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龄液压”)子公司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尚驰公司”)未能完成收购时的业绩承诺,公司以1元价格向江阴尚驰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许建沪、江阴尚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拓合伙”,与许建沪合称“业绩补偿义务人”)回购并注销应补偿股份数315,981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315,981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6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7,313,191股变更为186,997,210股。
●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核芯听涛”)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24.99%被动增加至25.03%,核芯听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破浪”)、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联双盈”)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41.99%被动增加至42.06%,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阴尚驰公司业绩承诺考核期已满且未能实现承诺业绩,江阴尚驰公司原股东许建沪、尚拓合伙需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协议的相关约定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元价格回购并注销江阴尚驰公司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243,062股。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鉴于公司2025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承诺方应补偿股份数量由243,062股调整为315,981股,公司将以1元价格回购上述股份并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阴尚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补偿股份实施及现金红利支付情况
2026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在规定的公示期内,无债权人向公司申报债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绩补偿义务人合计持有的315,981股股份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在业绩补偿期间内对应的现金分红收益46.67万元。
三、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6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上述已回购股份315,981股,并及时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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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化情况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核芯听涛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24.99%被动增加至25.03%,核芯听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核芯破浪、澄联双盈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41.99%被动增加至42.06%,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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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业绩补偿义务人已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完成了相应业绩补偿的义务。
2、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7日

