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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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度贸易服务收入为1,204.75万元,较去年450.06万元增长754.69万元,增幅比例为167.69%,具体构成如下:
2025年乙酸乙酯净额法收入422.59万元,较去年0万元增加422.59万元,乙酸乙酯是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重要上游原料之一。2025年,受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产业持续高度景气驱动,下游电解液厂商客户对乙酸乙酯的采购需求显著增加,为上游原料贸易带来了阶段性业务增量。
丙烯净额法收入本期实现190.00万元,较上年4.31万元增加185.69万元,公司丙烯贸易业务的核心客户客户八十一,其下属聚丙烯(PP)装置于2026年正式投产运行,带动对原料丙烯的采购需求显著增加。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固的战略供应商合作关系,在丙烯货源获取方面协助该客户获取更具竞争力的采购单价。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审计过程及审计方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通过官网、企查查等渠道查询贸易业务涉及到的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关注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注册地址、联系方式、主要人员等信息,了解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
2.抽取主要贸易业务,检查采购订单、入库单、出库单、客户签收单/验收单等原始单据。
3.分析贸易业务毛利率、结合各产品贸易业务的市场需求、产品价格走势、行业竞争格局等信息,分析各类贸易业务收入波动的合理性。
4.核实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审计意见
经审计,年审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工商登记信息未见异常,未发现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公司之间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
2. 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公允反映而言,我们没有发现公司对贸易收入相关的会计处理与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情况。
3.报告期内,各产品贸易业务收入较上年波动幅度较大具有合理性。
三、关于存贷双高。
年报显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 7.61 亿元,同比增长 150.23%,主要系定增款项流入所致,其中受限货币资金3.61 亿元;其他流动资产中定期存款及利息 14.05 亿元,较期初增长18.09%。短期借款 23.90 亿元,同比增长 137.42%,主要系本年度未到期票据贴现增加所致;长期借款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16.06 亿元,同比下滑 12.27%。报告期内产生利息收入 0.31 亿元,利息费用 0.75 亿元。请公司:
(一)结合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项目投资安排、银行授信额度等,说明公司通过大规模票据贴现方式进行短期融资以及维持大规模长期借款的原因,目前融资规模与公司经营及投资需求的匹配性,以及相关偿债安排、还款资金来源等,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公司回复:
1.结合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项目投资安排、银行授信额度等,说明公司通过大规模票据贴现方式进行短期融资以及维持大规模长期借款的原因,
(1)大规模票据贴现开展短期融资的主要原因
①流动资金需求量大
公司主要面向客户一、客户三等国内头部电池企业,赊销期限较长,其中客户一赊销账期330天。上游采购结算模式多以全额预付为主,少数采用分段付款,导致公司存在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
②银行授信及融资工具具备显著优势
公司与多家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建立长期合作,整体综合授信额度充足,可以在额度内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票据贴现利率低于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并且票据办理及贴现业务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使用、随贴随用,能够适配公司间断性、临时性资金需求,融资获取效率更高。
(2)维持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存量的原因
①存量长期借款为历史项目建设形成,尚未集中到期
账面长期借款多为2023年-2024年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项目专项贷款,到期日在2028年,贷款期限4-5年。合同约定分期还本付息,未进入集中清偿周期,因此整体规模仅小幅自然下滑12.27%,不存在新增大额长期举债行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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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平滑偿债压力
保留合理规模长期负债可拉长整体债务期限,避免全部有息负债集中于一年内到期,分散短期集中兑付带来的现金流压力,优化债务期限结构。
2.当前融资规模与经营、投资需求的匹配性
(1)公司全年营收规模较高,根据公司2025年融资规划,公司年度资金需求为 183,987.78 万元(年末实际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净流出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资金需求为 145,917.45万元)。另外临近12月份,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备货及年度结算储备相应的承兑及现金,所以短期借款23.90亿元与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基本匹配。
(2)在建项目持续存在资本开支,长短期有息负债合计39.96亿元可覆盖现有项目建设、后续技改资金需求。
3.公司相关偿债安排、还款资金来源等,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
(1)还款资金来源
① 主营业务销售回款:下游客户票据、应收账款到期兑付,为偿还债务核心经营性资金来源;
② 闲置定期存款及自有流动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中14.05亿元定期存款可按需支取,用于应对到期债务刚性兑付;
