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6-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赛股份”)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19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关注的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将《问询函》相关问题及回复如下。

问询函问题一:关于经营业绩

年报披露,棉花加工业产能过剩竞争加剧,但公司相关产品收入大幅增长。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2亿元,同比增长93.74%,其中贸易皮棉收入12.36亿元,同比激增315.92%,未披露贸易皮棉具体毛利率;商贸及其他毛利率为-3.47%,较去年减少11.09个百分点;棉蛋白收入1.91亿元,同比增长318.28%,毛利率2.80%,较上年增加51.34个百分点。此外,公司随2025年年报披露的差错更正公告显示,因对关联交易判断不审慎,对2025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定期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分别调减半年度和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61亿元、2.80亿元,占比11.01%、9.05%。

请公司补充披露:(1) 结合业务发展模式、产品的价格和销量,量化分析皮棉行业产能过剩的行业背景下,皮棉贸易、棉蛋白收入大幅增长及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 逐笔或分类列示会计差错更正涉及业务具体内容,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货物流转方式、资金流转方式,以及对相关交易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是否与存在类似交易未进行差错更正;(3) 皮棉贸易业务、棉蛋白业务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合作时间、是否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销售或采购数量和金额、期末往来款余额、对应货物物流及仓储情况;(4) 皮棉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净额法的情况,结合业务模式、合同条款,对照收入准则中关于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判断原则,逐项分析公司在相应模式交易中是否承担了存货风险、信用风险、定价自主权及物流责任等核心义务,相关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与业务实质是否相符。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说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充分性、准确性,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情况而未进行差错更正的情况;针对公司2025年度有关业务因关联交易判断不审慎致使收入、成本等财务指标存在差错的情况下,额外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

一、公司回复

(一) 结合业务发展模式、产品的价格和销量,量化分析皮棉行业产能过剩的行业背景下,皮棉贸易、棉蛋白收入大幅增长及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1. 2025年度公司皮棉业务以一般贸易、合作经营模式(贸易)以及自主生产销售(自产皮棉)开展。一般贸易方式是指公司直接对外采购、销售皮棉的业务模式,不涉及收入确认,因其符合标准仓单的特征,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作为标准仓单核算,产生的损益计入投资收益;合作经营模式(贸易)是公司与轧花厂合作经营,由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形式向对方提供资金,资金存入轧花厂专用账户,资金收支由公司管理,轧花厂负责接收公司指令收购原料、生产皮棉,产成品均销售给公司的业务模式,(预付货款通常提前二到三个月支付,货款支付后从籽棉收购到全部皮棉交货根据籽棉收购量及加工能力通常需三到五个月时间),按总额确认收入,2025年确认收入123,574.14万元;自主生产销售(自产皮棉)是指公司自有轧花厂负责收购原料,加工皮棉对外销售的业务模式,按总额确认收入,2025年确认收入114,313.28万元。

2024年,公司线下交易通常为“过手交易”按净额确认收入,线上交易通常不存在“过手交易”情形,通常按总额确认收入。2025年度公司不再区分线上交易或线下交易,对存在原料收购、加工环节的合作经营模式(贸易)的皮棉业务按总额确认收入,2025年无净额确认收入的皮棉业务。

2025年度公司棉蛋白收入全部来自自产销售,无棉蛋白贸易业务收入。此外,2025年公司贸易的品类除皮棉外,还有棉纱贸易业务,贸易额47,334.93万元(不含税),净额确认收入494.88万元。

2. 量化分析合作经营皮棉(贸易)及棉蛋白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因一般贸易已作为标准仓单核算,公司的贸易业务是以合作经营(贸易)方式开展,因此以下为针对合作经营皮棉(贸易)的分析。

(1) 合作经营皮棉(贸易)、棉蛋白毛利润、毛利率、销售数量及同比变化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吨、万元

(续上表)

单位:吨、万元

(续上表)

单位:吨、万元

(2) 皮棉

在行业整体消费规模增长的趋势下,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作经营皮棉(贸易)收入123,574.14万元,较2024年24,053.72万元增加99,520.42万元,同比增长413.74%,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量化分析如下:

影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单位:万元

销量因素=(本年销量-上年销量)*上年均价

价格因素=(本年均价-上年均价)*本年销量

2025年因销量增加导致合作经营皮棉(贸易)收入增加102,796.75万元,销量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1) 市场需求量增加,公司销量增加

