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8月1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反映,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现公示期已满,在公示时限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