③ 定增募集结余资金:按募投项目进度拨付后剩余资金可统筹用于归还债务资金;
④ 银行授信续贷、票据滚动贴现:依托存量银行授信,通过续贷、新票据贴现置换到期负债,实现债务滚动。
(2)偿债具体安排
优先使用销售回款兑付到期票据,或采用新增应收票据贴现置换存量贴现负债,循环续作;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于到期前向合作银行申请展期、续贷;长期借款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季度、年度分期还本付息,逐年自然缩减本金规模。公司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28亿元,上半年按照计划归还 27.90 亿元,未发生贷款逾期,下半年依然按照贷款到期时间还款。
综上公司不存在流动性风险。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授信额度合计为40.58亿元,相关授信主要为循环授信,合作银行授信稳定,无抽贷、断贷历史,公司在可预见未来保持目前的借款规模。此外,公司大量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债权人信用情况良好,还可以用相对可控的成本通过保理的方式获得进一步融资。
(二)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月度货币资金余额、利率水平、存放和使用情况、受限情况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并结合存贷银行的信贷政策和存贷利差等说明同时维持较高货币资金和借贷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1.报告期货币资金月度余额、存放、使用及受限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1)报告期内月度货币资金余额、利率水平、存放和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定增于报告期8月完成资金到账,1-7月无大额资金流入,月度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定期存款资金余额维持14.00-17.00亿元区间;8月定增资金全额入账后,月末货币资金大幅提升至22.00亿元左右;后续随募投项目工程款支付、原材料集中采购、到期债务偿还逐步支出。到12月份,利用银行“开门红”投放窗口期,投放规模充足,利率谈判企业占主导。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备货及年度结算储备承兑及现金,导致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定期存款年底资金余额大幅提升至21.50亿元。资金余额、利率水平、存放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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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性说明
2025年度,公司实现利息收入 0.31 亿元,平均货币资金余额 18.30 亿元,货币资金收益率为1.69%。公司货币资金大部分为定期存款,2025年定期存单利率在0.80%-2.90%之间,并且公司与部分国内商业银行签订单位活期存款协议,执行协定利率,利率在0.05%-2.90%之间。总体来看,公司资金收益水平与市场利率水平基本匹配。
(3)受限货币资金3.61亿元构成
受限资金均具备真实业务背景,全部在年报附注完整披露,具体包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不存在无合理商业背景的资金限制。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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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关于本公司之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诉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1 年 12 月至 2022 年 4 月,胜华新能源科技 (东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与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四公司”)先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合同》《初步设计委托协议》及《30 万吨/年电解液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中电四公司承接该项目 EPC 总承包工作,合同价款2.28亿元,工期 247 天、计划 2022 年 12 月 31 日竣工。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已全额支付可行性研究费 28 万元、初步设计费 190 万元,累计支付 EPC 承包费 18,210.76 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 12 月 31 日完成交工验收。后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在竣工试验中发现项目实际产能仅3万吨 / 年,未达合同约定 30 万吨 / 年标准,遂于 2024 年 8 月至 12 月多次发函要求中电四公司排查原因、采取补救措施,中电四公司虽派员现场沟通但未落实修复行动。2025 年1 月13日,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求中电四公司支付工程修复费用6,856.80 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并保全冻结了中电四公司银行账户金额。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起诉后,中电四公司提起反诉要求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支付工程款6,698.47 万元及相应利息,并保全冻结了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对应账户金额。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注2:银行冻结资金剩余4.44万元(美金金额0.63万元)为待支付账户资金,存在非柜面限制,需柜台办理转款。
注3:存出投资款为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碳酸锂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
2.结合存贷银行的信贷政策和存贷利差等说明同时维持较高货币资金和借贷规模的合理性;
(1)资金需求不稳定,保持较大的资金规模以确保经营安全
由于部分客户订单为计划订单,在月初时下达计划订单,公司根据计划订单准备资金,并且资金需求量较大。根据公司每月资金计划,公司每月日常经营所需资金2.5-3.00亿元,结合公司采销情况,由于公司采购基本上以预付或者较短账期,销售以赊销为主,公司需要准备3个月以上经营所需资金作为安全资金。
(2)办理定期存款弥补利息支出
