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8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7日、2026年6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43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5,5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及子公司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共4项,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序号1、2的发明专利是公司自主研发成果,序号3的发明专利是桂蒙公司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南宁桂电电子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研发成果,序号4是桂蒙公司自主研发成果。专利的取得和应用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