根据中国棉花协会数据统计,受下游棉纺产能持续扩张的影响,2025年度全国棉花共计消费860.00万吨、较2024年度780.00万吨增长10.26%,2025年度皮棉行业景气度回升。皮棉是公司的核心收入来源,2025年度公司皮棉销售收入占比达79.42%。新疆将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列为“十大产业集群”之一,2025年出台延链补链九条政策措施,持续推动棉花就地转化率提升,本地纺纱,家纺产能规模稳步扩张,疆内纺织企业用棉刚需持续释放。相对于出疆采购,本地棉企供货的物流成本、配送效率更高。公司作为北疆核心产区的头部棉企,公司的客户通常为国内头部纺纱、家纺、服装制造等终端纺织企业,公司基于增加行业影响力,稳定长期客户关系以及持续订单来源等方面的考虑,直接承接了本地纺织产能扩张所带来的增量采购需求。

根据同花顺iFinD金融终端统计,近3年皮棉行业整体销售规模变动趋势如下:

2) 皮棉规模增加

公司从事棉花初加工行业,皮棉的生产、销售具有典型的季节性特征。公司通常于每年9月至11月集中采购籽棉、轧花生产皮棉。公司现有轧花厂14座,年生产能力约能容纳20.00万吨籽棉,折合皮棉产量约8.60万吨,2025年已基本处于满产状态。同时,公司2025年新增21家外部轧花厂达成合作经营协议。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公司增加了皮棉的销售规模。2025年度共计销售合作经营皮棉(贸易)93,466.22吨,其中期初数量25,043.92吨,本期数量68,422.30吨,较2024年销量增加75,742.91吨,合作经营皮棉(贸易)销售收入较2024年增加99,520.42万元。

(3) 棉蛋白

2025年公司棉蛋白销售收入19,075.16万元,较2024年增加14,514.80万元,同比增加318.28%,影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如下:

单位:万元

销量因素=(本年销量-上年销量)*上年均价

价格因素=(本年均价-上年均价)*本年销量

2025年因销量增加导致棉蛋白收入增加19,034.42万元,销量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市场价格阶段性回暖,公司增加棉蛋白销量

2025年度棉粕市场需求整体保持强劲,尤其在第一季度,受大豆到港延迟影响,豆粕价格持续上行,豆粕与棉粕价差逐步扩大,棉粕的性价比优势日益凸显。2025年上半年棉粕市场需求增加,市场价格阶段性回暖,公司结合经营策略,出于消化期初库存、稳定长期客户关系等方面的考虑,于2025年出售了全部期初结存棉蛋白(2024年因市场需求减弱,价格下行,造成库存积压),同时增加了2025年产出棉蛋白的销售量。2025年全年共计销售棉蛋白71,450.45吨,实现销售收入19,075.16万元。

4. 量化分析合作经营皮棉(贸易)及棉蛋白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1) 合作经营皮棉(贸易)

公司2025年度总额核算收入的皮棉贸易业务均来自合作经营皮棉(贸易)业务,一般贸易业务已按标准仓单核算,有关损益计入投资收益。2025年度公司合作经营皮棉(贸易)毛利-5,262.31万元,较2024年毛利328.47万元下降-5,590.78万元,影响毛利下降的主要因素如下:

单位:万元

价格因素=(本年均价-上年均价)*本年销量

成本因素=-(本年平均成本-上年平均成本)*本年销量

销量因素=(本年销量-上年销量)*(上年均价-上年平均成本)

2025年合作经营皮棉(贸易)毛利下降主要是受市场价格波动及成本因素的共同影响,原因如下:

1) 市场价格因素:

皮棉市场价格趋势

根据同花顺iFinD金融终端数据统计,2024年月均市场价格呈现持续下跌的趋势,从2024年1月16,632.83元/吨下跌至2024年12月14,955.48元/吨,随后2025年进入波动趋势,2025年市场价格在14,388.85元/吨至15,379.64元/吨波动。2025年合作经营皮棉(贸易)平均售价1.32万元/吨(不含税),较2024年1.36万元/吨(不含税)下降0.04万元/吨,同比下降2.94%。2025年度皮棉市场价格中枢下移,主要受供给端及贸易政策的整体影响,从供给端来看:① 2025年美国、巴西、印度等主产国政策扶持,种植面积扩张,全球产量连续上调,美国农业部供需报告在2024年持续上调全球产量,2024年至2025年全球棉花总产量2,600.00万吨以上,消费量约2,520.00万吨,年产过剩近80.00万吨。皮棉供需由紧平衡转为过剩,全球产能扩张决定了皮棉价格整体疲软,反弹受限的总体趋势,期末库存持续累计导致皮棉市场价格中枢持续下移;② 2024年度新疆地区皮棉总产量568.60万吨,同比增长11.20%,2025年新疆地区皮棉总产量616.50万吨,同比增长8.40%,新疆地区连续两年丰产扭转国内供应偏紧的预期,导致皮棉市场价格进一步承压。从贸易政策来看2025年度中美关税政策反复引发皮棉市场价格短期大幅波动:2025年4月美国宣布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大规模加征关税,市场悲观情绪集中爆发,皮棉市场价格快速下跌;2025年5-7月,中美经贸磋商出现积极进展,关税下调预期持续升温,市场悲观情绪逐步修复,皮棉市场价格反弹;2025年11至12月,中美双方正式落地互降关税政策,贸易环境边际改善的预期落地,支撑棉价企稳落地。

