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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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日科化学、天原股份烧碱产品毛利率摘自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信息。
如上表所示,公司烧碱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日科化学、天原股份毛利率差异不大。检查日科化学、天原股份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日科化学、天原股份烧碱产品资产组在2025年度未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2025年度公司烧碱销售毛利率为8.8%,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日科化学、天原股份差异不大。近两年公司烧碱业务经营稳健,烧碱业务存在较大金额营业毛利额,烧碱资产组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第五条所列示的资产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二、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固定资产实施监盘,并关注固定资产运行状态,是否存在闲置、毁损的固定资产;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2025年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了解公司预估CPE、双氧水预测期内销售收入的依据;复核管理层对CPE、双氧水设施的减值测算过程;
4、评价管理层聘请的独立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获取评估专家编制的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报告,复核评估专家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关键假设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
5、查询2025年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并对比亚星化学固定资产减值的预测期、销售增长率等具体参数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6、检查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各产品产销情况及经营数据;与前任会计师沟通,了解公司管理层诚信情况以及与公司就重大会计处理是否存在分歧;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2024年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检查同行业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资产减值相关信息的披露;
7、评价2025年财务报表中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相关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24年CPE、双氧水及烧碱设施不存在减值迹象;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CPE、双氧水设施减值测试的预测期、增长率的选取准确、审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反映了资产组的特定风险,减值计提充分;2025年亚星化学烧碱等其他资产组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会计处理审慎、准确。
问题四、关于偿债压力。年报显示,公司有息负债合计10.97亿元,同比增长7.13%。其中短期借款6.64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1亿元,长期借款1.62亿元。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3.74亿,同比增长376.83%。其中借款期末余额3.4亿,同比增长376.79%,相关借款主要系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余额2.1亿元,向关联方山东浩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借款余额2000万,华潍(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余额1000万。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598.99万元,同比下降53.24%。公司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86.09%,同比增长9.22个百分点。
请公司:(1)补充披露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具体情况,包括借款发生额、期限、利率、借款背景、借款方式等,结合长短期借款利率等,说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的原因,相关融资渠道是否受限,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2)结合公司债务结构、经营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偿付及流动性风险,以及公司未来改善现金流压力和后续融资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具体情况,包括借款发生额、期限、利率、借款背景、借款方式等,结合长短期借款利率等,说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的原因,相关融资渠道是否受限,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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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长短期借款利率等,说明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的原因,相关融资渠道是否受限,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1)公司长短期借款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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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利率与银行长短期借款利率存在一定的偏差,但在长期应付款借款利率区间内。由于公司从银行借款获得中长期项目贷款通常需要提供足额抵押物,支付贷款手续费,且贷款审批周期长,其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达86%,向银行新增融资借款有一定难度。而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多为信用借款无抵押、借款手续审批周期短,无额外手续费等,对比外部融资的综合成本,考虑到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关联方借款6.90%的利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并未显著偏离公司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
(2)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的原因
2025年公司处于“生产经营+新项目建设”两条主线并行期。公司相关借款主要用于“支付PVDC、双氧水法水合肼、六氯环三磷腈、苄索氯铵项目设备采购、工程款”,自有资金远无法覆盖项目建设需求。
控股股东借款无抵押、审批周期短、借款期限灵活,条件优于外部融资。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为信用借款,无需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在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86%以上、多数银行要求追加抵押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提供信用借款实质上是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流动性支持。
(3)不存在融资渠道受限情况
报告期内,亚星化学与多家银行保持稳定合作,2025年度公司新获金融机构授信额度13.66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3.13亿元。2026年1-6月新增获批综合授信额度9.1亿元,其中尚未使用授信额度2.32亿元。银行借款、票据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正常办理,到期债务均能按期续贷。公司结合经营需要,主动开展债券发行、银行授信、融资租赁等多元化融资安排,融资渠道畅通、授信空间充足,不存在融资渠道受限情形。
(4)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相关公告中明确披露了利率定价依据:“近年来公司处于搬迁复建期间,新厂区面临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双主线工作,资金需求大,为此融资额较多,资产负债率高。基于该因素,参照市场同期利率水平,经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友好协商,将年化借款利率确定为6.9%”。利率定价公允,与外部融资利率相比,不存在明显的偏高情况。
借款展期利率保持不变,定价具有连续性。2025年12月,公司将合计12,000万元到期借款申请展期不超过10个月,展期期间利率仍为6.9%,未发生变化。说明该利率定价是双方基于公司持续的高负债状况形成的稳定安排,不存在临时调高或调低利率进行利益调节的情形。
借款展期系基于实际资金需求,2025年12月,公司因部分借款到期后资金仍较为紧张,申请将12,000万元借款展期不超过10个月,利率保持不变。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方回避表决。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事项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了完整的审议程序:2025年2月2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2025年5月,公司进一步将借款额度由2亿元增加至2.5亿元,同样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上述程序确保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透明度。
(二)结合公司债务结构、经营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偿付及流动性风险,以及公司未来改善现金流压力和后续融资安排。
1、是否存在偿付及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8.38亿元,有息负债17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9.42亿元。公司目前债务结构以短期债务为主,债务到期相对集中,存在阶段性资金周转压力,但公司债务接续保障充足,中长期偿债布局完善,公司与金融机构均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履约及征信记录完备,存量到期流动资金贷款均具备充足续贷空间,截至目前,上述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中的5.75亿元均已顺利完成续贷,短期债务滚动接续稳定性较强,剩余3.67亿元解决措施,主要采用借新还旧、逐步以低成本资金置换高成本资金的方式逐步解决,详见“二、后续改善现金流压力和融资安排”,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债务偿付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2、后续改善现金流压力和融资安排
(1)2026年4月17日,公司成功发行1.6亿元私募债,期限3年,年利率3.13%,本次私募债优化整体债务期限结构,分散远期集中偿债压力;2026年6月初新增1亿元融资租赁款,有效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
(2)公司持续深化与银行、券商、金融租赁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稳步推进公司债、中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多品类融资业务落地。目前,1亿元融资租赁款、2亿元银行贷款、0.5亿元设备更新贷等融资业务、4亿元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业务等正在有序推进中。
(3)公司主动对接各类金融机构推进存量融资优化工作。目前已与5家融资机构达成降费合作协议,预计2026年度可节约融资费用支出约270万元。后续公司将持续对接低利率、中长期优质融资资金,置换存量高成本负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
(4)公司已与控股股东协商一致,将2026年度的资金支持总额度提升至4.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近期,控股股东同意进一步降低资金拆借利率至不超过年化5.5%,并在融资担保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
(5)公司将持续推进高附加值新材料产能释放,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水平;同时强化应收账款精细化管理与回款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笼,增厚经营性现金流,提升自身造血能力,有效缓解现金流压力。
二、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股权架构、保理业务资料及超短期借还款流水,确认关联关系、保理交易、临时周转借款均具备真实商业背景。
2、查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变更向控股股东借款金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文件,检查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均发表了明确意见。
3、获取并查阅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华潍保理、人才发展集团、浩博水利等关联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保理合同,核对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借款方式等关键条款。
4、获取公司2025年度银行借款明细,查看银行借款利率,将关联方借款利率与同期LPR、公司银行借款利率区间进行对比分析。
5、检查资金用途:核查公司关联方借款的银行流水及资金使用凭证,核实资金用途与披露一致,主要用于项目设备采购、工程款支付及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6、查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借款展期流程合规,展期执行利率未发生变化。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借款事项,借款原因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融资渠道不存在受限情形,关联方借款利率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