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5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60元/股(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094,339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0%;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433,96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8%。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取得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