2) 成本因素

2025年合作经营皮棉(贸易)平均销售成本1.38万元/吨,较2024年平均销售成本1.34万元/吨增加0.04万元/吨,增幅2.99%。因合作经营皮棉(贸易)的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采购成本有所上升,公司2025年销售成本较2024年度增加2.99%属于合理范围内。

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5年末结存合作经营皮棉(贸易)公司已对外销售57,975.24吨,实现收入82,296.58万元,毛利1,666.83万元,毛利率2.03%。公司开展的合作经营皮棉(贸易)业务已实现盈利。

(2) 棉蛋白

2025年度公司棉蛋白毛利534.47万元,较2024年毛利-2,213.64万元增加2,748.11万元,毛利率同比上升51.34个百分点,影响毛利率的主要因素如下:

价格因素=(本年均价-上年均价)*本年销量

成本因素=-(本年平均成本-上年平均成本)*本年销量

销量因素=(本年销量-上年销量)*(上年均价-上年平均成本)

2025年棉蛋白毛利率上升51.34个百分点主要是受棉蛋白成本因素影响,成本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 原料采购成本下降

2025年耗用原材料棉籽主要是2024年11月至2025年购入,平均采购成本2,203.66元/吨,较2024年耗用原材料平均采购成本3,030.72元/吨下降827.06元/吨,大幅下降27.29%。

2) 产量增加,固定成本得以摊薄,单位生产成本下降

2025年度公司棉蛋白产量52,443.54吨,较2024年30,031.86吨增加22,411.68吨,增长74.63%。因公司产量上升摊薄固定成本导致2025年棉蛋白成本进一步下降。

3) 期初原料领用,转销跌价准备

2024年末,因棉蛋白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原材料棉籽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786.25万元。2025年因生产领用期初原材料转销跌价准备分摊至棉蛋白金额839.83万元,导致本年棉蛋白成本进一步降低。

(二) 逐笔或分类列示会计差错更正涉及业务具体内容,包括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货物流转方式、资金流转方式,以及对相关交易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是否存在类似交易未进行差错更正

202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双河市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与新疆汇智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皮棉采购、销售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①新疆汇智供应链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新建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是受同一方控制的关联方;②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聘任沈云锋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2020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2日,沈云锋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自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2日为本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及法人的关联方。

差错更正原因如下:

公司结合皮棉贸易业务的交易模式,认为具备以下特征的皮棉贸易业务公司在交易时按净额确认有关收入:1. 对同一单位既采购又销售的贸易业务(含合并层面对同一单位既采购又销售);2. 存货持有周期逻辑矛盾的贸易业务(例如销售的货权转移证明日期早于采购的货权转移证明日期);3. 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无线上交易轨迹的贸易业务(购入、销售均未通过线上);4. 供应商/客户与公司或供应商与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密切关系的贸易业务;5. 供应商与客户均为贸易型企业的贸易业务;6. 瞬时交易(通常认为到货当日或次日转出);7. 采购与销售均采用基差点价结算的贸易业务(采购和销售均采取点价交易,价差来源于销售和购买的基差差额,无存货价格变动风险;外部合作轧花厂除外)。

公司在季度报表判断时存在遗漏,因此,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差错更正,按净额确认收入。经公司全面梳理,对照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除以上业务外,不存在其他类似未差错更正的交易。

同时,2025年末因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认为以上业务符合标准仓单特征,将以上业务追溯调整至标准仓单核算,依据如下:

根据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司认为2025年以上一般皮棉贸易业务符合上述规定,对2025年度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三) 皮棉贸易业务、棉蛋白业务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合作时间、是否为关联方、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销售或采购数量和金额、期末往来款余额、对应货物物流及仓储情况

1. 合作经营皮棉(贸易)

(1)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吨、万元

注:期末余额是与合作经营皮棉(贸易)采购有关的往来款余额,其他应付款系收取的保证金

(2)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吨、万元

注1:销售金额(不含税)均为合作经营皮棉(贸易)总额收入,2025年无净额确认的皮棉销售收入的情形

注2:期末余额是与皮棉销售有关的往来款余额

(4) 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

2025年度,公司从事的合作经营皮棉(贸易)业务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之间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棉蛋白

