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暨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通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8,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659%,其本次申请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及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披露《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富春江通信集团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913,756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827,512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收到富春江通信集团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江通信集团于2026年5月29日至8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3,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2026年5月28日至8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实施完毕。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富春江通信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6年5月28日至6月17日,富春江通信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22,2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400,000股,合计减持股份9,7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富春江通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由148,410,000股减少至138,687,800股,富春江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由355,410,000股减少至345,687,8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1.41%减少至5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6年7月23日至8月4日,富春江通信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987,8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富春江通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由138,687,800股减少至127,700,000股,富春江通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由345,687,800股减少至334,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50.00%减少至48.41%,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注:以上表格为富春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自2026年6月18日(即披露《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变动情况。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注:以上表格为富春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自2026年6月18日(即披露《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变动情况。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