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2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周涛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6-029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30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近期通过现场会议交流方式接待了机构投资者调研,现将调研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研基本情况

调研时间: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31日

调研方式:现场会议交流

调研机构名称(排名不分先后):兴业证券、方正证券、南方基金、华安基金、兴银基金、东证融汇、方正富邦

公司接待人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杰;资本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王嘉智;证券事务代表黄海龙以及售电公司相关人员等。

二、交流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概要

问题1:公司控股电厂有哪些?其中:煤电、气电、光伏、风电总装机容量分别是多少?

回复:截止目前,公司控股电厂包括潘集电厂(一期、二期)、谢桥电厂、顾桥电厂、洛河电厂(二期、三期、四期)、淮沪煤电田集电厂一期、淮浙煤电凤台电厂一期、芜湖天然气调峰电厂共20台机组,以及孔李、李一、丁集一二期、潘集一二期、屋顶光伏项目。其中:煤电18台机组,总装机容量1104万千瓦(在运904、在建200、权益规模918.17);气电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90万千瓦(在运0、在建90、权益规模90);光伏总装机容量75.98万千瓦(在运21.66、在建54.32、权益规模67.98);公司目前暂无在运或在建的控股风电项目。

问题2:2025年,公司控股燃煤机组用煤量情况。公司各电厂长协煤供应情况如何,哪些电厂可以实现100%长协煤供应?长协煤的定价机制是什么?

回复:2025年,公司控股燃煤机组用煤量:潘集电厂一期279万吨;潘集电厂二期178万吨;谢桥电厂35万吨;洛河电厂(含二期、三期)455万吨;顾桥电厂153万吨;潘三电厂(2025年4月解列退役)22万吨;田集电厂一期279万吨;凤台电厂一期274万吨。

公司各电厂均与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签订长协煤协议。其中,潘集电厂(含一期、二期)、谢桥电厂、顾桥电厂实现100%长协煤供应;洛河电厂(含二期、三期)实现92.7%长协煤供应;凤台电厂(含一期、二期)实现92.3%长协煤供应;田集电厂(含一期、二期)实现88.95%长协煤供应。长协煤定价机制是:基准价+浮动价,其中,基准价格=675元/吨;浮动价格=[(上月最后一期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煤价格指数CECI沿海指数+上月最后一期国煤下水动力煤价格指数NCEI+上月最后一期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BSPI+上月最后一期CCTD秦皇岛动力煤综合价格指数)÷4-基准价格]×50%,最终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问题3:2026年一季度,公司各业务板块(包括:火力发电、光伏发电、售电、铁路运输、配煤、检修、煤炭销售业务)利润总额完成情况,同比变化原因?

回复:2026年一季度,公司各业务板块利润总额同比变化情况如下:

问题4:2026年一季度,公司控股各电厂上网电价情况?

回复:2026年一季度,公司控股电厂潘集电厂一期、潘集电厂二期、谢桥电厂、洛河电厂(含二期、三期)、顾桥电厂、田集电厂一期、凤台电厂一期的上网电价(不含税)分别为0.367元/千瓦时、0.379元/千瓦时、0.350元/千瓦时、0.358元/千瓦时、0.366元/千瓦时、0.362元/千瓦时、0.325元/千瓦时。

问题5:2026年一季度,公司发电量、综合利用小时数及同比变化情况?

回复:2026年一季度,公司发电量100.29亿度,同比增幅24.05%。其中,公司全资及控股煤电机组加权发电利用小时数1124.8小时,同比减少77小时;公司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231.4小时,同比减少26小时。

问题6:公司皖电东送机组分别包括哪些?其中,每台皖电东送机组送江浙沪的比例分别是多少?

回复:公司控股及参股的皖电东送机组包括洛河三期、凤台一期、凤台二期、田集一期、田集二期。其中:洛河三期电量送江浙沪的比例为2:5:3;凤台一期电量送江浙沪的比例为1:3:2,凤台二期电量全部送往浙江;田集一期电量送江浙沪的比例为1:3:2,田集二期电量全部送往上海。

问题7:潘三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情况?

