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95 公司简称:中孚实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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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21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1日
至2026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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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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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2026年8月19日前(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张志勇、王艳芳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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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文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拟定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8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收购资产
暨新增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汇丰”)拟收购巩义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新格”)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产能指标(以下简称“产能指标”)及其项下的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部分资产(以下简称“项目资产”),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含税价格为3,320.57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950万元)。前述资产收购完成后,巩义汇丰拟以收购的产能指标和项目资产为基础,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25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后的闲置车间厂房,分别投资建设“项目资产升级改造项目”和“新建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
● 本次收购暨新增项目投资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要求和公司绿色化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一体化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势,提升产业链整体价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 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的议案》。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 本次项目投资尚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须经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事项,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市场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规范履行各项手续程序,加强内部协作运行管理机制,督促并协助巩义汇丰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积极防范和应对市场变化等风险,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拟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构建“高效协同煤电铝+绿色水电铝+再生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布局,为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整体价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巩义汇丰拟收购巩义新格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产能指标及产能指标项下的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部分资产。经参考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含税价格为3,320.57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950万元)。
前述资产收购完成后,巩义汇丰拟以收购的产能指标和项目资产为基础,利用中孚铝业25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后的闲置车间厂房,分别建设“项目资产升级改造项目”和“新建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
二、本次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涉及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收购暨投资项目的主体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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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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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巩义汇丰与巩义新格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四)巩义新格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情况对本次交易无影响。
三、本次拟收购资产概述
(一)拟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1、拟收购资产名称
巩义新格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产能指标及其项下的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部分资产。
2、拟收购资产类别
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产能指标为无形资产,已投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的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
3、拟收购资产的权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收购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2020年1月,巩义新格租赁中孚铝业厂房筹划建设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2021年1月,巩义新格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投产转固;截至2026年4月,该项目生产运营正常。截至2026年6月,该项目已计提折旧5.5年。
5、本次收购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二)本次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定价情况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对存货、构筑物、设备类资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本次拟收购资产不含增值税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2,95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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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产能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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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巩义新格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产能指标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由交易双方巩义汇丰及巩义新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巩义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巩义市汇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转让资产
年产2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产能指标及已投产10万吨相关配套设备、附属设施、备品备件等资产。
3、转让价格及支付
3.1甲、乙双方同意对转让资产按¥33,205,740.00元进行转让,不含税金额为¥29,50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705,740.00元,如有尾数差最终以开票结算金额为准。
3.2满足以下条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14,000,000.00元。
(1)本合同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供尽调清单所需文件;
(3)甲方出具同意向乙方转让资产的股东决定;
(4)出租方等公司出具租金、水、电等费用结清、租赁厂房移交证明。
3.3满足以下条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转让款¥13,000,000.00元。
(1)甲、乙双方完成转让资产全部移交手续,乙方人员全部离场;
(2)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开具转让资产所对应的全额发票。
3.4满足以下条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笔转让款¥6,205,740.00元。
(1)甲方配合乙方完成项目备案、排污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资质变更登记手续。
4、转让资产移交及所有权转移
(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后,3日内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第三笔转让款后,转让资产所有权全部转移至乙方。
5、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的《项目及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本次项目投资的基本情况
上述资产收购完成后,巩义汇丰拟以收购的产能指标和项目资产为基础,分别建设“项目资产升级改造项目”和“新建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
(一)项目资产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项目资产升级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4,679.3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79.36万元(设备改造、智能化改造、环保升级等),铺底流动资金3,50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再生铝液(锭)10万吨。
项目建设期:6个月
建设地点: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豫联园区
预期效益:本项目达产年不含税营业收入203,5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735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12.1%(税后)。(前述经济效果分析中,成本包含巩义汇丰收购资产支付的价款)。
(二)新建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0万吨再生铝水项目
项目金额:项目总投资12,76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800万元(设备购置等),铺底流动资金3,800万元,建设期利息16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再生铝10万吨,其中6061合金铝液(锭)5万吨,铝及铝合金圆(扁)锭5万吨。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废料预处理车间和熔铸车间。
建设期:1年
建设地点: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豫联园区
预期效益:本项目达产年不含税营业收入205,3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896万元,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9.62%(税后)。
五、本次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内电解铝总产能的天花板已经形成,在“双碳”减排的大背景下,再生铝产业具有良好的环保和经济效益。本次巩义汇丰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政策要求和公司绿色化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一体化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势,提升产业链整体价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本次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巩义汇丰收购资产暨新增项目投资事项,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市场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规范履行各项手续程序,加强内部协作运行管理机制,督促并协助巩义汇丰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积极防范和应对市场变化等风险,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4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相关要求,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着力提升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更好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主要进展及工作成果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6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公司以“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为方向,紧盯年度经营目标,持续开展降本增盈和管理提升等相关工作,实现营业收入142.5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81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65.84%。