新能源行业通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在日常结算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时点市场贴现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择机对相关票据进行贴现,将贴现资金转入定期存款弥补利息支出。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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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明是否与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在同一银行开展业务,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被其他方占用的情况。
公司回复: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银行开户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体系、控股股东及兄弟关联企业与公司存在相同合作银行的情况,系行业长期经营形成的常规对公结算安排;但公司与各关联方均独立开立对公账户,资金、授信、结算业务完全分开核算,银行账户体系相互独立,不存在共管账户、资金混同存放情形。
2.货币资金潜在限制性安排核查情况
公司年报已完整披露全部受限货币资金明细,受限事项均具备真实业务支撑;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未披露存单质押、司法冻结、第三方共管、隐性担保锁定等潜在限制性安排。募集资金专户按季度出具三方监管报告,资金流向全程可穿透核查,监管合规。
3.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担保均为对全资、控股下属子公司内部融资担保,担保范围仅限集团内部经营、项目融资;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兄弟关联企业及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违规对外担保、逾期担保及连带担保风险。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无资金拆借、代收货款、代付费用、长期挂账应收款等占用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为原材料采购、后勤服务等经营性业务,交易定价公允、结算周期正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变相占用资金情形;定增募集资金严格专户管理,严禁划转至关联方用于非募投项目。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审计过程及审计方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与账面记录的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存在性、完整性;
2.对全部银行账户实施函证,函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银行存款余额、账户受限情况等项目,并对函证全过程进行控制,了解公司货币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存在使用受限情形;
3.获取企业信用报告,并与账面信息进行核对;
4. 获取利息收入明细,对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性进行复核;
5. 访谈公司财务人员,了解公司授信额度,了解公司通过大规模票据贴现方式进行短期融资以及维持大规模长期借款的原因,目前融资规模与公司经营及投资需求的匹配性。
(二)审计意见
经审计,年审会计师认为:
我们没有发现上述公司关于存贷双高问题的回复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信息与我们在2025年报审计中获取的相关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之处。
四、关于往来款项。
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 23.16 亿元,较期初增长 66.73%,主要系电解液销售量增加导致赊销金额增加。其中账龄 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 97.81%,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仅 0.11%,较期初下降 0.24 个百分点。应收款项融资期末账面余额 2.99 亿元,同比增长 98.19%,其中供应链票据期末余额 1.45 亿元。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1.28 亿元,同比增长 69.52%,主要系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增加。
请公司:(一)分产品列示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欠款方名称、注册资本、合作历史、与公司关联关系、是否新增、交易内容及金额、期后回款情况以及账龄分布情况等,并结合信用政策变化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与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1.分产品列示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欠款方名称、注册资本、合作历史、与公司关联关系、是否新增、交易内容及金额、期后回款情况以及账龄分布情况
公司主要欠款方分产品列示2025年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与2024年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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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列示
注2:应收款项包括计入应收账款金额、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供应链票据金额(如有)
2025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前十大客户均为独立第三方,且均非2025年度新增客户。
2.结合信用政策变化等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与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以下统称“应收款项”)余额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近几年战略转型,从碳酸酯板块向下游电解液锂电板块延伸扩张。电解液装置历经建设、审厂、供货及产能逐步释放过程,伴随收入持续增加,客户结构发生显著变化:碳酸酯板块客户账期短(除客户三外平均账期为30-150天)、收入稳定,应收款项基本维持在平稳水平;2023年电解液开工以来,碳酸酯自用量逐年增加,销售对象由原来的短账期化工客户转变为账期较长(平均账期为120-330天)的锂电板块下游客户。截至目前电解液仍未实现满产,销量预计将持续增加,应收账款尚未达到动态平衡状态。2025年公司电池电解液系列营业收入17.05亿元,比去年7.15亿元同比增长9.9亿元,增幅比例138.55% ;全年销量11.91万吨,比去年5.46万吨同比增长118.17%。对核心客户客户一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2.15%,销量同比增长139.69%,成为全年收入增长的核心引擎。