(1)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吨、万元

(2)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吨、万元

(3) 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

2025年度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棉籽,向客户销售棉蛋白,上述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之间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四) 皮棉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净额法的情况,结合业务模式、合同条款,对照收入准则中关于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判断原则,逐项分析公司在相应模式交易中是否承担了存货风险、信用风险、定价自主权及物流责任等核心义务,相关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与业务实质是否相符

公司销售自产皮棉、合作经营皮棉(贸易)和一般贸易皮棉销售均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或郑商所标准形式交割。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

公司皮棉销售均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的仓单或郑商所标准仓单形式开展。1. 公司开展的一般皮棉贸易是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赚取差价,一般不提取对应的商品实物,主要目的是短期内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因此公司认为一般皮棉贸易符合财政部会计司提及的标准仓单特征,自2025年1月1日起将一般皮棉贸易业务作为标准仓单核算,有关损益计入投资收益。2. 公司自产皮棉为自有轧花厂负责收购原料,加工皮棉对外销售,属于制造业业务,按总额确认收入。3. 合作经营皮棉(贸易)是公司与轧花厂合作经营,由公司以预付货款的形式向对方提供资金,资金存入轧花厂专用账户,资金收支由公司管理,轧花厂负责接收公司指令收购原料、生产皮棉,皮棉产品均销售给公司。业务需经过原料收购、加工环节,不符合频繁签订标准仓单赚取差价的特征,因此公司对合作经营皮棉(贸易)按总额确认收入。

结合前述情况,公司合作经营皮棉(贸易)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判断如下:

综上,公司从事合作经营皮棉(贸易)业务,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公司在转让商品前商品的存货风险、公司可自主选择供应商与客户、公司有权决定交易商品的价格、公司承担了销售形成的对客户应收款的信用风险。因此,公司从事的合作经营皮棉(贸易)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的主要责任人身份,按总额确认收入符合业务实质。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针对上述事项执行的核查程序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选取项目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货权转移证明、仓单转移确认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向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销售额;

6. 选取项目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取得公司收入台账,检查采购及销售合同的条款或条件,结合线上交易记录逐项判断公司收入是否满足总额法确认条件;通过公开信息,逐项检查供应商/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 了解与营业成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9. 编制主营业务成本倒轧表,并与相关科目交叉核对;

10. 检查营业成本的核算内容和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前后期是否一致;

11. 执行存货发出计价测试;

12. 选取项目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成本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成本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13. 检查营业收入/成本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皮棉贸易业务及棉蛋白收入大幅增长及毛利率变动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充分、准确;一般贸易业务符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标准仓单特征,按标准仓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以合作经营皮棉(贸易)开展的业务,公司销售皮棉时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转让商品前公司承担了皮棉毁损、灭失及价格风险,同时公司可以自主决定皮棉的销售价格,以上迹象表明公司转让商品前取得了皮棉的控制权,公司在交易中是主要责任人身份,不符合频繁签订标准仓单赚取差价的特征,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问询函问题二:关于存货

公司报告期存货规模大幅增长,但跌价准备大幅下降。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24.60亿元,同比增长98.95%,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仅1,590.67万元,较上年存货跌价准备余额1.07亿元显著下降。

请公司补充披露:(1) 结合存货成本、库龄结构、棉花期现货价格走势等因素,说明可变现净值的测算依据及本期存货跌价准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 结合产品种类、销售价格、采购生产成本、业务发展需求,分析公司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 区分贸易用途和非贸易用途存货,列示存货名称、种类、数量、金额、库龄结构、存放地点、仓储地是否为第三方仓库;(4) 存货盘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盘点程序、盘点方法、盘点时间、涵盖仓库位置、盘点数量及比例、盘点结果,并重点说明涉及第三方仓储存货的盘点情况,相关盘点是否存在异常。

请年审会计师补充披露对存货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说明对存货实施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第三方仓储的函证或走访情况、对存货权属及受限情况的查验程序,并针对存货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 结合存货成本、库龄结构、棉花期现货价格走势等因素,说明可变现净值的测算依据及本期存货跌价准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原材料主要有棉籽、籽棉、煤沫、石灰石;库存商品主要有皮棉、棉纱、棉蛋白、棉油、棉籽、短绒。