(一)电解铝业务多措降本,利润同比增长
2026年上半年,面对电解铝行业有利经营环境,公司多措并举提高经济效益,一是优化原材料采购策略,持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保障生产线满负荷运行;二是优化电解槽检修时序安排,并在检修时持续开展多项技术升级改造工作,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充分发挥广元地区用户侧优势,采用合作运营模式引入外部储能资源,降低部分用电成本。2026年上半年,公司电解铝业务利润同比实现增长。
(二)铝精深加工业务提质增效,产销实现增长
2026年上半年,公司铝精深业务持续开展提质增效、国内外市场开发等工作。一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通过工艺优化、数智化升级、精益管理等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产量;二是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国内外销售比例,提升盈利能力;三是加快新能源电池铝塑膜用铝箔等高附加值产品研发与市场推广,丰富高附加值产品矩阵。2026年上半年,公司铝精深加工业务实现销量34.82万吨,其中出口23.20万吨,同比均实现增长。
(三)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2026年上半年,公司立足现有产业,围绕“产能补短板、节能降耗升级改造、提质增效”等方向持续开展第二增长曲线项目工作。中孚高精铝材二期年产3万吨铝及铝合金带材涂层生产线项目、金岭精煤年产120万吨环保洁净新能源材料项目、孚锦新材料年产2.5万吨新能源铝箔项目、广元林丰铝材一期铝基新材料绿色智造200万只轮毂协同升级项目、中孚高精铝材和中孚铝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风电项目等项目正有序推进。
二、强化科技创新,赋能公司可持续发展
多年来,公司一直注重科技研发,通过自主创新研发、产学研联合开发等方式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2026年上半年,公司围绕铝及铝精深加工主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申请专利70件,获得授权专利33件,其中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一种铝电解余热回收装置》;进行了“新型高表面铝电池箔轧机研究与开发”“铝电解石墨化阴极节能技术工艺深度研究”“焙烧炉节能均质技术开发”“废水零排可行性研究”等25项重大科技项目研发。
三、优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期组织召开2次股东会、3次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决策公司战略发展、项目投资等事项;同步深化合规管理建设,修订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四、构建长效回报机制,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拟定并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701,383,403.65元(含税),占母公司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86.34%。
五、加强市场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完善多元化投资者互动交流机制,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活动、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投资者咨询和诉求,传递公司价值。
六、强化“关键少数”管理,夯实履职责任
2026年上半年,公司组织高管参加税务合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同时,公司定期搜集整理与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罚案例等信息,确保“关键少数”对监管要求的有效落实与深刻理解,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
七、其他提示及风险说明
本评估报告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制定的,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9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6年3月发布的《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1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DFI”)。P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产品。所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一、本次注册发行的方案
(一)注册品种
PDFI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等产品。
(二)注册规模
采用基础层企业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模式,本次注册10亿元,具体每期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其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发行时间与期限
本次注册的PDFI在获准发行后,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市场环境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符合要求的不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时间与期限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票面金额与票面利率
债券面值100元/张,票面利率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市场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五)承销方式与发行对象
由公司选定的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所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七)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PDFI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本次注册发行PDFI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本次PDFI的注册、发行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PDFI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或修订、调整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具体的债务融资类型、发行时间(期限)、发行对象、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等发行条款及条件;
(二)聘请承销商、资信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三)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四)办理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发行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五)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六)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本次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融资工具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报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6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4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概述
为优化债务结构,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拟增加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本次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等,资金用途为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存量授信到期续贷、债务结构优化、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额度内,允许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机构的授信额度进行调整。
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授信、贷款等具体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贷款等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增加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6-03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高精铝材”)、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铝业”)、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高精铝材”)、河南孚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锦新能源”)、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炭素”)、广元中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中孚科技”)。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30亿元
● 已为其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止目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46.62亿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中孚高精铝材、广元中孚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次增加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次公司拟增加2026年度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8.5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法》《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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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作出的预计,考虑到未来可能的变化,在实际提供担保时,公司可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对担保额度进行统筹调剂使用。如在担保预计有效期内新设子公司,公司对新设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担保事项、担保方式、担保类型、期限和金额等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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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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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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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担保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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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担保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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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担保人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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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被担保人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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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或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优化公司及子公司债务结构,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被担保人拥有良好的信用等级,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查阅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优化公司及子公司债务结构,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为86.13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46.62亿元,该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7.24%。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71亿元,该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96%。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1亿元,该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2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