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91 证券简称:望变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3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月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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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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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人民币51,000.00万元,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变电气”)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1)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和谐世纪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昆银综授额字第000069号-担保01),为云变电气在编号为(2026)昆银综授额字第000069号的《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年西业司保字006号),为云变电气在编号为2026年西业授信字010号、2025年西业授信字003号的两份《授信额度协议》及其项下单项协议对应债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3)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于2026年7月14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信银云最保字第003309号),为云变电气在约定期间内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署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项下债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三笔担保均无反担保。广发银行、中国银行及中信银行相关2025年度原担保合同已终止或由本次新签合同替代,不再单独计入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总额;原授信项下尚未结清债务按照新签担保合同约定继续纳入担保范围。其中,中信银行原编号为2025信银昆最高额保证合同字第12365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本次新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保证责任随之消灭;原编号为2025信银昆综合授信合同字第123601号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具体业务中尚未清偿的余额已纳入本次担保范围;中国银行原编号为2025年西业司保字004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于本次新合同生效时自动终止。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为子公司重庆惠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泽电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意2026年度为子公司黔南望江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南望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意2026年度为子公司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变电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同意2026年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望来充(重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望来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该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为子公司重庆望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来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提供新增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该担保事项已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暨2026年3月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7月担保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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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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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和谐世纪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中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
4、保证期限: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提前到期的,自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分期清偿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主合同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9,000.00万元;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基于该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因债务人违约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亦属于被担保债权。
4、保证期限: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信银云最保字第003309号)
1、保证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中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4、保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展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相应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月新增的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7月末,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担保总额为400,000万元(其中已签署担保合同的担保总额为202,074.10万元),担保余额为68,762.85万元,已签署担保合同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00%,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6%;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