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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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6-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6-051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8月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3,277,000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2026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等公告内容。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52,884,050股减少至749,607,0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52,884,050元变更为749,607,050元。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个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6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申报登记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财税中心

3.邮政编码:530021 联系邮箱:tzzgx@nfhzm.com

4.联系人:王炳波 电话:0771-5308196 传真:0771-5308050

债权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的联系人;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6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6-050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厦20楼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周淼怀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目前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其职责由董事长代为行使;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的覃锦律师、黄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并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上述第1项议案涉及相关人员自身利益,关联股东周淼怀、唐广文、李文杰、覃跃扬、李建军、周泽秋、唐芳芳、封业畔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总票数为2,49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份总数1.5738%,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已单独披露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的覃锦律师、黄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