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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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8月4日,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触发“韦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且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韦尔转债”到期日(即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12月27日),如再次触发“韦尔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韦尔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24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发行2,44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4号”文同意,公司24.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韦尔转债”,债券代码“113616”。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韦尔转债”存续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转股期限为2021年7月5日至2026年12月2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22.83元/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韦尔转债”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1、鉴于公司已完成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5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2.83元/股调整为222.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2、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5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22.52元/股调整为164.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3、鉴于公司已完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4.44元/股调整为164.3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3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4、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完成发行31,000,000份GDR,其中每份GDR代表1股公司A股股票,相应新增基础A股股票数量为31,000,000股。本次发行的价格为每份GDR14.35美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4.36元/股调整为162.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5、鉴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2.80元/股调整为162.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6、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2.66元/股调整为162.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1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7、鉴于公司已完成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2.46元/股调整为162.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8月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8、鉴于公司已完成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2.24元/股调整为161.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2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9、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公司发行的45,800,0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于2026年1月1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1.84元/股调整为15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1月14日起生效。
10、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2月6日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共增发4,941,100股H股并于2026年2月11日上市交易,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38元/股调整为159.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2月13日起生效。
11、鉴于公司已完成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9.12元/股调整为159.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转股价格修正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三、关于转股价格不向下修正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8月4日,公司A股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韦尔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公司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且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韦尔转债”到期日(即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12月27日),若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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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向下修正“韦尔转债”转股价格的权利,并同意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韦尔转债”到期日(即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12月27日),若再次触发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已回购并尚未使用的8,750,205股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择日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本次会议第二项议案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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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8,750,205股A股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实施情况
(一)2026年4月3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截至2026年7月1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8,750,20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69%,回购最高价格为98.9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85.22元/股,回购均价为92.9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13,318,503.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截至目前,本次回购的8,750,205股尚未使用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主要原因及内容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加每股净资产和每股股权对应的收益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公司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总数8,750,205股进行注销,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8,750,205股。
本次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完成通知债权人等相关事宜。
三、回购股份注销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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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自主行权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以上“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以2026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测算,具体股本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