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6一049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截至2026年8月6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 截至2026年8月6日,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的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公司及有关人员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披露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董事长陈仁喜先生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35,762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截至2026年8月6日,陈仁喜先生未减持公司股票。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8月4日、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互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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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担保余额是截至2026年6月30日,下同。以上为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包括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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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科技”)控股孙公司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晟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汨罗万容”)和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鹏琨”)的生产经营需要,绿晟环保及其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担保、以自身资产为另一方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一方以另一方自身资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进行贷款、任意公司进行联合承租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方式。
担保额度为4亿元(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对现有担保的展期、置换或者续保等),期限为生益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生益科技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绿晟环保依据其章程及母公司生益科技的相关规定,在有效期限及4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并处理绿晟环保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4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2026年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三)本次担保情况
永兴鹏琨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融资人民币3,000万元整,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融资期限为18个月,绿晟环保为永兴鹏琨向中国银行融资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中国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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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3、债务人: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 多笔或单笔,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控股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绿晟环保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虽然永兴鹏琨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绿晟环保能对永兴鹏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没有明显迹象表明绿晟环保可能会因为其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绿晟环保及其下属公司为满足经营需要互相提供担保,符合绿晟环保整体发展战略,绿晟环保对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控股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此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0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74,000,000.00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4,000,000.00元,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3%。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