此外,随着锂电池市场需求的逐步扩张,公司另一主要产品碳酸酯类产品在锂电池产业类需求增长较快,最终导致电解液客户以及碳酸酯类产品中锂电客户整体收入占比持续增加。而电解液客户以及碳酸酯类产品中锂电客户账期远高于公司传统客户账期,最终导致应收款项持续增加。2025年公司碳酸酯系列产品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增加主要是酸酯系列销售量增加影响:碳酸酯系列全年营业收入26.26亿元,比去年23.85亿元同比增长2.41亿元,增长比例为10.10%,全年销量52.28万吨,比去年43.65万吨同比增长19.77%。核心客户客户三、客户四全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72%,销量同比增长39.12%,成为碳酸酯类产品全年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2)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产品主要客户通常采用赊销模式,并且赊销期限较长,在基本的赊销账期下,累加半年期的供应链或商业票据,供应链票据变现能力有限,大部分持有至到期,因此在电解液销售爬坡阶段,应收账款没有达到一个稳定的平衡状态,导致应收账款持续增加。例如客户一合同约定“货到票到月结90天”,当月发货次月对账开发票,月结90天后支付180天融单,从实际发货到票据到期收款约330天;客户二合同约定“月结90天后付180天银行承兑汇票”,当月发货次月结算开发票后90天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从实际发货到收款约120天;客户三合同约定“到票月结30天后付6个月供应链票据”,当月发货次月对账开发票,30天后支付180天迪链,到期收款约270天。其他非锂电类客户例如客户五等账期较短,余额变化不大。
(二)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减值的测试方法与过程,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期初下降的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1.公司信用管理政策
公司对于采用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客户均会进行个别的信用额度审批,该等审批是基于具体客户的财务情况、所有权结构等信息进行评估,并根据客户与公司合作的历史情况、历史付款能力进行调整。
此外,公司亦就全部的销售商品形成的信用风险敞口(包含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信用保险,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信保的理赔政策,对于任何逾期的客户,公司有权转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信保进行催收,如进一步逾期超过180日,公司可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信保索赔80%至90%的损失,基于公司严格的信用管理政策,近三年来,公司未发生重大的实际信用风险损失(包括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信保索赔款项)。
2.应收账款减值的测试方法与过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具体测试方法与过程如下:
(1)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客户还款能力下降、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公司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类情形主要包括:客户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客户已破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客户长期拖欠款项且催收无效等。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以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作为计提依据,相同账龄的客户通常具有类似的预期损失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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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以内(含)计提依据:鉴于公司客户平均信用期限集中在6个月以内,且历史实际违约率低且违约损失率极低,短账龄款项预计损失率趋近于0%,故对该账龄段按0%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历史损失经验及业务实质。
7-12个月计提依据:对于账龄7-12个月的应收账款,公司考虑违约率较6个月账龄违约率有所增加,考虑公司历史较低的违约损失率并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如天赐材料、新宙邦等电解液/化工行业龙头)的通用会计估计结果,按5%计提预计损失率。
其他长账龄阶梯比例:对于1年以上各账龄段,公司严格依据自身历史坏账核销数据及损失经验确定阶梯式计提比例(如1-2年、2-3年等档位),经测算该等比例能够充分覆盖各对应账龄段的预期信用损失,具备审慎性。
3.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期初下降的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期初下降的原因是公司长账龄的应收账款规模收窄,具体体现在6-12个月应收账款规模收窄。具体详细数据列示如下:
公司2025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502.87万元,占应收账款232,066.65万元的0.22%,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44.17万元,占应收账款金额的0.11%。2024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749.93万元,占应收账款139,638.13万元的0.54%,其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485.55万元,占应收账款金额的0.35%。2025年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期初下降 0.24 个百分点。以下是按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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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表可以看出2025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期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6-12个月应收账款减少4,973.65万元,主要受客户一系列客户的影响,其中2024年应收账款余额 6,014.03 万元,2025年应收账款余额269.20万元,减少金额 5,744.8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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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表可知,客户一2024年应收账款余额和2025年新增6个月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已基本完成回款,应收账款长账规模减少。
