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除1名拟激励对象在公示期间提出辞职申请并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7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61)。
3、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的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64)。
5、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决议以2026年8月4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以1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846,000股限制性股票,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75,00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提出离职申请且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调减为177人,上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总量不变。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尚需微芯生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7
转债代码:118012 转债简称:微芯转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 2026 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31.18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8月6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4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数量为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50,000.00万元(人民币伍亿元整),扣除发行费用15,462,700.00元(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537,3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11日全部到位,且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110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证券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或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6年8月4日至2027年8月3日;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及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督促财务部合规地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微芯生物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的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XIANPING LU(鲁先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IANPING LU(鲁先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且其自愿放弃个人全部拟获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前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为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调整为17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仍为6,846,0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1,061股,份额不变,除上述人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XIANPING LU先生、黎建勋先生、海鸥女士、何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拟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定为2026年8月4日,以1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846,0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关联董事XIANPING LU先生、黎建勋先生、海鸥女士、何杰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三)《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预留部分授予(第一批次)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以2026年8月4日作为预留部分授予日(第一批次),以1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名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授予75,000股限制性股票,占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41,061股的比例为31.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董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
预留部分(第一批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8月4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921,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42,941,287股的1.56%;其中首次授予6,846,000股,预留部分(第一批次)授予75,000股
● 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54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等议案,确定以2026年8月4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1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846,000股限制性股票;以2026年8月4日作为预留部分授予日(第一批次),以1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75,0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除1名拟激励对象在公示期间提出辞职申请并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7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61)。
3、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的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64)。
5、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等议案,决议以2026年8月4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1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846,000股限制性股票;以2026年8月4日作为预留部分授予日(第一批次),以1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75,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提出离职申请且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原激励计划确定的178人调整为177人,公司就拟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所对应限制性股票针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重新制定份额分配方案。本次实际授予人数为17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6,846,000股,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6.60%。
除上述人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慎核查,董事会确认公司或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述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差异,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以2026年8月4日作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预留部分(第一批次)授予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资格,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授予预留部分(第一批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8月4日
2、授予数量:6,921,000股【其中首次授予6,846,000股,预留部分(第一批次)授予75,000股】
3、授予人数:187人(其中首次授予177人,预留部分授予11人,1名激励对象于两批次均获授限制性股票)
4、授予价格:15.54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归属期以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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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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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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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XIANPING LU博士,除XIANPING LU博士外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独立董事和其他外籍员工。
3、若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0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4、本次激励计划剩余166,061股暂未授予,该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5、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或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包含公司的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XIANPING LU博士,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了XIANPING LU博士之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为177人,预留部分(第一批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11人,均为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骨干员工,符合《微芯生物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批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4日作为首次授予日,以1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846,000股限制性股票;以2026年8月4日作为预留部分授予日(第一批次),以15.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75,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于授予公告日以当前收盘价对授予的6,921,000限制性股票(不考虑剩余预留部分)的公允价值进行了预测算,在测算日,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金额=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2026年8月4日收盘价为26.88元/股)-授予价格(15.54元/股),为每股11.34元。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以2026年8月4日为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 (第一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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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测算未考虑剩余预留部分,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将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激励计划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增长并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已满足《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尚需微芯生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