原材料中的棉籽主要用于棉蛋白厂加工棉蛋白、棉油、短绒;原材料中的籽棉主要用于轧花厂生产皮棉、棉籽;原材料中的煤沫、石灰石主要用于生产氧化钙。

公司2025年末结存的存货中皮棉、棉纱涉及贸易业务。

1. 主要存货成本、库龄结构

单位:万元

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3. 可变现净值的测算依据及本期存货跌价准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 产成品

如二、(一)2.所示,2025年末主要产品皮棉、棉蛋白的存货跌价准备较2024年下降4,865.7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末主要产品市场价格较2024年末上涨导致,另因销售皮棉及棉蛋白分别转销及转回期初存货跌价准备1,644.52万元、3,221.25万元。2025年末皮棉预计售价1.39万元/吨(不含税)较2024年末1.31万元/吨(不含税)上涨0.08万元/吨,上涨6.11%;2025年末棉蛋白预计售价0.32万元/吨(不含税),较2024年末0.27万元/吨(不含税)上涨18.52%。

主要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注]销售费用及税金以2025年度销售费用率及税金率计算确定

(2) 原材料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以2025年度投入产出比以及2025年度单位加工成本预计原料全部加工完毕所需要发生的加工成本,销售费用及税金以2025年度销售费用率及税金率计算确定

[注2]煤沫作为生产所需燃料,与产成品无明确投入产出关系,公司按预计售价减去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025年末经公司测算,原材料籽棉不存在存货跌价准备,棉籽、煤沫及石灰石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297.60万元、412.95万元、646.99万元。籽棉、棉籽、煤沫及石灰石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2024年分别变动-98.66万元、-47.19万元、66.13万元及-32.66万元。

籽棉、棉籽、石灰石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由于产成品皮棉、棉蛋白及氧化钙市场价格上升,煤沫存货跌价准备主要是由于其市场价格下跌。公司基于客观性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按实际测算结果计提了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 结合产品种类、销售价格、采购生产成本、业务发展需求,分析公司存货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存货结存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2025年末主要存货结存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115,009.34万元,主要是皮棉结存增加81,953.92万元、棉纱结存增加27,377.07万元、原材料棉籽结存增加3,402.11万元、籽棉结存增加8,358.54万元导致。

皮棉是因合作经营皮棉(贸易)结存增加,2025年末合作经营皮棉(贸易)结存金额118,276.27万元,较2024年末结存金额34,916.73万元增加83,359.5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对皮棉后期市场价格回暖的预期备货导致。因每年9至12月是新疆棉花集中采收、轧花厂集中收购加工的周期,短期内收购规模较大,加之公司基于对2026年皮棉市场价格回暖预期于第四季度集中贸易备货导致合作经营皮棉(贸易)结存规模增长较大。

棉纱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基于“棉花全产业链”的发展战略,于2025年公司以线下实物销售的形式开展了部分棉纱贸易业务,2025年贸易额47,334.93万元(不含税),净额确认收入494.8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存的棉纱系暂未对外实现销售。

(三) 区分贸易用途和非贸易用途存货,列示存货名称、种类、数量、金额、库龄结构、存放地点、仓储地是否为第三方仓库

如一、(二)所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2025年末将符合标准仓单特征的皮棉列报至其他流动资产。2025年末公司持有皮棉共计225,714.73吨,其中88,164.10吨符合标准仓单特征,列报至其他流动资产,其余137,550.63吨列报至存货,列报至其他流动资产的皮棉不在以下表格中列示。

存货按用途列示如下:

1. 用作销售

单位:吨

[注]以上存货均用于对外销售,其中涉及贸易业务的存货包括皮棉及棉纱,涉及贸易业务的皮棉来源为合作经营模式,涉及贸易业务的棉纱来源为线下实物交易。

2. 用作继续生产

单位:吨

(四) 存货盘点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盘点程序、盘点方法、盘点时间、涵盖仓库位置、盘点数量及比例、盘点结果,并重点说明涉及第三方仓储存货的盘点情况,相关盘点是否存在异常

1. 公司2025年末主要存货盘点情况

单位:吨

2. 外部仓库盘点情况

单位:吨

如二、(三)所示,公司存放于第三方仓库的存货主要是皮棉和棉纱,针对皮棉,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已抽取部分仓库现场盘点。公司抽取的外部仓库现场盘点数量73,473.42吨,占第三方仓库结存数量比例54.10%,占期末结存数量比例53.42%。针对棉纱,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8日期间对全部第三方仓库实施了盘点,盘点比例100.00%,第三方仓库盘点结果无异常。

针对皮棉,公司除抽取部分仓库现场盘点外,针对未现场盘点的部分 64,077.21吨(监管仓结存62,326.77吨,自有厂区结存1,750.44吨)实施了以下核实程序:(1) 针对已运输至监管仓的皮棉,结合线上转入、转出记录与公司结存台账逐笔交叉核对,核对数量62,326.77吨;(2) 针对厂区结存的皮棉,公司通过磅单核实数量,核实数量1,750.44吨。