综上,2025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期初下降的原因是长账龄的应收账款规模收窄。
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1)同行业对比情况
每家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各自根据自身风险特点、客户类型、赊销政策、应收账款管理能力、历史回款情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判断等因素估计得出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由于各公司在上述因素上存在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算结果存在一定差异是符合实际情况且合理的。例如,天赐材料2025年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3.14%;海科新源2025年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5.08%;容百科技2025年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10%。
以下是同行业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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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底应收账款按账龄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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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性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信息受限,故公司从自身风险、客户信用状况、赊销政策以及公司自身应收账款管理能力等角度阐述公司坏账计提充分性。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以近3年账龄分布为样本,计算各账龄段平均迁徙率,并以各段迁徙率连乘得出历史损失率,用以确定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在每期期末用各账龄段应收账款余额乘预期信用损失率汇总得当期在迁徙率模型下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结果。经测算,公司按迁徙率模型计算的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13.20万元,接近实际计提数502.87万元,公司认为当前实际计提数较为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相关规定。2025年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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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测算应收账款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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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5年为例,公司客户信用期限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具体数据列示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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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客户基本在信用期内回款,未出现大额逾期情况,公司客户信用状况良好。针对未在信用期内回款的极少应收账款客户,公司对该客户采取缩短信用期限、降低信用额度、停止发货等一系列管理措施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从历史情况看,针对上述未收回的极少应收账款通过上述公司一系列管理措施均已全部收回,未形成资金损失。
综上,公司通过严格管控授信额度,购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的信用保险转移信用风险等手段从严控制公司的信用风险,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虽较期初有所下降,但主要是由于高信用质量的短期应收账款占比提升所致,并非放松计提标准。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的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以及公司的信用管理政策及制度,具备谨慎性,公司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是合理、充分的。
(三)补充披露应收款项融资中供应链票据的构成、对应客户及交易情况等,说明是否涉及融资性票据,是否存在较大企业信用兑付风险;
1.应收款项融资中供应链票据的构成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全部为供应链票据,系客户三旗下各电池实业主体依托真实贸易背景开立的标准化供应链债权凭证,到期日为2026年6月30日前。全部纳入合并报表应收款项融资核算,票据总额合计14,513.69万元。
2.对应客户及交易情况
主要为各区域客户三基于自身采购业务直接开立、未对外流转,直接背书至公司,账面余额 13,584.80万元,占全部供应链票据总额 93.60%。客户六十、客户八十、客户三十七、客户二十五为公司碳酸酯类客户,本身属于新能源行业,在收到其上游支付的迪链后,与我公司发生交易后将迪链背书支付至我公司。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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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说明是否涉及融资性票据
