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纯应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207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超纯应材”,股票代码为“301717”。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5.9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546.1539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763.846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709.21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8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4.632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02.2899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8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34.6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9.11%。
根据《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12,189.63331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67.4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34.8899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0.89%;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02.0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9.11%。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38410934%,有效申购倍数为7,224.86276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6年8月4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63.846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709.214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7.85%,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4.632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2026年7月27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8月6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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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989,078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93,189,257.22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31,422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073,537.78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9,348,899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16,933,845.01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943,033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9%,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3.7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31,422股,包销金额为2,073,537.78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约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12%。
2026年8月6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战略配售、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2,301.56万元,具体如下:
1、保荐承销费用:9,944.26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1,150.00万元;
3、律师费用:476.4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2.08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278.80万元。
注:以上发行费用口径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相较于招股意向书,根据发行情况将印花税纳入了发行手续费用,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1902001,0755-81902002
联系邮箱:htlhecm@htsc.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7、28层
发行人: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6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