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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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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26-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8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蜂巢添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8月10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4)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可向办理业务的销售机构咨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ex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783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06日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时间为自2026年7月4日起,至2026年8月4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6年8月5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现有规定持续运作,基金的投资、申购与赎回等保持不变。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1、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蜂巢润和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