公司所持全部供应链票据均不属于融资性票据,所有供应链票据开立主体均为客户三生产基地,票据开立唯一目的为支付采购货款,开立基础是真实货物采购,不存在单纯为融资、拆借资金而开立票据的情形;不存在先开票、后虚构货物,或票据金额远大于实际交易额的情况。
4.是否存在较大企业信用兑付风险
不存在信用兑付风险。持有供应链票据已全部到期兑付。
(四)列示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主要对象的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内容、金额及付款比例、账龄、后续结转情况等,结合信用结算政策等说明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安排是否符合商业惯例。
1.预付款项主要对象的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内容、金额及付款比例、账龄、后续结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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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①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预付账款12,762.29万元,较2024年预付账款期末余额7,528.69万元增加5,233.60万元,该变化是公司基于以下原因做出优化调整:
A.碳酸锂预付货款较2024年增加2,684.21万元。2025年第四季度10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投产,原材料碳酸锂需求增加,为锁定成本、保障原料供应,公司增加碳酸锂原料预付采购;
B.碳酸酯系列产品预付货款较2024年增加1,730.98万元。碳酸酯系列产品受客户一电解液增量影响,碳酸酯产品自用量增加,为了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外采预付业务增加。
C.低压液化气预付货款较2024年增加2,139.80万元。受地缘扰动影响,公司为应对?2025年第四季度已显现的地缘政治风险预期?,提前锁定低压液化气贸易供应所采取的战略性预付采购。
(2)采用预付模式的合理性
①从交易产品看,公司对上述供应商采取预付货款模式,系基于低压液化气、甲醇、碳酸锂、碳酸酯系列等化工原料作为大宗商品的固有交易属性所决定,此类商品具有价格波动剧烈、供需集中、同质化程度高等特点,为锁定采购成本、规避市场风险、保障稳定供应,行业普遍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机制。
A低压液化气作为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受地缘政治、海运成本、库存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行业普遍采取预付结算机制。所以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铂钜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等供应商供应采取预付结算的方式。
B甲醇作为公司主要原料,当年煤化工装置集中检修,甲醇现货供给偏紧,蒙西上游煤化工企业收紧结算政策,长协供货需预付货款方可优先分配产能,公司与甲醇头部企业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年度锁价长协合同,锁定全年供货配额,对冲甲醇涨价成本。
C公司2025年锂离子电池材料销量骤升,对碳酸锂等原料需求激增,碳酸锂产业呈现上游矿企强势,几乎都为预付款。公司为保障原料供应,同时提高议价能力,积极开发国投新疆锂业有限公司、福建辉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闽国鼎(福建)实业有限公司等多供应商渠道。
D液氯作为公司溶剂产能释放的主要原料之一,公司为保障在合理价格区间内,可以得到稳定货源供应,与液氯上游东营金茂铝业高科技有限公司及东营华泰化工集团等厂家开展液氯采购协议。
②从供应商角度看,普遍要求客户预付货款以保障交易确定性;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盐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优星化工有限公司等作为上市公司或者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对外议价能力强,风险承担意愿较小,风险防控上要求客户预付货款降低供应商应收账款风险。
③从公司角度看,公司为保证产能稳定,力求上游货源充足稳定供应,积极拓展多供应商供应渠道;同时可以在原料同品质下,从供应链体系中选取价格较低的原材料,以保证利润空间。
综上,公司选择预付款结算模式保证供应链体系稳固可靠,可以获得有竞争优势的采购价格,符合商业惯例,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审计过程及审计方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注册资本、信用情况、主要关键人员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抽查部分客户期后回款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虚假回款或者第三方回款情形;
3.获取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的明细表,分析报告期内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合理性;复核公司提供的客户账龄分布情况,检查账龄划分是否准确;并与同行业相比分析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进一步分析评价公司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是否合理;
4.获取公司的票据明细表,查验票据相关协议,核实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融资性票据,进一步分析是否存在企业信用兑付风险;
5. 获取截至2025年末主要预付供应商名单,公开渠道查询其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抽查部分合同,检查预付款比例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复核账龄划分是否存在差异,并检查期后结转情况,分析预付款大额增长是否存在商业合理性。
(二)审计意见
经审计,年审会计师认为:
1.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应收款项融资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2. 报告期内,公司因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变动等原因导致应收账款总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下降具有合理性;根据年审中我们获取到的信息,我们认为公司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计提比例均值具备合理性。
4.公司列示的报告期末预付款项增长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