回复:2026年2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力提升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安徽省淮南市风光热储融合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成功入选,同时也成功入选国家电网公司新型电力系统综合性示范项目名单。该项目拟依托潘集区新能源资源,利用已退役关停的潘三电厂原有机组部分设备,新建风/光-电加热-长时熔盐储能换热等系统,推动新能源、储电储热等新技术与退役煤电融合发展,创新打造“风/光热储一体化调控运行、退役电厂设备复用、100%绿色供电、全面对标且部分参数优于火电技术指标”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试点成功后,对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探索退役煤电绿色转型发展路径、支撑传统能源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创新零碳绿色电站建设等,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潘三电厂原退役机组正在拆除。

问题8:2025年,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发电小时数及盈利情况?

回复:据公司了解的情况,2025年,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所属的滁州天然气调峰电厂发电利用小时数为1373小时,利润总额为4374万元。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对于本次机构投资者调研中涉及的对外部环境判断、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计划等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6-02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电电力”)、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石油太湖公司”)、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下称“鄂尔多斯新能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国电电力淮能大基地(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下称“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运营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相关项目。

● 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国电电力持股51%、公司持股34%、中石油太湖公司持股10%、鄂尔多斯新能源公司持股5%,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公司出资6800万元。最终注册资本以项目竣工决算金额的20%确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期、同步、同比例注入,公司将根据后续进一步投入情况适时履行审议程序。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受基地煤价波动、电价波动及发电利用小时下降等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决策部署,同时,快速提升公司电力权益规模特别是新能源权益规模,进一步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资产质量与盈利结构,公司拟与国电电力、中石油太湖公司、鄂尔多斯新能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运营内蒙古库布齐沙漠基地相关项目。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国电电力持股51%、公司持股34%、中石油太湖公司持股10%、鄂尔多斯新能源公司持股5%,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公司出资6800万元。最终注册资本以项目竣工决算金额的20%确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期、同步、同比例注入。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公司名称:国电电力淮能大基地(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以最终登记为准)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经营期限:长期

6.注册资本: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最终注册资本以项目竣工决算金额的20%确定,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期、同步、同比例注入。

7.股权结构:国电电力持股51%;公司持股34%;中石油太湖公司持股10%;鄂尔多斯新能源公司持股5%。

(二)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与分期出资

1.股权结构:甲方持股51%;乙方持股34%;丙方持股10%;丁方持股5%。

2.注册资本与增资规则

(1)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2)分期注入原则:

①资本金按工程节点分期、同步、同比例足额缴纳;

②每次增资依法依章履行决策程序后,明确金额、期限、账户;

③甲乙丙丁各方必须严格按照51%、34%、10%、5%同比例同步足额缴纳到位,任何一方不得迟延、不足、拒绝。

(3)最终注册资本:以项目竣工决算金额的20%确定,决算完成后30日内完成工商变更。

(4)任何一方不配合增资、不同步出资、不足额出资,均构成本协议根本违约。

3.出资期限与催缴

(1)首期出资:2亿元,于2026年12月31日前出资到位;

(2)后续出资:合资公司根据工程进度、并网节点、融资需求至少提前15日发出《缴款通知书》,载明的缴款期限不少于30日。

4.逾期出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逾期出资按日向公司支付应缴未缴金额万分之五违约金。

(2)任何一方逾期超过30日,守约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宣布全部未缴出资加速到期;

②限制违约方分红权、表决权、提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

③按实缴比例调整股权,违约方无条件配合工商变更;

④单方解除本协议,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融资成本、工期损失、罚款等)。

(三)股东会、表决权与控制权

1.股东会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以及本协议约定行使表决权。

2.表决权安排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甲方享有51%表决权、乙方享有34%表决权、丙方享有10%表决权、丁方享有5%表决权。

(2)股东会作出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四)股东权利义务

1.股东按照实缴比例,依法享有公司利润分红权;

2.股东应当按照股权认缴比例,依法履行出资义务。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资设立国电电力淮能大基地(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深度落实国家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契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长远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通过参与该项目,旨在有效新增优质煤电、新能源及储能权益装机,大幅扩充公司新能源资产规模,优化现有产业结构与盈利结构,助力公司加速传统能源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同时,依托项目收益预期与合理的投资回报率,持续增厚公司经营业绩,夯实资产质量。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合资公司设立尚需各合作方履行各自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程序,出资安排、公司治理、退出机制等核心条款仍在协商。相关约定以各方后续签署生效的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二)受基地煤价波动、电价波动及发电利用小时下降等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