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32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7月2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在交易公司股份时点并未获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事项,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行为。该核查对象亦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66名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6-033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4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