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205,35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205,357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13日。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情况
1、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可行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等发表意见。
2、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6月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前述公示期内,公司未有员工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
3、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3)。
4、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2026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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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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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7月2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7月27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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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上述336名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办理3,205,357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一)可解除限售数量:3,205,357股,约占公司2026年8月5日总股本的0.37%
(二)可解除限售人数:336人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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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差异性说明:
鉴于35名第一类激励对象、6名第二类激励对象因个人情况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变化,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10人为第二类激励对象不涉及本次解除限售,公司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人数为336人。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13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205,357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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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尚处于可转债转股期,本次变动前的股本数采用2026年8月5日的股本结构,具体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经核查认为:爱玛科技已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7月27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的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