综上,公司通过现场盘点核实数量73,473.42吨,通过交叉核对核实数量62,326.77吨,通过磅单核实数量1,750.44吨,合计137,550.63吨,占期末皮棉结存比例为100.00%。

3. 标准仓单盘点情况

单位:吨

公司除抽取部分仓库现场盘点外,针对未现场盘点的部分66,871.88吨通过线上转入、转出记录与公司结存台账逐笔交叉核对的方式核实,核实数量66,871.88吨。

综上,公司通过现场盘点核实标准仓单数量21,292.22吨,通过交叉核对核实数量66,871.88吨,合计88,164.10吨,占期末仓单结存数量比例为100.00%。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 针对上述事项执行的核查程序

1. 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

4. 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5. 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 执行以下程序以核实存货及仓单结存的准确性:

(1) 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产量下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监盘程序、监盘情况如下:

1) 存货监盘情况

我们于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公司皮棉、棉籽的存货盘点工作执行了监盘。我们实施了现场抽盘、观察、复核外部专家工作成果,现场监盘比例为46.10%,其中皮棉监盘比例为53.42%、棉籽监盘比例为98.18%。

2) 标准仓单监盘情况

单位:吨

(2) 取得公司外部仓库结存情况,针对外部仓库实施函证程序,函证情况如下:

单位:吨

[注1]替代测试是指取得公司结存台账,结合线上转入及转出记录逐笔交叉核对

[注2]调节相符是指公司存在已移库未销售的情形,回函已移库,通过有关移库单据核实

(3) 针对标准仓单,取得公司结存台账,根据线上转入及转出记录逐笔交叉核对,结合监盘程序核实结存是否准确;

(4) 针对存货皮棉,取得公司结存台账,根据线上转入及转出记录逐笔交叉核对,结合监盘程序及函证程序核实结存是否准确;

7. 结合银行借款等项目的审计,了解是否有用于债务担保的库存商品,取得借款质押物清单明细,结合有关借款合同及函证情况逐项核对;

8.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存货期末余额真实,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选取的各项参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计提谨慎,金额合理。

问询函问题三:关于流动负债和受限资产

公司流动负债规模大幅增长,受限资产占比较高。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56.97亿元,同比增长64.88%,其他流动负债3.10亿元,同比增长370.59%,其中报告期新增供应链e支付信通融资2亿元,此外,报告期内利息费用7,422.63万元,占当期净利润比例49.78%;公司受限资产占比较高,报告期末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27.5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8.37%,主要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存货等,受限原因主要为期货保证金、质押抵押担保。

请公司补充披露:(1) 供应链e支付信通融资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涉及往来主体的名称、成立时间、合作时间、交易内容及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列示在其他流动负债科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 结合日常资金需求、平均融资成本、业务盈利能力,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 分类披露受限资产对应借款或者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借款资金用途及实际流向,并核查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往来;(4) 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债务到期时间,说明未来一年的具体偿债安排,借款对应受限资产是否存在被强制处置的可能。请年审会计师针对问题(1)、(3)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 供应链e支付信通融资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涉及往来主体的名称、成立时间、合作时间、交易内容及金额、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列示在其他流动负债科目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e信融资业务,是公司与子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发生的保理业务,银行根据公司的授信,在签订《e信保理合同》后把资金支付给子公司,具体交易内容及金额: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子公司阿拉尔市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向母公司销售了皮棉7,447.75吨、金额10,893.00万元(含税);子公司库车市白钻石棉花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母公司销售了皮棉10,952.60吨、金额15,915.55万元(含税)。基于以上业务背景,子公司阿拉尔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及库车市白钻石棉花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e信融资,金额分别为8,000.00万元以及12,000.00万元,共计20,000万元。e信的签发人是公司,最终还款人是公司,债权人为子公司阿拉尔市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及库车市白钻石棉花油脂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结合《e信保理合同》认为e信保理业务实质上为差额回款风险由申请人兜底、标的为新赛集团内部债权、实质保留追索权的保理业务。

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以上业务视为一项融资业务,将收到的e融通款作为金融负债列报至其他流动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有关规定。

