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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68 公司简称:鼎通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9,270,60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1,781,181.8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债券代码:118072 债券简称:鼎通转债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3.110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01元,共计募集资金799,999,551.04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金额13,250,936.75元、增值税金额795,056.1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85,953,558.10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22年12月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09,746.3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5,238,867.9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572号)。

2、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930,000,0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9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8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921,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793,867.9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18,406,132.0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7-21号)。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含待支付及待置换的发行费,包括保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79.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各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2022年12月15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桥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月3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分别就新增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9月2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6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6年6月2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霞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8,701.20万元,具体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1)

公司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0.00万元,具体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6年1-6月,公司不存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1-6月,公司不存在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8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度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530,134.00元置换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8,301.8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如下: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530,134.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278,301.8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尚未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综合使用期限延长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长沙鼎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26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9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两笔募集资金,本专项报告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分别说明,情况详见“附表1-1”和“附表1-2”。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18072 债券简称:鼎通转债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度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530,134.00元置换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8,301.8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6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9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2,12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注册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79.3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1,840.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7-2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530,134.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278,301.8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度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530,134.00元置换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8,301.8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7-785号)。天健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鼎通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鼎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转入专项账户后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鼎通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编号:2026-050

债券代码:118072 债券简称:鼎通转债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半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3,763,471.9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16,676,649.58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39,270,60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1,781,181.8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情况,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18072 债券简称:鼎通转债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4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5日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成海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反映了公司根据行动方案积极落实相关举措并认真评估实施效果的系列工作,且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530,134.00元置换预先投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8,301.8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会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债券代码:118072 债券简称:鼎通转债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0日 15点 30分

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0日

至2026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5:00)

(二)登记地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8月5日17:00,信函、传真中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7号

联系人:王晓兰

邮编:523118

电话:0769-85377166-609

4、邮箱:dt-stocks@dingtong.net.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