2025年仅发生了这一笔20,000.00万元的e信融资业务,没有再办理其他同样业务。

(二)结合日常资金需求、平均融资成本、业务盈利能力,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公司的籽棉收购、皮棉采购、棉籽采购业务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2025年度公司为做强做优做大棉花主业,籽棉收购量、皮棉生产及购进量均大幅增长,年末实际使用短期借款56.97亿元、信用证及农行融通e信资金2.8亿元,主要用于自有轧花厂籽棉收购23.98万吨,籽棉收购实际使用资金14.72亿元;棉籽采购16.15万吨,实际使用资金3.64亿元;合作轧花厂皮棉采购15.68万吨,实际使用资金24.11亿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入期货经纪公司的资金9.41亿元。

2、根据借款本金、年利率、2025年实际占用天数计算(2025年度平均融资成本=2025年加权利息总额8450.6万元÷加权平均借款本金334049.40万元),2025年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为2.53%,其中:新轧季(2025年9月至12月)平均融资成本为2.35%,融资成本均不超过当期1年期LPR。

3、2025年公司各板块业务盈利能力除皮棉外均有所回升,总额法核算的皮棉毛利率从2024年的-0.15%下降到2025年的-0.43%,下降原因主要是2024年库存皮棉在2025年销售过程中受国际环境影响,皮棉价格自2025年4月初出现波动,呈下跌趋势,对库存皮棉销售产生影响,造成毛利率仅为-0.43%。毛利率低主要受国内、国际环境影响对棉花的价格影响比较大。公司2025年采取标准仓单交易(一般贸易)取得的投资收益为1669万元比2024年的-1015万元增加2684万元。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为:

一是2025年9月公司基于籽棉价格及期货价格对棉花行情判断,预计后期皮棉市场价格将回暖,故在2025年四季度集中备货(主要是合作轧花厂(贸易)业务),除了公司自有的14家轧花厂,公司加大了外出合作轧花厂(贸易)的力度,合作轧花厂(贸易)从2024年的7家增加到2025年的24家(其中:新增21家),业务规模大幅增加,在做现货的同时,公司为抵御风险还做了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也大幅增加(用于期货业务的其他货币资金2025年末为9.41亿元比2024年末的3.68亿元增长155.7%),截至2025年末,存货及计入其他流动资产中的标准仓单金额36.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32%,短期借款为56.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88%,流动负债的增长与存货的增长完全匹配。

二是因公司主业属于农业并受棉花的收购、加工特性所决定,公司通常于当年9月下旬筹集资金10月开始进行籽棉收购及皮棉采购业务,当年11月-次年1月加工,最迟于次年1月方能加工完毕,资金使用非常集中,11-12月达到最高值,年末只能销售一部分产品回笼贷款资金。

以上原因造成公司存货及短期债务规模大幅增长,最终导致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长。

以当前皮棉市场情况可见,公司对皮棉市场判断与预期基本一致。2026年1-3月,公司业务整体毛利率为4.79%,较2025年度增加4.26%,其中:皮棉毛利率为5.24%(其中合作经营贸易毛利率2.03%)较2025年度增加5.67%(其中合作经营贸易毛利率较2025年度增加6.29%)。2025年度新轧季融资主要用于2025年9月后皮棉购销业务,2026年1-3月业务整体毛利率、皮棉毛利率分别较2025新轧季平均融资成本高2.44%、2.89%,业务毛利率均高于平均融资成本。

综上,通过分析,公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

(三) 分类披露受限资产对应借款或者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借款资金用途及实际流向,并核查是否涉及关联方资金往来

(1) 受限资产对应借款或者有关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2) 受限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因贷款受限资产期末余额合计211,294.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2,289.91万元、无形资产2,090.53万元、库存商品(皮棉)81,882.28万元、原材料(籽棉)5,795.2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标准仓单)99,236.41万元。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受限是因为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处理20万吨棉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建设需要借入贷款;库存商品、原材料、其他流动资产受限是因为双河新赛博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疆新赛精纺有限公司、新疆吉棉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开展皮棉生产、采购及标准仓单采购资金需要借入贷款。以上资金均不涉及往来方资金往来。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受限余额63,999.05万元,其中因期货交易保证金受限63,993.61万元,因银行账户冻结受限5.44万元,以上资金均不涉及往来方资金往来。

(四)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债务到期时间,说明未来一年的具体偿债安排,借款对应受限资产是否存在被强制处置的可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7.05亿元,其中:可用于生产经营的银行存款为4.42亿元、募集资金余额3.22亿元、其他货币资金为9.41亿元。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存入期货经纪公司的资金,若皮棉销售此资金将逐步释放并可进一步用于生产经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债务(含信用证借款等)本金59.73亿元,其中:2026年1季度到期的短期债务为2.38亿元(已归还),2026年2季度到期的短期债务为4.71亿元(已归还),2026年3季度到期的短期债务为24.52亿元(部分已提前归还,截至2026年6月末剩余3.29亿元),2026年4季度到期的短期债务为28.12亿元(部分已提前归还,截至2026年6月末剩余12.37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度到期的短期债务已按期归还/已提前归还的债务本金为44.07亿元,短期债务余额为15.66亿元,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8.39亿元,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12.15亿元,可用于归还后续短期债务的资金充足,公司不存在偿债压力。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债务本金及2026年分季度到期情况:

单位:亿元

公司从事棉花初加工行业,皮棉的生产、销售具有典型的季节性特征,故短期债务也存在季节性波动。公司通常于当年9月下旬筹集资金进行籽棉收购及皮棉采购业务,使得公司短期债务在当年四季度大幅增长,而公司皮棉销售主要集中在当年四季度至次年二季度,故公司皮棉销售时的回款将用于提前归还银行借款,短期债务将在次年二季度末回归正常水平。公司剩余皮棉通常在新轧季开始(次年9月上旬)前将全部销售完毕,此时短期债务处于最低水平。

借款对应的受限资产主要为公司开展籽棉收购及皮棉采购业务时向金融机构借款并将对应籽棉和皮棉进行质押,待产品销售时,对皮棉进行解押并归还借款。公司2025年年末库存的皮棉受市场价格回升影响,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2026年一季度公司已实现归母净利润4,182万元,后续公司将有序对质押库存进行销售并归还银行借款。根据目前的皮棉销售情况公司有能力归还银行剩余的借款。

综上,公司资信正常,正有序还贷,不存在还贷压力。因公司业务有季节性特征,贷款还完以后,将根据新年度经营计划继续贷款,目前没有任何逾期,故借款对应的受限资产不存在被强制处置的可能。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针对(1)、(3)事项执行的核查程序

1. 了解与筹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公司借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 获取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4. 对借款实施函证程序;

5. 取得公司借款合同,检查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检查合同担保措施有关条款,并与征信报告核对,取得抵/质押物清单,逐项核对受限资产余额;

6. 结合抵/质押物清单,检查是否存在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形;

7. 检查借款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 针对(1)、(3)事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融通e信融资列报其他流动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受限资产涉及的借款均不涉及关联方资金往来。

问询函问题四:关于货币资金

根据年报,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7.05亿元,报告期内利息收入229.05万元,平均货币资金收益率仅0.17%。

请公司补充披露:(1) 主要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利率、账户性质,并结合月末货币资金余额、日均货币资金金额、利率水平,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2) 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上述存放机构的存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共管账户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一) 主要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包括存放机构、金额、利率、账户性质,并结合月末货币资金余额、日均货币资金金额、利率水平,分析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合计170,489.9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76,363.61万元,其他货币资金94,126.31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存放于各期货交易账户中,通常不产生利息。其他货币资金有关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存放机构中金石期货是公司关联方,系持有公司5.00%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余存放机构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025年公司确认利息收入229.05万元,主要是银行存款产生,有关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末公司各项银行存款期末余额76,363.61万元,日均货币资金余额73,073.57万元,因银行存款孳息确认利息收入229.05万元,银行存款收益率为0.31%。各银行存款利率区间在0.05%至1.81%之间,高于活期存款利率的存款主要是通知存款。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规模较小的主要原因是:(1) 公司大部分时间为应对采购资金及银行借款还款需求,通常采取活期存款的形式,仅在少部分确实存在闲置资金的情况下,将部分资金存入通知存款户,通常时间1至7天不等;(2) 公司日常结存的银行存款规模不高,通常在月末时才会存在大额回款。

(二) 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上述存放机构的存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共管账户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上述机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新建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同一方控制的关联方新疆汇智供应链有限公司、新疆汇禧投资有限公司、新疆汇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开立了银行存款账户,以上账户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开立的银行账户相互独立,不存在共管账户的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 针对上述事项执行的核查程序

1. 了解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

3. 对存款利息收入进行总体复核,根据存款余额和存款利率,匡算存款利息收入,分析匡算利息收入与实际利息收入的差异是否合理;

4. 取得《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与账面情况进行核对,逐项检查银行存款账户开户人是否为公司;

5. 获取所有货币资金涉及账户的期末对账单,将获取的对账单余额与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

6. 针对货币资金实施函证程序,关注回函账户受限情况;

7. 选取重要银行账户,对资金流水进行双向测试;

8. 分账户针对大额交易执行细节测试;

9. 选取项目执行截止测试;

10. 取得并检查其他货币资金对账单;

11. 结合公司往来款审计,检查公司是否通过其他账外账户支付款项,重点关注关联方款项支付情况;

12. 检查货币资金是否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匹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共管账户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